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7首批居住证发放 申请所需材料一览
2017年1月3日,厦门市首批980张居住证已发放到各派出所,供群众领取。群众只要本人带《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以及身份证,就可以到当时受理申请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该证的背面印制着福建省的地图,以及“福建省公安厅监制”的字样。正面印制的信息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等信息,但签注日期一栏留白(居住证需要在一年内再次签注)。
自2016年12月1日起,厦门“暂改居”工作全面启动。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居住证?申请需要哪些流程,哪些材料呢?
一、申请对象
在厦门市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申领人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2、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3、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根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合法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交投资、开业的相关证明;劳动就业的,应提供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交凭证);
(2)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等;居住在亲友所有房屋,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和房屋所有权人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与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居住在用工单位或学校的,应提供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大中院校学生,应提供本人的学生证或大中院校出具的录取证明;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免费拍照,按二代证要求采集指纹,录入系统,非首次领证的要收费,受理完成后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自居住证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居住证发放给申请人,由于实施初期,居住证由省厅统一制证,申请人领证时间可能有所延长。
四、居住证的功能
持厦门市签发的居住证,可以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含镇海路办证大厅及五缘湾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厦门市机动车登记业务严格执行《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有关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提供居住证或有效期内暂住证。
五、注意事项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持证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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