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手抄报的资料

发布时间:2017-03-20 11:17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学生,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法制手抄报的文字:

法制手抄报的资料:英国法史学的“汉马克拉维”

1906年12月6日,时任剑桥大学唐宁英国法教授的弗里德里克·威廉·梅特兰(Fredrick William Maitland,1850—1906)最后一次离开剑桥,踏上赴加纳利岛(Canaries)过冬的瑟瑟行程。途中,他被流感和肺炎病毒击倒,于20日清晨在岛上的拉斯帕尔马斯市(Las Palmas)的一家旅馆中逝世,次日被安葬在那里的英国公墓。有感于梅特兰对英国法史学所作出的无以伦比的贡献,笔者撰写了这篇文章,简要介绍梅特兰的生平、主要成就与历史观,并谨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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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为主题的黑板报图片

对梅特兰了解稍少的人可能会认为,象波洛克爵士(Sir F.Pollock,1845—1937)[2]那样将梅特兰奉为英国法史学中的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很可能有过誉之嫌。但是,当我们深入了解梅特兰的作品及其贡献,我们就会同意,即使象美国历史学会前会长斯凯勒(R.L.Schuyler)那样,将梅特兰称为“历史精神的化身”,也并不算溢美之辞。

自格老秀斯以来,法学界不到而立之年即携重头作品耀世而出者,一直不乏其人,而早年的梅特兰,却象许多藉藉无名的中下层贵族那样,徘徊于没落的边缘。他的父亲约翰·戈汉姆·梅特兰(J.G.Maitland,1818—1863)是一名律师,就像后来梅特兰的经历一样,执业很不成功,并且英年早逝。父亲去世后,梅特兰跟祖父萨缪尔·罗菲·梅特兰(S.R.Maitland,1792—1866)一起生活。祖父是一名牧师,同时也是一位历史学家,在此期间,梅特兰受到祖父的历史学思想、观念和方法的影响。早在他于剑桥大学攻读道德哲学时,他参加论文竞赛的题目就是“自由和道德的历史纲要”,显示出他虽然尚未踏人历史学的大学,却已拥有了看待社会政治问题时异于常人的历史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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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34岁时(1884年),梅特兰才将法史学研究确定为其终身为之奋斗的事业。正如波洛克在评价梅特兰时所说的那样,尽管梅特兰在法史学方面的工作时间并不长,但是“也许有人,但绝对不会太多,能象梅特兰那样在22年时间内完成如此令人震惊的著作。”波洛克又说:“能以如此高的质量完成这些著作,更是我闻所未闻。”[4]就在这对学者来说短短的22年间,梅特兰共完成各类著述82种,包括主要著作如《爱德华一世之前的英国法》、讲义如《衡平法》、演讲如《为什么英国法律史还没被写》以及塞尔登协会丛书等诸多作品,总计超过1000万字。他不但精通拉丁语,整理了许多拉丁文法律史料(如《布拉克顿笔记》),而且精通法语,他与波洛克通信时,时而用法语、时而用英语,就好象用的是同一种语言似的。[5]他还精通德语,而且水平相当高,他于1900年翻译的祁克(O.Gierke)的《中世纪政治思想》(Political Theories of the Middle Ages)至今仍是该书最经典的英译本。

令人遗憾的是,从1890年代中期起,梅特兰就陷入了健康危机,他的胸肺功能非常虚弱。在给朋友的信中,他不止一次流露出这种担忧,说自己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工作。从1898年起,他每年都必须到加纳利岛上一个名叫泰尔德(Telde)的小镇上过冬,以避免寒冷潮湿的天气进一步威胁他的健康。这个岛隶属于西班牙,据去过那里的波洛克回忆,梅特兰所住的房子位于小镇中央,那里的环境非常优美,梅特兰拥有一个不错的花园,种着各种植物。

处身于大西洋小岛明媚阳光中的梅特兰,当然不会忘记这些优渥生活并不是来自于学术,而是得益于祖父留给他的不动产。虽然英国的贵族传统保持得相当完好,但象梅特兰家族那样,祖孙三代均在剑桥接受教育并以律师为业、均著书立说并入选英国皇家学会、均在《国家传记辞典》留有传记,恐怕也不是很多。当然,如果与来自奥匈名门达尔堡家族(Dalbergs)的阿克顿勋爵(Sir J.E.E.D.Acton,1834—1902)相比,[7]或者与出身英国望族的波洛克爵士相比,梅特兰的出身仍是再平凡不过了。可以这么说,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梅特兰在法史学界的显赫地位,才使梅特兰家族更多地为人所知。

除了作为法史学家外,作为教师的梅特兰也受到高度的尊重。他教授的课程总量不算多,但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合同法、侵权法、不动产法、衡平法、宪法史、法律史概论等,如果不考虑一些新兴法学部门的话,几乎涵盖了英国法的全部。]梅特兰对授课非常重视,备课极为认真,哪怕每年冬天要远离剑桥,他也没有忘记利用暑假,补完那些本该在冬天完成的课程。不过,梅特兰始终对教学工作对时间的耗费保持警醒,他曾向波洛克抱怨说,“连续几个星期的备课花去了太多的时间”,并举例说,许多很有才华的教师因为将身心投入到讲座课(lecture)和辅导课(tutorial)中,失去了写作大部头作品从而更为人所知的机会。对此,评论家波拉德(A·F·Pollard)甚至说,梅特兰过于认真地准备他的课程“完全是在浪费他的天才”。

梅特兰不但泽披后世,开创了英国法史学的崭新时代,而且光耀了家族的门庭。他有两个女儿,次女弗蕾德贡德(Fredegonde Maitland,1889—1949)是一位诗人,出版过《梦与旅行》等诗集,后来嫁给了经济学家杰拉德·肖夫(G.Shove)。[11]长女埃芒加德(Ermengarde Maitland,1887—1968)则为塞尔登协会作过题为“孩子眼中的梅特兰”的报告,让人们了解了这位大师在家庭生活中的形象。[12]梅特兰的妻子名叫弗罗伦丝(Florence),梅特兰去世后的第八年(1913年),她改嫁给了《物种起源》的作者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R.Darwin,1809—1882)的第七个儿子,植物学家弗朗西斯·达尔文爵士(Sir F.Darwin,184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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