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三亚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7-04-06 10:06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备选项目计划表的通知》(三府〔2016〕269号)的文件精神,2017年三亚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2个、15431户。其中,政府主导项目15个、12267户,其他社会企业参与实施改造项目7个、3164户。

三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征收属地化管理,主要分为国有土地收回和集体土地征收,具体如下:

(一) 推进国有土地上项目改造。

采取“一区一案”、“一片一策”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推进征收工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套内面积实行“征一还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按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补偿。

(二) 推进集体土地上项目改造。

对本村(居委会)原住居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安置面积及补偿价格按照每户人均安置房面积60㎡和商业铺面10㎡(或公寓面积25㎡)进行安置,具体做法可根据村(居委会)实际情况,按市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方案实行。

改造后腾出的土地,按相关政策预留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确保居民的经济收入来源,剩余土地资源纳入政府储备。

注意!三亚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出台

三亚市计划推进社会企业参与实施改造项目

2017年三亚市计划推进五交化片区、吴春园片区、中投悦府、鹿港溪山、下洋田第二片区、教育巷片区共6个社会企业参与实施改造项目。

参与社会企业分别为三亚恒信业房地产房开发有限公司、三亚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中投合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京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嘉富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淄博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各社会企业必须按照棚改任务开工要求倒排工期,配合项目属地区政府开展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并同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于9月底前开工。

三亚市政府已完善联席审批机制

目前,三亚市政府各部门已设立绿色通道,建立联席审批会议制度,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各审批部门进一步落实专职分管领导负责制,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进行逐一分析研究,提出思路和建议,主动指导项目报批和做好服务,明确完成审批的时间和要求,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联席审批会由市发改委牵头召集,规划、国土、住建、财政、审计、公安消防、交通、民政、工商、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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