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计划

发布时间:2016-12-24 12:55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事故预防和违法处罚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我国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教育计划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教育计划

交通安全教育计划一:

为继续广泛深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让全体学生全面了解、正确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做到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交通安全知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突出“遵法出行,平安回家”和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这一主题。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教委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交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具体内容和步骤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在我校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的活动参与率达100%、学习教育率达100%、《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100%。

(二)在我校学生中掀起一个学习、遵守和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的高潮,使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校力争学生的交通事故数为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我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开学利用第一次升旗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

2、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学期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每班建立长效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角,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二)充分发挥好交通安全手册作用,确实传授交通安全知识,使学生牢记知识内容。

(三)加强路队制管理,护送教师要认真负责,目送学生安全离开指定地点并维护好护送点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任务:

本年度,狠抓以上条款的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本学期,主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施行,集中开展“五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按年级上好交通安全课。确实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

2、举行一次主题班会。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你我他的主题班会,让学生在交流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

3、在学校的宣传橱窗,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开展以“做一份试卷、获一份知识”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活动。中心出一份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试卷,由学生和家长同做同签名,做好后各校进行批阅,公布成绩。

四、工作职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生的交通安全牵动千家万户,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我们要从关心祖国的未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各校要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三)加强督导,奖惩挂钩。学校要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素质教育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挂钩。

(四)每学期做好交通安全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及时上报交通安全信息。

五、活动内容和安排

3月份:1、制定教育活动计划。

2、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3、结合安全教育日开展活动。

4月份:1、下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家长)。

2、各校组织绘制交通安全手抄报。

5月份:1、组织上交、评选交通安全征文。

2、组织交通安全测试卷考试。

7月份:1、向学生进行暑期交通安全教育。

9月份:1.开学初安全教育

2.签订家长、学校交通安安责任书。

3.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10月份:1、校会:交通安全教育

11月份:1、校外交通辅导员讲座。

2、少年交警队活动

12月份:1.走进社区宣传交通安全。

1月份:放假前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计划二:

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级中学,各市直学校,各交巡警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文明交通素养,深入推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活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由靖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与靖江市教育局联合制订《靖江市2012年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学生文明交通素养为主线,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确保“进学校、上课堂、入脑海”为突破口,围绕“四个六”即“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大力开展学校文明交通活动,在全市学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热潮,使广大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二、组织领导

靖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和靖江市教育局分别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实施《靖江市2012年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靖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陈宇亮任组长,教导员刘萍为副组长,各科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综合科和法宣科组织落实。

(二)靖江市教育局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副局长吴明飞任组长,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长、园长为副组长,各学校分管副校长为成员,由教育局宣传科和校管中心组织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幼儿园

1.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示教育。

2.参观交通安全主题公园,对道路、标志、标线等有基本了解。

(二)小学生

1.低年级学生开展图片展示教育,懂得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举行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主题讲座。

2.开展遵守交通法规绘画比赛活动。

3.举办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4.高年级学生组织开展征文竞赛。到交警指挥岗实地参观,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5.建立小交警班,每校至少综合成立一个班级,参加交通安全指挥操竞赛。

6.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传范围可延伸到家长及社区。

(三)中学生

1.开展征文比赛,就文明交通安全理念、构思、好人好事等举办绘画竞赛活动。

2.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3.开展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征文竞赛活动。

4.参观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5.各校举办以交通安全知识为主题的文娱、板报等竞赛活动。

6.组织学生开展对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公安交巡警中队与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学校要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文明交通六要六不要”承诺书。

1.学生文明出行“六要六不要”承诺书:

⑴要遵守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不要闯红灯;

⑵骑自行车、电瓶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⑶骑车转弯前应当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拐弯;

⑷乘坐车辆时要文明礼让,不要在车辆未停稳时争先恐后上、下车;

⑸乘坐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要斜坐、侧坐;

⑹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要随意横穿马路。

2、学生家长出行“六要六不要”承诺书:

⑴教育和监护子女乘坐符合规定的车辆上、下学,不要乘坐非法违规车辆;

⑵要遵守交通秩序和安全行车规定,不要争道抢行和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

⑶要遵守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

⑷文明驾驶车辆要礼让斑马线,不要酒后开车;

⑸驾驶车辆要证件齐全、车况良好,不要驾驶拼装报废车辆;

⑹要有序停放机动车,不要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中队要主动与学校联系,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广泛动员部署,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和文明交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深入排查,严格查处。各中队严厉查处学生接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主动与学校联系,要求广大学生拒绝乘坐黑校车、超员车、拼装车、报废车。各路面执勤中队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集中调用警力,突出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通行路线的巡逻管控。要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充分发挥交巡警护学岗的作用,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为重点,设立临时执勤点,对过往的学生接送车辆坚持逢车必查。农村地区交巡警警力不足的,要组织派出所、巡防队等力量支援。对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严厉打击。凡是无证驾驶接送学生车辆的,一律拘留;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禁止罚款放行;强迫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拘留。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转递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和校车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学生接送车辆优先通行权,并明确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中队和学校要切实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交巡警大队法宣科、各中队和教育局宣传科、校管中心负责对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督查,各交巡警中队中队长和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中队和学校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交巡警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对各中队的考核内容,教育局同时也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列入对各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中队与辖区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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