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11-12 18:59

一、 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迅速控制、减少损失的原则,科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公路客运站站内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任务

组 长:客运站站长、支部书记(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工作)

副组长:客运站副站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工作,总指挥未到场时行使总指挥职责权力)

成 员:客运站中层以上干部(负责疏散、扑救、报警、宣传、消毒、救护、信息反馈、事故调查、治安管理、物资配备等)

三、 应急响应

(一)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响应

发现灾害事故后,由通讯组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向运管处、公安部门报告。若发现伤亡人员要与医院联络前来救助。通讯组要利用有线、无线等通讯方式保持火场指挥与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络,同时保持与公安、消防、医院、电力等外界部门的联络,并保障通讯的畅通有效。

在专业抢险部门未到之前,事故总指挥立即组织疏散和现场扑救,疏散组通过广播或直接口头通知,利用旅客通行门、检票口和安全出口对旅客和站内工作人员进行疏散,引导至安全的场地。在组织疏散过程中要搞好宣传,稳定旅客和工作人员情绪,保持疏散秩序,防止造成混乱和恐慌。抢险车辆到来后,由疏散组引导抢险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破坏组要疏通防火通道,保证疏散人员的道路畅通无阻,打出防火隔离带,切断电源。

扑救组要按照火灾情况、起火物的性质启用灭火器、消火栓、砂土及其他扑火工具进行初期扑救。

在火灾失去控制涉及抢险职工生命安全时,总指挥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各组携带重要物品、现金、账簿等转移到指定地点。

(二)发生群体斗殴时的应急响应

站内发生群体斗殴事件时,站派出所要迅速拨打“110”报警,并组织人员尽力控制事态发展,疏散围观群众,等公安机关到达后配合公安机关处理。若发现伤亡人员站派出所应拨打“120”请求救助,由医院处置伤亡人员。

(三)发生重大上访事件时的应急响应

发现职工、经营者有集体越级上访迹象时,由部门负责人、信访工作人员、主管站长到现场进行劝说,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阻止上访群众进一步行动,同时由办公室将情况报告运管处、交通局,并由站派出所进行监视,防止上访群众失控。

发现职工、经营者集体越级上访时,部门负责人、信访工作人员、主管站长要迅速查明上访群众自然情况、上访规模、行进路线、乘坐车次等,立即将情况报告运管处、交通局,并成立协调处理小组赶赴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上访群众进行阻拦、劝说,有关领导要同上访群众见面,了解情况,宣传政策,答疑解难,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将上访群众安全带回。

群众驾车集体到省上访时,要迅速将情况报告市运管处、交通局,同时通知公路管理部门设卡拦截,并立即派出追截小组进行追截。

访事件处理结束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市运管处、交通局。

(四)发生疫情时的应急响应

发现人员或家禽出现疫情的,立即对人员或家禽进行隔离,并向运管处、交通局、市防疫部门报告,由卫生防疫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拒绝检查的,要请公安部门协助。

对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的病例,卫生防疫部门应迅速将病人运送到指定医院或将家禽等运送到指定地点销毁,客运站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疏送。

对与该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由客运站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以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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