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租房管理办法第八章
发布时间:2017-04-14 11:41
优租房管理办法第八章:奖惩细则
第一条为培养入住人员文明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和奖罚措施。本将根据入住人员的行为和表现及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作为是否违反租赁合同和能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对严格遵守租赁合同和本办法规定,并恪守文明公约的,给予表扬,对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条 对不能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或违反本办法的,一般不再续签合同。对违反合同和严重违反本办法及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租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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