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转让公证面面观 所需材料不可缺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公证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很多人不了解房屋产权转让公证的详细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而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继承公证、房屋赠与公证、房屋遗嘱公证、房屋买卖公证、涉及港澳台房产房产转移公证等。
不同房产公证的区别:
一、房屋继承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
二、房屋赠与公证
产权人把自己个人合法房产赠与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然后再到产权交易办理更名手续。
三、房屋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四、涉及港澳台的房屋产权转移需要公证。
房屋产权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一、声明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若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和户口簿等。当事人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二、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涉及财产处分的声明事项,须经财产的共有人共同发表声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以及离婚后或丧偶后未再婚的证明。
三、提交声明书文本;
四、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房屋产权公证的相关知识以及所需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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