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销大病医保的费用

发布时间:2016-11-12 18:49

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1. 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 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 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 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 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 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 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 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 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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