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大讨论大反思

发布时间:2017-06-01 11:18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供电公司电力事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前景,建设和谐稳定的电力安全管理系统是当今电力生产行业的主题。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电力安全大讨论大反思,欢迎参考。

电力安全大讨论大反思篇一

2012年06月12日上午,丽江市古玉供电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在西区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观看了近几年来发生的一些电力施工和运行维护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一些血淋淋的电力事故。本次安全警示教育中所罗列的事故案例,都是用实际发生的事件在向我们说明一个主题:安全无小事!

综观这些年来我们在执行安全工作上,虽然公司有一整套的安全规定,并不厌其烦地对安全工作的开展做了不少的要求和规定,还有安全工作督察组不断的进入到各个基层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但是,就因为大家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执行安全规定“粗枝大叶”、凭经验办事、积习难改!违章——就自觉不自觉地在发生,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安全不是谁的事!有血的教训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为了避免惨痛的教训再次发生,只有大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从思想上重视到位;把自己的责任在安全工作开展中尽到位;把工作中需要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开展管控到位。才能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工作中没有人被伤害”的四不伤害。

针对于此,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必须重视: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要做到细致。包括对施工队资质的审核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对外单位人员要等同本单位职工对待。

在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检修、停送电等工作,每一个相关人员都要多留一个心眼。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图方便,怕麻烦,必须兼顾到方方面面:人员、设备,工具、材料一样也不能遗漏,以确保检修和停送电的安全。

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工作执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和现场工作规程,要结合现场实际,开展好现场勘查,执行好“两票三制”。在开展工作中,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希望大家都能开开心心的工作,平平安安的回家,回家做什么?好好总结事故给我们的教训,多看书,多学习,多掌握一些安全知识,以确保我们自己都能安全的工作!

电力安全大讨论大反思篇二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6.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14误操作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24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不按章作业,工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

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电力安全大讨论大反思篇三

4.25事故发生以后,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没有人员伤亡乃是侥幸中的万幸,大家同事一场,无论在工作中有什么过节或是在生活中好到什么程度,我想没有人愿意这样的事故发生,更不会有人窃喜和埋怨他们。事故已经发生了,给企业带来上千万的经济损失,也给千家万户的家庭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如果要是我。我会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可是事故发生后我们看到的很让人寒心,当事人的脸上满是开心的张狂,还自称自己是什么主角,接见了什么领导,什么领导对她们怎么关心等等,还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当大家对他们都产生反感时,依仗领导撑腰,厉害得不得了。是啊,班组要整顿,但是包括当事人在内的领导们不该整顿整顿自己的思想吗?

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对设备及电力线路不熟悉,不知道35千伏进线柜停电以后,上级110千伏过来的电仍然有电。

二: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搞好确认制。在操作以前没有看到35千伏进线柜的来电显示信号。

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没有听到上级指令就自行操作。

四:设备本身存在缺陷,没有带电打不开柜门的联锁装置。

五:作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危险源辨识能力差,

既然验电后证明柜子有电,就不应该进行任何操作。

六:与同事关系不和,带情绪作业。

这仅仅是对事故个人的分析,不存在任何感情情绪,只是为了下一步工作进展顺利,当然领导说他们是业务骨干,如果换了我们,很可能还不如他们。是的,这一点没有人能肯定的否认,但也不能说得那么绝对,说不定因为自身业务不好,能多一步确认,或少一步操作。领导的话是有偏见的,是带着袒护当事人的情绪的,可以理解,再说死里逃生也不容易,大家也愿意对她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针对此事,班组要进行整顿了,要不停地查岗,不停的学习(这一点是好的)进行针对的结果就是班长以上的领导们都不必干活了,都是指挥家,下一步工作就是“老职工”监护,新进入的职工操作,那么该干活的,该处于危险的都是没有关系,没有“能力”的破工人。唉,人要吃饭容易么,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好好上学,长大了好好的拍马屁,他们才能吃得开。

事故发生以后,还是要开会,还是要写心得,是应该好好的反思自己,大家各抒己见,不要有什么疑虑,可是大家都不敢,怕说错了什么话会得罪领导,那比出事故危险性要大得多,要是有人切入主题,领导也不会让他说话的,“下一个,下一个,制度没有学好!”,所谓的制度不过是养着他们赚钱的工具。可是出了这样的事情,领导从上到下还是很生气的,不是对当事人,是对整个与电有关系的工人,不在规定时间写心得的要实行强制罚款,拖一天100元,大家吓坏了,都草草应付了事,审批全体重写,不够深刻。

事故让我们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说实话,我们的业务水平真的很差,危险源辨识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识也很差,这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中,工作要会干,工作中要胆大心细,还好搞好同事之间的关系。

工作建议:一,建议领导帮助我们组织业务学习,反事故演习,只要把业务水平搞上去,做一个合格的工人,无论奖惩考罚我们都愿意,

二,针对个人生理条件及业务水平,适当调节班组成员,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设备缺陷,多巡检,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公正无私,使工人快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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