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大全

发布时间:2016-12-02 02:48

党员要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下面是带来的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作为纪检部门干部,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县纪委要求,各党委要迅速行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确保学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各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联系本单位本系统实际,仔细查摆问题,解决最突出问题。

二要加大宣传,发挥带头作用。利用县纪委“双周讲堂”,通过专题讲课、集中宣讲、正反面典型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讲解,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准则》和《条例》与修订前后在内容上的不同之处,对“改、增、删”进行了对比学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自觉做到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以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好学习宣传。同时,县纪委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解读,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三要压实责任,开展督促检查。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联系各党委的纪委负责人和各派出纪工委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督促各党委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各党委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全县各党委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贯彻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约谈提醒;约谈提醒后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的,要严肃问责。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让纪律要求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篇二: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我通过反复研读和深入思考,对这两项党内法规逐步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一出台“两项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而“两项法规”的印发及颁布实施,是在我们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二加强“两项法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两项法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和党员日常学习内容,切实做到让所有党员、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三个全履盖。

三发挥表率作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打铁还要自身硬,监督执纪者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必须发挥示范作用。要对照《准则》这面廉洁自律的“镜子”,经常性地照一照,对照《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时刻查一查,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刻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纠正,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中,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树立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的理念,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切实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篇三: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把《准则》和《条例》学好学透,贯彻落实。

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我们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强化党性修养、锻造廉洁品质,增强规矩意识、时刻遵规守纪,坚守方向和原则、把握分寸和小节,让“高线”和“底线”成为修身律己、为官做人、谋事创业的最佳“防线”。

规矩确立后,关键在落实。一要抓好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二要抓好宣传,要采取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局党员心中。三要抓好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和“温水煮青蛙”,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对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篇四: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市纪委的要求,市残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员干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让《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有2点体会:

《党章》明确指出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当重温入党时的庄严宣誓,联系我现在的工作生活实际,差距明显增加,为工作、为生活逐渐淡化了理想信念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的宗旨意识,总认为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就算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却忘了一名共产党人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一知半解,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所放松,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少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艰苦奋斗精神渐渐淡忘了。通过近期专题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己能找到差距,找到不足,对我国国情、我党党情的了解更加深入。无论从思想政治觉悟和为民务实的工作热情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首先在政治思想上看问题,定思路,能从大局出发,长远出发,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随时随地都能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在工作作风上,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关爱残疾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在思想境界上,坚定了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胸中常怀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

规矩是纪律,是制度,是约束,是每一个人去执行过程中的表现。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懂得规矩,才能领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勤政为民,踏实干事。党的政治规矩很多,且越来越规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反腐大潮持续推进,个别干部经不起诱惑而纷纷落马,沦为罪人。说穿了,就是他们不懂规矩,不讲纪律,没有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把党的政治规矩放在工作的前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以个人代替组织,以少数代表大众,不按规矩出牌,随心所欲。通过学习,我本人的规矩意识得到增强,说话、做事能做到三思而后行,时刻坚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个人代替组织,能同违反政策的讨论、会议决策大胆直言,阐明自己的观点,始终坚持一切按规矩办事。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能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同志,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事事从自己做起,坚决不闯红线,不越底线。

篇五: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

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我们党员干部的根和底。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党委负责人,必须要做到明确责任不糊涂,坚守责任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懈怠,监督责任不含糊;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服务人民。

坚持强化思想意识。一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狠抓党建,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打造学习型和担当型党组织。重点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加强全体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用道德和纪律带好队伍。党委班子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增强主体意识,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当成一种信念,把工作看成服务窗口。二要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有民,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自己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甘当人民的勤务员,服务为民,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强化履职担当。"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一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将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传导压力,形成氛围,做到"一岗双责";二要担好执政为民之责,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要担好选人用人之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作为党(工)委书记,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坚持强化执纪问责。自觉转变执纪理念,狠抓制度,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切实完善车辆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申报、重大项目安排等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用规章制度管好干部。同时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同时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坚持强化责任监督。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责任靠监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一要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铁面执纪问责,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二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保障,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同时作为党政第一责任人,更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严防权力滥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正所谓"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及纪律严格约束广大党员干部,就会削弱我党的根基。当前,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也体现了我党力争打造一批崇廉尚实的党员干部队伍的决心,相信通过学习《准则》、《条例》后,我镇全体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都将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完成我党的新任务、新挑战。

篇六:党员准则和条例心得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面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就县级层面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在抓学习、建制度、担主责三个方面,下苦功、做文章、求实效,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抓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学习升华思想,思想引领行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重在立根固本,必须先在学习教育上下足功夫,才会筑牢思想防线,才会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要把学习宣传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学深学透。要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课和党员学习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教育。确保对《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与《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内容,逐条掌握,熟知要义,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深刻在脑海、体现于行动。

二是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是保证,执行是关键。要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人,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是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须担当。只有把担当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把贯彻《准则》《条例》纳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口岸外经贸、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水利、棚改等全市的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核心,全力支持纪检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加大问责力度,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做到立足抓早、抓小,保持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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