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担保借款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1 12:23

担保借款是指有一定的担保人作保证或利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而取得的借款。对于汽车担保借款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汽车担保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汽车担保借款合同范文一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一辆非营运汽车抵押给乙方,该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厂牌车型: ,甲方以该车辆作为抵押交付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因纠纷产生的费用)。

二、 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还款方式:

四、 甲方将抵押车辆相关物品及证件交乙方保管,在抵押期 间甲方不得将抵押车辆及随车相关物品、证件挂失、转让,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抵押期间质押该车辆必须交由乙方占有,如乙方原因造 成抵押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质押车辆损坏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乙方有权委托拍卖行拍卖,乙方拍卖该质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收回借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七、 甲方承诺:由于本人未履行到期借款,车辆被乙方拍卖。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协助办理相关过户事项。

八、 乙方应对甲方交付随抵押车辆的相关物品、证件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在抵押期间内不得使用、转让、抵押及处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在甲方偿还借款后,乙方将车辆及相关物品证件完整无损返还甲方(以交付时质押车辆照片为完整标准),此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 担保人承诺:由于甲方未履行到期借款,担保人自愿无条件向乙方偿还甲方借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担保人:

担保人电话:

汽车担保借款合同范文二

借 款 人: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

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2011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3层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联系电话 :0371-88881309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1、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2、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3、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期限为 个月,自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 ,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 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 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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