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医生收入会减少吗_2017北京医改新政医生收入待遇_取消药品加成对医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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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医生收入会减少吗
在《民生调查:医生又忙又累能挣多少钱?》这篇文章中,《人民日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主任尹佳、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任直以及4位匿名接受采访的医生。
尹佳说,相对来说,外科医生做手术费用很低,因而收入也低。目前的手术收费没有能很好地起到激励作用。对此,王任直深有体会。“脑外科手术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一般手术,风险特别大,但是做一台的手术费用还不到2000元,还是四五个医生和几位护士一起分享,人均才几百元。这是真正的血汗钱。”
据《全国卫生计生财务资料》显示,2015年,公立医院在职职工人均年工资性收入平均8.9万元,其中城市医院、区级医院、县级医院分别为10.5万元、8.1万元和6.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5.5万元,其中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6.9万元和5.2万元。
《人民日报》记者通过多地走访不同科室、职级、年龄的医生,得出的结论是,医生普遍工作强度大,工资难以体现劳动付出。随后,《人民日报》发表《让正当收入多起来》的评论。评论中谈到,医生治病救人,收入理应与劳务价值相匹配,同时可以通过三种措施让正当收入多起来:
黑收入,得切除。拿红包、吃回扣等医生个人的失德、腐败行为,应该严防严打,鼓励各方监督,并畅通检举渠道。对于失察漏管、“医医相护”的,可以连带问责。这颗“毒瘤”,就得零容忍,实施“手术切除”。
灰收入,要告别。为了维系医院运营,允许医院对药品收取加成,这个源于特定时期的做法,激励了大处方、过度医疗行为,新医改的方向之一就是切断这个利益链条。日前,国家卫计委表示,今年将在所有城市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相信这样的灰色收入将逐渐成为历史。
白收入,须提高。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收入水平,才能提高积极性。这个道理不必多说。希望“医生反对自己孩子学医”的声音少一些,让阳光收入的切实提高慰藉广大医务人员的心。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到,医生薪酬制度改革的原则与思路应该是:总体提升、总量控制、结构优化、规范考核、绩效挂钩。符合医疗行业特征的薪酬制度,还要处理好现有水平与长期目标间的关系、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之间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关系、医院内部不同岗级人员间的分配关系、以及保障、激励与约束的关系。
2017北京医改新政解读
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上调项目: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
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比如,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核磁检查的患者,其就医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诊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根据卫生部门的测算,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有所下降。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费用变化方面,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降幅;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低于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涨幅。
药品阳光采购
药品阳光采购,是北京药品采购的一种新机制。
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其价格与全国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动态联动,且保持公开透明。
据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透露,该平台上已经有包括医保药品在内的4万多种品规包装的药品。
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其中还包括大家很关心的一个点,就是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统一。
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
联动以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药品,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阳光采购后就能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了。
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北京知道了解到,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优先基本药物、有限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药物等。
此外,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有限,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
不过为了方便患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医保报销流程不变
社区卫生机构上门医疗纳入报销
市人社局明确,改革实施后,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同时,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北京市人社局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其中包括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未来,这个数字还将不断增加。北京市还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同时,北京市明确,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
门诊和住院救助比例均调至80%
重大疾病每年可救助12万
在此次改革中,北京市民政局将调整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低收入救助人员的救助标准。其中,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除外)。
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门诊救助 和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特困供养人员、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的医疗救助按原有政策 执行,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
同时,北京市民政局介绍,社会救助对象在享受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超出 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对于政府救助之后或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但确因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的,可以由乡镇(街道)协助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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