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4-01 06:31

我国的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都十分的迅速,但是城市的发展要快于农村很多,尤其是近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农村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收入也提高了很多,很多开始在丽江农村修建起自己的房子,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继承呢?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需要什么材料?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流程是什么?

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丽江的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流程是什么

1、丽江农村自留地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2、丽江农村自留地收益可以继承。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3、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4、对丽江农村自留地、没有建房的宅基地,应由死者生前所属的集体组织或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需要什么材料,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流程是什么的相关介绍。想要继承自留地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丽江农村自留地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