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创业政策内容

发布时间:2017-06-15 14:27

为积极推动我区众创空间健康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结合实际,宁夏出台了创业政策。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宁夏创业政策内容。

宁夏创业政策内容: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调动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围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先行先试,培育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互动性的众创空间。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加快培育双创基地和新型孵化载体。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及自治区工业园区、文化园、文化创意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园区创新中心、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结合自治区战略布局和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发挥重点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培育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基地。鼓励支持各地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和经验,催生一批具有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特征的新型孵化机构,形成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孵化培育体系(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配合)。

宁夏创业政策内容:深化改革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加快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创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流程,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为创业企业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允许初创企业和电子商务专营企业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为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地址,实行“一址多照”;允许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扩大经营范围,实行“非禁即入”;允许在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内的在孵企业使用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用语表述行业名称。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简化纳税人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程序(自治区工商局、宁夏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牵头负责)。

宁夏创业政策内容: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离岗开展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批准,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在改革期间,对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以办理提前退休进行创业。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全区1/3以上的高等院校积极创办大学生创客空间。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工商局、团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

宁夏创业政策内容: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改革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单位可通过自主决定采用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科技、财政等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奖励制度,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对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其收益比例不低于成果转让净收入的50%。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配合)。

宁夏创业政策内容:加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支持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宁夏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作用,聚集优质服务资源,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建立健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机制,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鼓励购买我区现有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通过市场化推动西部云基地与计算服务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引导中小企业采用云服务的方式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响应速度、降低研发和生产成本,快速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业在国家高新区、各类园区集聚发展,支持建立服务超市、研发创新、融资服务、商事服务和信息公开、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加强与发达地区公共研发平台的对接合作,充分利用区外科技研发资源,为区内企业生产、研发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区内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与国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创业孵化理念,吸纳、整合和利用国外技术、资本和市场等资源,推动研发众包业务发展,加快创意产业化、商业化(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银川国家高新区、石嘴山国家高新区配合)。

宁夏创业政策内容:加强财政资金引导

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范围内,采取股权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众创空间发展子基金”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子基金”。运用阶段参股、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投入规模,通过科技贷款贴息、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加全国、全区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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