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购房落户将正式关闸 如何赶上购房落户末班车

发布时间:2017-04-14 10:38

作为国内有活力的城市之一,厦门无疑是很多人想要落户的地方。厦门从1999年开始的购房落户政策让不少想要置业厦门的人真正成为了厦门人。然而,在2013年12月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上说明,厦门将用2年多的时间,让“购房入户”政策彻底“关闸”。也就是2016年1月1日起,岛内外落户全面取消。也就是说,在剩下来的两个月多的时间里,想要通过购房落户厦门必须得抓紧了。

厦门购房落户将正式关闸 如何赶上购房落户末班车

厦门买房落户

事实上,在厦门放开限购后,买房还是比较容易的,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尽快购买带户口房的楼盘落户才是要紧事。

目前在厦门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只能购买商品房落户。

买二手房的话,就只能连续办理暂住证8年拥有岛内户口(连续办理暂住证5年可拥有岛外户口,对于孩子要上学的外地人这一点比较关键,需要考虑清楚)。

目前厦门各区买房落户的标准:

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建筑面积在150㎡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人岛内常住户口,购买岛内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内100—150㎡商品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个人的岛内常住户口。

翔安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翔安常住户口,70—80㎡可办理不超过2个翔安常住户口。

同安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同安区常住户口,70—80㎡可办理不超过2个同安区常住户口。

集美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集美区常住户口。

海沧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海沧区常住户口。

要清楚的是,根据《通知》,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即便是在2015年的后一天购房备案,只要购买的是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是带有户口的。

因此,重点是购买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楼盘是不是带户口的楼盘。否则即使购买了住房依旧落不了户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当然,购房并不是落户厦门的唯一途径。具体的落户政策可以在厦门公安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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