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缴存公积金 异地购房开具公积金证明流程

发布时间:2017-04-17 14:39

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各地实现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且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也就是说,职工可以持上班就业地的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执行新的政策规定,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职工,如果是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房,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通知,如果是在北京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要去外地购房的话,如果需要提供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可以前往北京市公积金部门开具。

在京缴存公积金 异地购房开具公积金证明流程

北京市缴存公积金,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的,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如下:

如果是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异地购房需要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缴存人需要提供当地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属于九个城区的管理部的缴存人,需要先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然后拿着证明以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到缴存人开户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根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上面的信息以及公积金缴存情况将制式证明填写完整,并且加盖管理部的业务章。

属于九个城区的管理部有:

方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中关村以及西客站管理部。

十个郊区县的管理部的缴存人,需要直接向其开户的管理部申请,然后由管理部将本人的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填写完整,并且需要加盖管理部的业务章。

属于十个郊区县管理部的有:

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昌平、怀柔以及延庆管理部。

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没有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缴存人没有提供制式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的,管理部需要打印 “个人信息”中的“基本信息”或者根据缴存人的要求打印本人的缴存明细、加盖管理部业务章,作为缴存人缴存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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