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31 12:37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思想的解放。现在的社会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尤其像南京这种大城市。人们的包容度都比较高。大部分离婚都是性格不合导致的。离婚势必在财产分配上有很大的问题存在。比如:房子的分配问题,这就导致了原本是和平分手现在因为房子却要大吵大闹了。那么,在南京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需要什么材料呢?

南京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京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

1、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第二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子: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第三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二、南京离婚后安置房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1、安置房离婚过户需要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2、由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情况比较普遍。夫妻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大亨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在南京离婚后安置房怎么分割以及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了。在离婚是最好是可以商量好房子的处理,避免夫妻一场最后还要因为房子争吵。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时代不同了,但还是坚守自己的婚姻为好,要懂得维护、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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