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长会议讲话

发布时间:2017-02-11 10:00

林业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提供了丰富的经济类产品,还为公众提供了广泛的生态类产品,极大保护和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林业局长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林业局长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林业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主动适应林业发展新常态,努力推进我市生态建设实现新突破。1月22日,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刘均刚厅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对今年的林业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今天上午,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对我市20xx年的农村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根据刘厅长和陈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经市林业局党组研究,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奋力拼搏,务实苦干,全市林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面旗帜,大力实施“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战略,我市林业各项建设取得新成绩。到20xx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395万亩,林木种苗和花卉种植面积15.6万亩,农田林网面积达到640万亩,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0%。湿地保护面积达到14.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65.3%。20xx年,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26.6万亩,新育苗5.1万亩,新发展经济林面积8.17万亩,义务植树1395万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万亩。我市林业呈现出五个显著特点:

(一)突出重点,打造林业精品工程。近年来,我们主要以路域绿化提升工程、环城林带及林业产业带建设、水系生态建设、鲁冀省界防护林带建设、农田林网建设、村镇绿化美化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路域绿化提升工程自去年10月份启动以来,主要进行了包括路肩夯土加宽、绿化,边沟外绿化提升工作,目前正在积极运作中。环城林带及林业产业带建设发展较好,近郊的林业资源旅游采摘业也蓬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水系生态建设做到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共完成水系造林55.2万亩。鲁冀省界防护林工程中我市工作量大、任务重,共149.4公里,占全省边界全长的31.3%,占全省的任务比为54%,新造林任务为9.4万亩。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在国道、省道等骨干道路两侧及主要河道两侧建设规划,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全面推进农田林网建设。村镇绿化美化工程取得了良好成效,完成村镇绿化3.1万亩。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森林经济效益。我市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渠道,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兴林富民之路。一是创新发展思路,提高产业规模。不断改造和淘汰落后的粗放式生产模式,大力发展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市场畅销的高端产品。与北京林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推进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引进、培育新品种50多个,全市良种普及率达98%以上。二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引导林板业的健康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的林产品、林木交易会,交流经验,学习先进技术,引进高端生产设备,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目前我市获“中国特色经济林之乡”3个,建市级以上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40处,创“三品一标”认证80个。“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迅猛,东阿种植油用牡丹5万多亩,开创木本油料间作新模式,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四是不断加强质量监管。推进苗木执法监督和质量监管,积极开展苗木行政执法联合行动,规范苗木市场。扎实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完成省级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三)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构建生态安全网络。“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维护了我市生态安全。一是构建了全覆盖、无盲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网络。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控制住了美国白蛾、春尺蠖、杨扇舟蛾等疫情的扩散蔓延,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总面积达900万亩次,其中飞防528万亩次,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二是推动湿地保护纳入全市战略工作。市政府出台了《聊城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工程规划(20xx-2020年》,编写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三是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对全市林木花卉种质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出版了《聊城古树名木志》一书。四是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市林业局制定了《聊城市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进一步对林业行政处罚标准进行细化量化,构建了林业行政处罚权试行的刚性约束机制。五是推动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通过公务员招录、接收军转干部等途径,不断充实警力。大力推进独立业务用房建设,大部分县区的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顺利完成了公安专网接入率、机算机配备率、信息化培训率、数字证书配备率的“4个百分百”目标。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我市林业改革始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聊城”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使我市林业建设逐步走上了稳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一是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主体工作。我市集体林权确权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于2011年7月基本完成,取得了突出成绩。二是结合实际,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我市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加快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涌现出一批服务能力强、运营效益好的典型。目前全市现有林业专业合作社354家,其中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35家、市级示范社105家。三是初步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我市积极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加强沟通,逐步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机制,目前全市已有3716亩林木通过林权证抵押贷款,共计贷款2835万元。

(五)加强互动交流,招商引资,增加林业科技含量。积极与林业科研院所建立长久合作关系,招才引智、引资、引项目。同山东农业大学共同承担了国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梨产业项目、山东省重大科技果树设施栽培项目。开展自主创新和试验,重点研究推广了苹果矮砧集约栽培模式,先后开展了苹果、梨的套袋前木霉菌处理试验、果树促控技术试验等。开展技术推广与培训活动,承办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xx年高级研修项目”和“20xx年中国樱桃年会暨全国现代大樱桃产业提质增效研讨会”,举办了“20xx年山东省生态林果栽培技术高级研修班”、“全省第二期农民果树技术培训班”。同时,深入群众、走进田间地头,送技术进家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去年11月举办了20xx聊城(杭州)森林湿地旅游项目专项招商活动,共签约12个项目,签约金额达116.15亿,使我市森林湿地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林业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市属平原地区,林耕矛盾突出,尤其是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建森林城市的决策部署,而面对森林城市的指标要求,我们的造林绿化任务十分艰巨;林木品种仍然比较单一,结构不甚合理,管理方式落后,容易造成林木病虫害大爆发;林业执法队伍薄弱,林业执法能力还不够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研究解决。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下一步工作目标。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并提出了加强生态建设“四个着力”的要求,这说明党中央已经把保护环境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这也是林业执政理念新常态,我们要主动适应这个新常态,努力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聊城为总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抓手,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建设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做出贡献。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生态建设的攻坚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确保完成造林20万亩,其中新发展经济林5万亩;新育苗2.5万亩,中幼龄林抚育面积28万亩,义务植树1200万株,新增农田林网面积30万亩;新增经济林示范基地5处,新增“三品一标”5个,全市林业产业总值努力突破22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努力达到有林地面积410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积稳定在20万亩,湿地保护面积达到保护率达到70%的任务目标,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一)集中精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是一项系统庞大的工程,是全市的一项大事,不是聊城建成区内四个区的单独任务,包括各个县市。同时,也包含生态建设的许多环节,各县市区都要加强学习,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标、要求摸清摸透,只有弄懂了各项指标的具体要求,工作起来才能有方向、有重点。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并借鉴其他城市创森先进经验,今年上半年,要组织完成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围绕“十纵九横,一网三环十片,两大经济绿色长廊”生态建设的空间布局,按照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理念,突出抓好路域环境绿化提升工程、水系生态建设、村镇四旁植树、农田林网建设、鲁冀省界防护林带工程建设、环城林带建设等六大造林项目,全面整治抓精品,不断增加我市造林质量。

(二)全力以赴做好路域绿化提升和鲁冀省界防护林建设。路域环境提升工程展开以来,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进展很快,工作力度很大。但是,从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也存在着整体进展不平衡、土地流转不到位、绿化标准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强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实实在在抓到位。一是要把没有流转的土地全部流转完毕,确保今年造林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高标准建设,各地要在每条道路搞出一个5-10公里的示范段,每个县市区要至少有1-2个亮点路段,能反映出路段的特色;三是因地制宜,尽量采用本地苗木、树种,带动我市林业发展,同时有利于打造具有本地域特点的路域环境。去年省林业厅安排部署了鲁冀省界防护林带建设,省下达的任务目标是20xx-20xx年新造林面积9.4万亩。但目前此项工程共完成1.7万亩,距离任务目标差距较大。莘县、冠县、临清三个县市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造林力度,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严格执行,确保20xx年底完成省下达的鲁冀省界防护林建设任务。

(三)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林业行业扶贫。林业产业是推动兴林富民良好发展、行之有效的途径。今年我们将组织编制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和特色树种产业发展规划,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将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创建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资源、土地、市场等条件,本着保护地方品牌,发展区域特色的原则,制定本县市区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地方特色树种发展规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园。每个县区至少要有一个重点区域品牌,将特色经济林产业与创建森林城市结合起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大力推进林业行业扶贫,引导和扶持农民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综合利用率,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实施生态工程,力争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xx年要不断加快推进我市林木种苗花卉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基本建成区域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运行有效的现代高效林木种苗花卉产业体系。抓好毛白杨苗木特色基地、海棠绿化苗木特色基地、椿树特色苗木基地、油用牡丹特色苗木,药用植物基地、其他乡土树种苗木基地、特色龙头企业基地、区域化基地、国有苗圃基地、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等九大特色基地建设,推动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第六届花卉博览会,办好聊城展厅。

(四)全面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改革涉及人员多,困难突出、问题复杂。根据省政府2009年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性的基本属性,我市8处国有林场应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各县市区要把中央6号文的精神落实到位,把坚持“公益一类”的划分标准当做改革的重点任务,紧抓不放。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宣传国有林场改革政策。通过组织林场调研和向先进地市学习等多种方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力以赴推动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省厅核准下达了我市22.97万亩的湿地面积,各县市区要积极创建多种湿地保护模式,提高现有湿地保护模式质量。今年上半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创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或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2~3处,确保全市湿地面积22.97万亩不减少、不流失。要形成以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和湿地多用途管理区为补充的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与原生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强化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和经营单位的监管。要切实加强野生鸟类疫源疫病监控工作,保护鸟类正常生长繁衍。根据去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今年初步预测全市发生30万亩,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今年第三代美国白蛾爆发成灾的可能性非常大,各县市区要加大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资金、应急物资,争取在第一代美国白蛾幼虫发生期全市统一时间用飞机防治一遍,确保我市森林生态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经过几年的招考和部队转业安置,我市森林公安队伍不断得到补充,但仍有缺编现象。下一步,有空缺编制的单位要继续加强与人事、编制和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采取从地方公安调入和招考大学毕业生的方式,尽快实现森林公安队伍的满编运行。继续抓好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工作,业务用房不达标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争取资金、做好规划,按照标准建设好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业务用房。各地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四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权限范围内来进行执法办案工作,不可缺权缺位,更不可越权越位。各地尽快完成法制员的配备和培训,尽快使每位民警熟悉刑事、治案案件办理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做好案件的审阅把关工作,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

三、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全市林业系统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林业中心工作,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改进作风,为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有些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林业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依然是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要坚持依法行政,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入点,从项目设计、预算、运行、检查验收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林业项目安全、资金安全。要重视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林政工作的新情况新动向。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程序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各类证件。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尤其在群众信访工作中,态度要和气,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林业执法基础投入,各地要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办公场所、交通、通讯设施等硬件上,要向执法一线的同志们倾斜。

(二)加强舆论引导,培养树立典型。各地要全方位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林业的主体地位。要善于发现典型、挖掘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培养树立一批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保护、生态文化发展的典型,让典型来示范、靠典型来说话。要加强林业信息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将林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总结出来,做到写的出来,报的上去,质量要高,还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媒体的力量传播林业正能量,不断提高林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让上级领导知道我们的工作成绩,也要让群众看到我们务林人的努力。上一周,我们举办了全市林业信息宣传培训会议,明确了今后全市林业宣传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为今年的宣传工作开了个好头,对提高全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工作落实,及早部署林业生产。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时间,各县市区要不等不靠,积极准备,自我加压,用国家森林城市标准指导今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为创森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早部署、早安排,认真设计,科学规划,提前把造林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部门、落实到每个人,提前做好苗木调剂和土地调整等有关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同志们,新春佳节快要到了。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组提前给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全市林业干部职工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再创佳绩。

林业局长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全区林业局长会议和全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从9号上午开始,各旗县都作了交流发言,每个旗县都有亮点、有特色,局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点评发言,指出了各自在一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办法和建议,希望各旗县回去认真领会,制定整改意见,在将后的工作中予以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去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安排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

(一)国家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去年,全市克服了严重旱灾带来的不利影响,共完成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93万亩,其中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26.2万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和后续产业项目50万亩,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8.94万亩,完成国家造林试点补贴项目8万亩,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地方重点区域绿化投资大,标准高。20xx年是我市历史上第三个绿化投资高峰年,尽管地方绿化投资相比前两年有所减少,但仍然突破20亿元,完成区域绿化面积15万亩。各旗县市区在重点区域绿化中涌现出城镇绿化、村屯绿化、义务植树基地、山区综合绿化等许多好的典型,特别是村屯绿化,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市到处呈现出红房绿树的新农村、新面貌、新气象。

(三)森林资源保护措施有力。一是禁牧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禁牧有机构、有队伍。二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去年针对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案多发,市委、政府启动了问责机制,对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4个旗县政府分管领导给予警告处分,对4个旗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防火工作引起了各级高度重视。在秋冬季防火期,各旗县都把重点防火区域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名单在乌兰察布日报上进行了公示,并将防火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式管理”,旗县的科局和乡村干部也都明确了防火责任地块,由过去的林业部门一家防火转向了全社会防火。三是集中清理和打击了一批乱占林地、毁坏林木案件,对自治区督办、市政府转办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该立案的立案,该疏导的进行了疏导,有的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到了检察院,该补办手续的补办了相关手续,使多年来乱占林地破坏林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四是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特别对国家一级害虫美国白蛾进行严格防控, 森防“四率”指标都控制在自治区制定的目标之内。

(四)种苗基础得到加强。近两年来我市在种苗生产、种子贮备方面有所突破,基本实现了自给有余。2013年我们争取到市财政专项300万元贮备了柠条、山杏种子,去年年底又争取到财政安排310万元贮备了当地苗木,20xx年春季义务植树用苗即可用贮备的苗木,打破了多年来种苗市场垄断行为,避免了苗木大调大运,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奠定了基础。

(五)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是抓了经济林示范基地。前山几个旗县去年营造以金红苹果、大接杏等为主的经济林1.3万亩,推广了山杏嫁接大扁杏的低产林改造模式,完成改造面积2000亩。二是在察右后旗、察右中旗通过龙头带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培育了柠条饲料加工示范企业,结合舍饲养殖,效益比较显著。三是设施林业得到发展,丰镇、卓资、前旗示范种植了日光温室樱桃、树莓、油桃等经济林项目,将林产业延伸到高效农业领域,为林业生态建设赋予新的内容。

(六)扎扎实实抓了集体林权到户“回头看”工作。近两年,在开展林权流转和落实林权抵押政策中出现了中梗阻现象,特别是近两年的公益林补偿无法按林地面积发放到户,原因是林权还未彻底到户,林权证滞留在县或乡。去年,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林改“回头看”工作调度会,并且陶市长对三个林改“回头看”后进旗县的旗县长进行了约谈,政府又派出了四个督查组不间断的检查、督导,将部分对林改时“帐上分林到村”大本林权证进行了重新确权到户,目前已有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和卓资县进入验收阶段。

(七)转变了机关作风,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是市县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局征求到各个方面的建议118条,归纳梳理了6个方面23项整治任务,对重点整改和整治事项逐一分解立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一落实。二是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全系统干部作风、机关纪律有了根本性变化,各项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全系统的干部职工转变了思想观念,扎实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精神重归务林。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全市的林业生态工作又是一个成绩辉煌年,从2012年的通道绿化、2013年的城镇绿化、再到去年的村屯绿化,都是可载史册的功绩,但是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市林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国家重点工程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根据自治区林业厅造林核查通报结果显示,我市近几年的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普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有几个旗县保存率是零。全区林业局长会议通报了20xx年营造林核查结果、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查处情况以及生态项目审计结果,问题很严重。去年营造林核查抽的卓资、丰镇、化德都有问题,另外造林面积不实、虚报问题严重,全区十几年首次出现任务欠账,我们不得不认真反思。查找原因固然有干旱少雨、立地条件差、投资标准低等客观因素,但也要重点从主观方面找原因,比如我们的作业设计不科学、不规范,科技支撑力度不够,基本还是常规造林;后期抚育管护跟不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后续管护机制,存在有钱栽树、无钱养护的问题;还有的地方把国家项目资金挪用到重点区域绿化上等等。

(二)资源管护任务艰巨。一是部分地区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突出,去年全市自查上报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134起,面积达1.4万亩。全区挂牌督办10起,我市就有2起,卓资、丰镇各1起,林地保护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二是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有差距,扑火装备非常落后,一旦发生火灾,束手无策。了解了一下,过去自治区每年给旗县安排了一些防火专项经费,但有的旗县没有用在刀刃上。三是禁牧工作不平衡,项目区和公路沿线禁牧工作抓得紧,但偏远和纵深地带组群放牧现象十分严重,农民和执法人员打游击战,以至有的地区发生个别羊倌自残威胁、暴力抗法等行为。

(三)基层林工站建设滞后。近年来不仅林业生产任务急剧增加,而且生态文明建设赋予林业很多新内容,但基层林工站几十年几乎一成没变。目前全系统1800名干部职工,市县两级占总数的78%,面对千家万户、服务营造林主体的乡镇苏木林工站工作人员只占22%,存在“头重脚轻”、“一线干事人员少,中间环节二传手多”的问题,并且乡镇苏木林业工作站基础条件差、欠账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林业生态工作的需要。

另外有些旗县同志思想滑坡,不求上进,有应付差事、得过且过的思想,不能尽职尽责,有的可能有些怨言、等待观望。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并且在今年要有所突破。

三、关于20xx年的工作

20xx年,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为目标,树立质量意识,将提高营造林质量贯穿于营造林全过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并举共进。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107.3万亩,预计投资20.38亿元。

(一)任务指标

1、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计划完成建设任务85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27.5万亩(人工造林16.5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42.1万亩(补植补造38.6万亩、后续产业3.5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11万亩(人工造林6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国家造林试点补贴项目4.4万亩。

2、地方重点区域绿化上报面积22.3万亩,其中:

⑴通道绿化。主要对绕城高速、运煤专线、重点旅游线路和国道省道出入口及周边绿化591公里,面积11.3万亩;

⑵城镇及周边绿化。提升完善旗县政府所在地和中心镇绿化水平,结合五城联创,争取政府更多的绿化投资,我们协助搞好规划设计,积极开展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村庄“五个一”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当年新增城镇绿地面积6.16万亩;

⑶村屯绿化。重点围绕20xx年计划的120个“十个全覆盖”示范村开展配套绿化,完成绿化面积2.25万亩;

⑷厂矿园区绿化。完成绿化面积2.59万亩。

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是我们林业部门的主业,今年实施的是20xx年的任务,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我们要加强对国家重点项目的规划、指导、自查验收,把政策宣传到广大农民群众,发动群众、依靠千家万户去完成造林任务。

(二)今年工作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1、创新造林机制,增强项目实施活力。

一是实行“项目购绿”。林业部门提前把当年项目实施的初步设计方案象城市规划一样向社会公布,发动老百姓在自家的宜林地搞绿化实施项目,验收合格就享受项目补贴,多造多补,不造不补,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像四子王旗东八号乡杨占峰个人流转地造林,成活率、面积、保存率都能够达标,就享受了补贴。自治区会上也肯定了这种做法,实施国家重点项目要推行项目购绿的方式,3月中旬把规划设计公布,4月上旬宣传落实到户,发动群众造林,验收合格的给予补贴,也可今年补贴。20xx年由市造林站配合旗县林业局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招商引绿”。要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外来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当地农民以地、工程人员以技术、企业以资金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开展造林绿化,重点在近期能有收益的旅游区域建设生态园、采摘园、观光园等经济林示范项目。

三是加强“退耕还林”项目管理。①启动退耕还林(草)二期工程,尊重农民意愿,对严重风蚀沙化区、重要水源地、25°以上坡耕地等非基本农田实施退耕还林(草)项目,还草每亩补贴800元、还林每亩补贴1500元,分三年两次和五年三次落实到位,各地要及早将文件精神宣传落实到位,再不能包办代替,按旗县上报的面积去落实。②对沙源一期退耕还林项目加大资源监测核查,对保存率不达标的按政策扣发一定补贴用于补植补造,各旗县都要选择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小班地块,一方面督促退耕户自我补植;另一方面通过项目补贴、农户出劳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第三是由林业部门组织补植,费用从补贴中扣抵,由市资源监测规划站负责帮助旗县落实村户、地块,尽快开展。

四是“物业护绿”。近年来地方投资绿化的项目有的已交回政府,后续养护一定要争取财政列入预算,多汇报、多请示,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后续管护,林业部门积极发挥监督职能,而不是包办浇水等抚育管理。市园林局已申请市财政预算了1亿元用于 “三山两河”的后续管护,希望其他旗县借鉴集宁的做法,积极争取。

2、强化资源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⑴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报程序,从严控制矿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并且对过去征占用林地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认真的排查摸底,特别是要对上级督办转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林业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和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的要求,按实施方案的时段和要求认真落实。

⑵坚持不懈抓禁牧。过去禁牧监管责任不明确,追责没有责任主体,现在禁牧机构已常设在林业系统,承担了主体责任。长远来说,禁牧觉悟靠农民、农民觉悟在林权,林权全部到户之日便是群众自觉禁牧之时,但就目前我市的禁牧情况看,还得发挥行政作用,要继续加大禁牧宣传力度,消除各级干部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打消农牧民想无偿占用别人林下草地,以毁坏国家项目区幼林地、啃食树皮为代价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牲畜毁林也引起了自治区高度重视,早在2001年,自治区政府提出“五个严格”,对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以及自然保护区严格禁牧,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对生态移民迁出去和封禁区严格禁牧,确保生态不反弹;对严重沙化、退化及生态脆弱区严格禁牧,确保生态自然恢复。《森林法》规定有“五个禁止”,禁止在幼林地、特种用途林、生态灌木林和封山、封沙育林区放牧;《防沙治沙法》第32条中规定在沙化区放牧的每头罚款5—10元,这些都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因此我们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森林公安全力配合处理好牲畜啃树案件。首先对非本地外来企业、大户组群放牧坚决予以取缔。其次要加强监管,加大对重点林业生态区域的巡查力度,将禁牧工作与护林员工资挂钩,由市禁牧办和天保站具体制定林木管护的机制和办法,打破现有护林员多数为村干部,不能履职尽责的弊端,发挥禁牧工作人员和护林员的作用,确保林业项目栽得活、护得住。第三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林下养殖业,推广化德县三圆公司林下养殖、规模化养殖,调整蓄种结构,减轻禁牧压力,放牧损失林下补。

⑶大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认真落实科局、乡村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覆盖”的防火责任模式,严格实行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包片负责制,对发生火灾严重的让政府出面去问责、追责,特别要加强重点时段、节点及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督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由部门防火转向全民防火。

⑷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加大对外来苗木的检疫检验力度,特别要加强国家一级森林害虫美国白蛾的防控和检疫工作,严密监测,防范毗邻地区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市。

目前,林业生态工作有三项一票否决,防火、禁牧、美国白蛾,我们旗县林业局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头脑清醒,不要因为思想麻痹被“摘了帽子”。

3、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绿化的核查考核工作。一是市林业局今年将抽组造林质量稽查小组,从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后续管护等过程中进行全程跟踪督查。二是严格执行旗县自查、盟市复查、自治区核查三级检查验收制度。旗县自查要逐小班现地实测,自查结束后向市林业局上报复查验收申请和自查报告;市林业局组织单位技术人员对旗县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市林业出具书面报告申请自治区林业厅进行核查。三是严格实行年度检查考评。每年10月份,由市局领导、相关科站长、旗县林业局长分前后山片对年度林业生产和保护工作进行实绩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有任务完成情况、精品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每年年终,根据平时稽查和年终考评予以奖惩,对完不成当年任务且质量不达标的旗县报请自治区林业厅核减下一年度的任务和投资。

4、抓好林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为农牧民增收致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去年在察右前旗、察右中旗柠条加工起了步,今年重点结合柠条平茬复壮项目建设柠条加工基地,培育林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是扩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我市在实施“进退还”战略和一期沙源退耕项目时种植了大面积的柠条,但因不去经营抚育,出现了老化、退化、枝条枯死现象。为此,自治区即将出台《灌木林平茬复壮管理意见》,又制定了《人工灌木林平茬复壮技术规程》,将平茬审批权下放到盟市;现正积极向国家争取平茬复壮补贴。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度开展柠条平茬复壮,利用柠条上半部分加工饲料,下半部分加工燃料或纤维板,活化全市800多万亩的柠条资源优势。今年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中已把灌木平茬机械列入农械补贴范围,各旗县今年都抓1—2试点,与养殖大户联合搞,也为禁牧创造条件。要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享受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落实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完善企业与林农的利益联接机制,通过林地有偿流转或者以林地入股、以劳动折股的方式加入企业,实行林牧结合、林工结合,带动农户增收。二是发展设施林业,把各地闲置的日光温室利用起来,种植樱桃、油桃等反季节水果,延伸林产业内涵,增加林业收益。三是发展林下特种养殖业,发展绿色无污染禽蛋产品。四是发展森林休闲观光旅游业,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可开发果品采摘、农家乐等特色林产业,增加林农收入。

5、加强基层林工站建设。

一要充实人员,理顺管理机制。协调编办从乡镇内部调剂编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地面积大和生产任务重的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要达到8—15人,林地面积和生产任务较小的乡镇达到5—8人左右。二是理顺关系。林工站站长由乡镇苏木和当地林业部门联合聘用,人员由乡镇管理,业务由旗县林业局指导。三要改善基础条件,拟用2-3年建设标准化站所,增强服务功能。

6、加强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培养年轻干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组、支部制度建设,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念,注重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诉求和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市纪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落实依纪依规从严治党新要求,树立纪律意识,他律、自律相结合,努力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保持经常抓的耐心,抓节点、抓具体、防反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责任担起来,认真履职尽责,促进林业生产的落实。

要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市委若干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逐步在工作中完善已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大力营造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纪律严明、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严格执行奖优罚劣、绩效考核制度,努力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工作效率有一个大的改观。

同志们,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快速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林业局长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林业工作,部署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昨天,传达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各盟市林业局长围绕20xx年亮点工作、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等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厅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点评,讲的都很好。这次会议我们邀请到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刘树人专员和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大兴安岭林管局、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的领导及同志。多年来,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业生态建设,帮助我区做了很多工作,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对林业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在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深深感谢!

刚才,刘树人专员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区林业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要求,很有针对性、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xx年林业工作情况和20xx年林业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xx年林业工作

20xx年,全区林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以及生态建设、林业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要求,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林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xx年,共争取落实中央基本建设和财政资金100亿元,自治区投资14亿元。全年完成造封飞面积1008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09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1000万亩和200万亩年度任务。义务植树7137万株。采集林木种子186万公斤,育苗71万亩,年末在圃苗木46亿株。发生森林火灾162起,草原火灾96起,受害率均在国家控制指标以内;成功堵截蒙古和俄罗斯境外火25次。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1475万亩,成灾率2.05‰, 无公害防治率94%,成功防控了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害的入侵,有效降低了有害生物危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困难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各级林业部门履职尽责、积极谋划,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决有力、富有成效。总结20xx年全区林业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和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林业厅成立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对涉及林业方面的改革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其中主要牵头事项2项,配合牵头事项4项,配合事项29项。林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在自治区层面,一是由林业厅牵头代党委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的意见》,政府研究通过后已上报党委。二是代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将下发。三是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立法调研及修订工作。四是代政府起草了《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政府将于近期研究。五是第一次联合公安厅召开森林公安工作会议,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文件成熟后将以党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在林业系统层面,一是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评选出自治区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4家,其中12家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二是完成了全区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和改革调研,修订完善了我区《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并开始着手编制《改革实施方案》,争取将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列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范围。三是修订了“集体人工商品林、农田防护林、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将“灌木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改为“灌木林平茬复壮管理意见”。四是制定了《自治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启动了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五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内蒙古“先行先试”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林业厅选择3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1个国有林场开展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已制定,力争20xx年底完成试点地区的负债表编制工作。

(二)国家重点工程深入推进。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力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工程和造林补贴等项目共完成建设面积720万亩,占完成总量的71.4%。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把造林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林业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的意见》,从项目布局、作业设计、技术推广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召开的三个片会,将提高生态建设质量和成效作为一个重点进行了研究部署。《意见》下发和座谈会之后,各盟市、旗县林业局都结合各自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在营造林和生态建设中呈现出不少亮点。通辽市启动了科尔沁沙地“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在只有三北工程和造林补贴项目支持的情况下,全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42万亩。多伦县百万亩樟子松基地建设接近收官,总量达到93万亩。鄂尔多斯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人数90万人次,义务植树近2000万株,同时还尝试了在有条件的嘎查村开展户种百棵树活动。

(三)重点区域绿化成效显著。在认真总结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城乡统筹、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和督查监管体系,采取一体化布局、社会化参与、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不仅数量和质量得到保证,而且更加注重建精品抓示范,向提质增效转变。20xx年,重点区域绿化投入各级各类资金160多亿元,完成209万亩。其中,公路绿化4679公里、63.2万亩;城镇绿化355个、69万亩;村屯绿化1336个、38.4万亩;厂矿园区绿化384个、16.6万亩;黄河两岸绿化15.4万亩;大青山前坡绿化6.6万亩。打造精品工程318个,面积49万亩。重点区域绿化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其中,我们林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和努力。按照职责分工,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落实项目任务、落实造林地块、落实绿化苗木,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林业厅组织成立了由住建、经信、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20多名科技人员组成的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专家团队,制定了《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有针对性地对公路、城镇、村屯等不同区域的绿化进行技术指导。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绿化基本完成,形成了集中连片的生态景观。通辽市两年绿化60万亩,完善提高原有绿化40万亩,城郊百万亩森林工程基本完成。赤峰市实施“一核一圈两廊五带多点”的绿化方案,积极打造赤大高速等“五大精品工程”。包头市启动实施京藏高速、110、210国道生态环境治理,绿化里程345公里。巴彦淖尔市精心打造京藏高速临河区沿线万亩生态工程、蒙秀物流园区绿化等“四大精品工程”。众多不同类型的精品示范项目提升了重点区域绿化的质量和档次,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四)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一是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自治区政府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全区已有99个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二是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服务。全年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709项、面积15.4万亩。优先保证了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97亿元。为解决我区林地定额指标不足的问题,林业厅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争取到征占用宜林地不计定额、提前使用20xx年定额指标等优惠政策,为此调剂增加使用林地指标4.75万亩,保证了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林地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进展顺利。经初步排查,已确定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032件,自治区挂牌督办10件,有的案件已经办结,有的案件正在处理中。四是开展了全区春季林木种苗调运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侵犯假冒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执法行动。种苗、森林公安、森防、绿化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林木种苗的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62起,罚款33万多元,退回原产地不合格苗木1.5万株。五是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阿拉善盟居延海、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乌兰察布市岱海、包头市南海子等重要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恢复,特别是呼伦湖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张高丽副总理和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呼伦湖治理的重要批示,呼伦贝尔市启动了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编制了呼伦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实施了部分休渔措施,加快推进“引河济湖”二期和河湖连通工程。目前水域面积达到2100平方公里,已恢复到2002年水平。六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天网”、“利剑”、“保护过境候鸟”等行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34692起,侦破、查处34144起,综合查处率98.4%,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46万元。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在治安、维稳、禁毒、消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平安林区、法治林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表彰。

(五)民生林业快速发展。一是完成了全区林业产业普查工作,摸清了家底,为今后调整优化林业产业布局和结构,制定林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加大了经济林建设力度,开展了专项调研,自治区安排资金1000万元,扶持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全年完成经济林建设面积50万亩,其中新造40万亩,改造10万亩。组织开展了第三批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及监测工作,新认定31家,累计达到82家。自治区安排林业产业化资金1150万元,扶持项目26项。预计20xx年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30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510元。呼伦贝尔市组建了林业集团公司,建立榛子产业基地5处,以榛子产品加工和销售为主的呼伦贝尔森林食品生产交易加工中心正式运营。赤峰市新增高效节水经济林20万亩,累计达到82万亩,已经收到可观的经济效益。二是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55亿亩、资金17.87亿元。落实自治区财政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00万亩、资金1500万元,盟市、旗县财政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30万亩,补偿资金700万元。开展了完善地方公益林补偿专项调研工作,为推动各级政府尽快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打下了基础。三是落实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补助资金23.25亿元,属于农牧民的补助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手中。四是与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28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2亿元。五是森林保险规模与财政保费补贴总量居全国首位。全区共有479起森林灾害报案,保险直接赔付1.93亿元,赔付率达到30%,林业基层单位和林农总体受益率超过50%。六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进展顺利。20xx年改造任务1246户,开工1091户,竣工660户。

过去的一年,林业工作的亮点还有很多,大家从盟市发言中也都有所了解,我就不一一再讲。我区20xx年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建设任务完成问题、造林质量问题、造林地块落实问题、违法占用林地问题、退化林分改造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二、关于20xx年林业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九个方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行了系统阐述。同时,对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又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比如: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难以承载高消耗、粗放型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越来越珍贵;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方式,并从中创造新的增长点;要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李克强总理最近作出批示,林业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是不可替代的绿色财富。今后要创新开拓、奋发有为,积极推进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林业生产方式,更有效地保护林业资源,更有力地促进林农增收,更好地为全社会提供林业产品和生态产品,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在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王君书记要求各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分析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引领新常态。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赵树丛局长对新常态的新特征、新趋势、新机遇、新挑战进行了科学分析判断,明确提出林业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根本任务不动摇,坚持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旗帜方向不走偏,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职责使命不放松,以更大的拼劲、更强的韧劲,坚定不移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

这些重大判断和具体要求,为做好我区的林业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性变化,科学研判林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变化,迎接挑战、主动作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我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林业工作最主要的任务仍然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建设质量,增强林业生态功能,发挥林业在防沙治沙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由于我区气候条件恶劣、地理条件多样、自然生态系统脆弱,林业建设的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要继续发扬胸怀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林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自治区林业建设的特点规律,主动把林业事业放在全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当中去考虑,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加强生态建设的有利契机,抓住主要矛盾,认真研究谋划,找准发展突破,日日为继、久久为功,一项接着一项干,一年接着一年抓,努力使我区林业建设的质量、规模、效益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全区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以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总任务,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管理,依法治林,科技兴林,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内蒙古生态文明的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20xx年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改革时间表,完成各个阶段的改革工作,及时提交改革成果。一是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成试点地区森林、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总结成果,推广经验。启动旗县级和盟市级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把森林和林地、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保护等生态红线真正落到实地。修订出台自治区征占用林地补偿管理办法,提高补偿标准,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方面,做好林业部门应当承担的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有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落实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做好确权发证后续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积极引导集体林权流转,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完善备案制度,在自愿的前提下公开、公平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制定下发和落实好集体人工商品林、农田防护林、公益林采伐更新三个管理办法和灌木林平茬复壮管理意见。切实加强采伐迹地更新监督检查,落实采伐更新责任,确保及时更新。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认真落实扶持政策,抓好典型示范,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要认真落实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旗县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做好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林下经济保险调研,研究开展林下经济、经济林及林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抓好灾后植被恢复管理。三是稳步推进国有林业改革。国家已经通过“国有林场改革意见”,有关部委正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将全面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汪洋副总理近日到呼伦贝尔市和大兴安岭林区进行了国有林区改革调研,作出重要指示。待国家改革方案出台后,要根据国家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区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适时召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安排部署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照国家顶层设计,落实国有重点林区改革政策,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同时积极争取将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14个旗县56个国有林场,纳入国家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范围。积极探索国有苗圃改革。

(二)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全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000万亩以上,义务植树7000万株。要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合理安排营造林生产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今年,国家要扩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启动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各有关地区要精心准备,做到认识到位、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要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编制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抓好分解落实,抓好森林抚育补贴和造林补贴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按时发布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实施细则》和《内蒙古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管理办法》,实施好防沙治沙示范区、封禁保护区试点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工作。要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和管理工作,认真搞好旗县种苗站、苗圃、良种基地示范点建设。

在防沙治沙、营造林等方面,今年自治区要重点推进四个类型的示范项目,努力实现基地化、规模化,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在阴山北麓建设干旱区乡土树种造林示范基地;二是在阴山南部山地建设半干旱区水土保持林示范基地;三是在科尔沁沙地和毛乌素沙地分别建设防风固沙林示范基地;四是在赤峰、通辽、巴彦淖尔等地区建设经济林示范基地。各有关地区要积极配合,超前谋划,上下联动,做好相关工作。

(三)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重点区域绿化是自治区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决心大,力度也大,任务都超额完成,质量也很高。今年要完成200万亩建设任务,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各盟市进行了初步对接,各地任务基本明确,请各盟市抓紧制定20xx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并指导旗县落实好具体任务。按照“典型带动、精品示范、规模发展、稳步推进”的建设思路,在区位重要、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区域建设一批自治区、盟市和旗县级示范项目,辐射带动全区重点区域绿化发展。要认真组织好技术培训,按照《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的要求,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强化宣传发动,不断提高重点区域绿化质量。要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绿化投入、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切实解决投入不足、管护责任主体缺位等问题,将绿化的责、权、利落实到位,促进重点区域绿化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林业生态保护管理水平。一是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积极向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汇报,加快《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进程,争取出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火险预警监测、火源管控、应急扑救和防火督导检查,加强基础设施和防扑火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护林防火,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启动政府购买监测调查、灾情处置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防治试点工作。加大投资力度,做好灾情监测、林业植物检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圆满完成年度各项指标和任务。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二是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开展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秋冬季及冬季鸟类同步调查试点工作和重点湿地监测工作,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拟定《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和《内蒙古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新建、晋升工作。通辽市已编制了《20xx-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以实现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按照五大生态功能区进行分区,六大生态系统进行布局,十三大产业发展进行开发利用,明确不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主体功能。该规划站得较高、看得较远,内容丰富全面,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三是强化资源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把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关,做好监管和服务。加强森林植被恢复,确保林地占补平衡。做好与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衔接,推进林权证登记核发工作,巩固林业确权成果。研究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上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兴安盟、赤峰市和乌海市14个旗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五)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特色经济林、木本粮油、灌木资源利用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化,结合各地实际,确定重点建设基地和发展品种。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林果业发展规划》。20xx年力争完成新增经济林面积40万亩,改造10万亩。组织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森林生态产品、绿色食品认定等林业产业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强林业产业化项目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发展,建立林业产业化企业与农户之间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林业产业向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力度,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深入研究林业产业调查、统计工作,调整完善统一数据公布口径。

(六)加快推进依法治林。依法治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的重要保障,事关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推进依法治林,一要做好立法基础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府搞好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的起草等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林业地方性法规体系做好前期工作。二要加强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围绕推进系统内部法治化建设,抓好林业系统自身普法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用法律武器保护林业资源。开展好“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要发挥森林公安机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作用,力争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特别是国有林地的行为。各地对排查出的案件特别是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要加快侦办进度,限期办结。各盟市、旗县林业局要抓紧梳理和建立本部门权力清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要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重大案件督查等方式,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或不当的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要加强林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专门机构,充实专业人员,保障工作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林提供保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抓住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强力推进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队伍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业务实战化”四项建设。

(七)努力提高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实施林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围绕自治区林业建设重点和科技需求,引导探索以需求和应用定研究项目,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组织专家对已有科技成果进行组装配套,提出不同立地类型的营造林技术和模式,提升林业建设质量效益。要强化科技服务,开展经济林科技支撑专项行动。组织科技人员以经济林示范基地和科技推广项目为载体,开展研究和技术推广;大力推进经济林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建立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示范引导,加大经济林科技示范户培养力度。要继续加强科技培训,加大对基层人员的林业标准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培训工作。完成林业厅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和自治区、盟市两级视频会议、公文传输系统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全面提高林业国际合作水平。引进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抓好林业碳汇等对外合作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加强与俄蒙在森林草原防火、防沙治沙和沙尘暴监测预警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林业合作。

(八)全面落实各项林业政策。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要在认真总结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区林业发展新的形势和要求,编制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认真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天然林保护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及时准确兑现退耕补助和完善政策补助,加快发展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问题。落实好林木良种、森林抚育、造林等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森林保险、林业信贷和财政贴息政策。实施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

(九)扎实开展林业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开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内蒙古主题宣传活动,以生态建设和保护成果、重点区域绿化、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林业改革、依法治林、民生林业等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林业社会影响力,增强全民生态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林业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联合宣传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加强宣传机构和通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林业宣传水平。充分发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利用植树节、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周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展示生态文化成果。继续开展“关注森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活动。

三、需要强调的几个关键问题

在去年的林业工作会议和三个片会上,我们集中研究了一些林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大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有的正在落实,有的在20xx年工作安排中作了部署,下面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关于林业生产任务。去年国家下达我区造林任务1080万亩,实际完成1008万亩,部分地区没有完成营造林生产计划,特别是飞播造林和封山(沙)育林任务普遍没有完成。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区营造林生产任务重,完成难度大,各地一定要提早谋划,统筹安排,克服各种困难,不折不扣地完成林业生产任务。一是强化认识,落实责任。造林绿化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好、做通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多汇报、多请示,争取更大的支持,承担起造林生产任务,要认真履职尽责,层层分解,妥善处理好国家重点工程、一般造林和重点区域绿化的关系,把各项造林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及早落实造林地块。各地应根据当地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造林绿化专项规划,提出年度生产计划,并征得盟市领导和旗县意见后与厅里对接。旗县的生产计划一经确定,就要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早落实造林地块,既要充分利用好宜林地资源,又要有效拓展造林空间,把生产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造林绿化的组织实施。要继续把造林质量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造林作业设计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林业站所的职能作用,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强对造林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造林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地要积极与厅计划处、造林处和资源处等相关处室做好对接,及时准确统计上报造林完成进度情况。四是严肃责任追究。林业厅将加强林业工程和项目监管,对实施情况加大稽查力度,对虚报、瞒报和应付差事等严重问题,采取必要的手段严肃处理。造林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今后,如果哪个地区由于非自然因素未完成造林任务或发生造林质量事故,就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关于牲畜毁林问题。近几年,由于经济利益驱动以及管护工作有所放松,在林业工程项目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和中幼林地中牲畜毁林出现了反弹的趋势,有的地区已相当严重。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牲畜毁林现象的发生。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是我们历尽艰辛,克服种种困难取得的,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是我们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提升执行力,抓好责任的落实。二是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在幼林地、特种用途林、生态灌木林内砍柴、放牧”。第十一条规定“在划定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天然林保护区的地区内,林农、林牧矛盾突出,严重影响森林和林木保护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退耕移牧”。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封山、封沙育林区采伐林木、砍柴、放牧和从事对林木、植被有破坏作用的活动。”《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沙化土地封禁期或者休牧期内放牧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或者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按每只(头)并处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前些年,自治区政府提出“五个严格”,其中“对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以及自然保护区,严格实行禁牧,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对生态移民工程的迁出区和封育区,严格实行禁牧,确保生态不反弹;对严重沙化退化及生态脆弱的地区,严格实行禁牧,确保生态自然恢复”,与我们林业部门都有直接关系。上述这些规定都对防止牲畜毁林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执行力度不够。各地要严格抓好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建设成果。三是严格执法办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牲畜毁林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木的偷牧、夜牧等行为。四是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健全护林员队伍并严格管理,科学制定考核目标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护林员的职能,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牲畜毁林,切实担负起护林工作的职责,确保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五是深入研究预防和制止牲畜毁林的长效机制。要对林业项目区和林地内牲畜毁林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制定预防和制止牲畜毁林的长效机制,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

(三)关于灌木林平茬复壮。我区大部分灌木林处在没有经营抚育的自然生长状态,有的地区出现了大面积老化、退化、干枯以及有害生物发生甚至死亡的现象。为此,在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呼伦贝尔的一些旗县开展了平茬复壮试点,并取得了很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既促进了灌木的更新复壮,也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但由于平茬复壮成本高、缺乏资金和政策引导,目前灌木林平茬复壮只是在局部地区开展试点,试点面积小,实验树种少,没有发挥平茬在灌木更新复壮中应有的作用。今年,各地要按照 “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扩大试点。一是改革管理办法。林业厅对灌木林采伐更新办法进行了研究完善,即将出台《灌木林平茬复壮管理意见》,放宽灌木林平茬管理权限,将审批改为备案制度,将审批权限下放到盟市,各盟市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技术支撑。自治区已经制定了《人工灌木林平茬复壮技术规程》,对我区广泛分布的沙柳、沙棘、柠条和杨柴的平茬技术做出了规定,对其中没有规定的树种,各地要在试点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技术规定。三是探索补贴方式。目前正在积极向国家林业局和有关部门争取将灌木林平茬复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灌木林平茬资金的补助方式,或者与其他工程项目结合推动灌木林平茬复壮。在今年的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中已明确将包括灌木平茬机械在内的林业机械列入农机补贴范围,各地要积极与当地财政、农业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这项政策。四是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灌木林平茬复壮工作,对于试点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工作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地区选择不同树种开展试点,对条件成熟的要大力推广,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向厅里报告,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四)关于基层林业工作。随着林业改革和建设的深入发展,林业工作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目前基层林业组织建设薄弱的现状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林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基层林业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区林业事业的发展。各地要把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建设与促进当地林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全面推进“一站式”全程代理便民服务。加强国有林场、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检查站、森防站等基层单位建设,要加大办公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和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内业建设,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实行电子化管理。在组建专门机构有困难的情况下,要配备懂业务的人员从事相应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关于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自觉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要将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保障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政治责任,带头履行党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践行“三严三实”,锲而不舍地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转变、两服务”活动,把强化服务意识作为转变职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上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狠抓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不断扩大林业行业整治“四风”成果,以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建设进程。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依法依纪从政的自觉性,建设一支讲党性、守纪律的林业干部队伍。

同志们,林业工作重任在肩,大有可为。我们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常态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开创我区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春节在即,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各位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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