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少了这些证 小心百万房款打水漂

发布时间:2017-04-14 17:31

买房是花费巨大,有时甚至是一辈子的事,且不可疏忽大意。在买房前,开发商的资格审查必不可少。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两书”,要求开发商出具“五证”、“两书”是购房者在购手房验房环节重要的程序之一。

买房少了这些证 小心百万房款打水漂

什么是“五证二书”

所谓“五证”分别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房屋一方的基本要求。“五证”及“两书”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核发。

“五证二书”的作用

“五证”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自己购买的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这么多。一般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 《预售许可证》的。

因此,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也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 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两书”则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后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五证”、“两书”中重要的证件。而如果期房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或现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时,销售员却跟购房者说可以交钱买房是违反相关法规的,这时候购房者要注意可能购买的不是正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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