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人生观的思修论文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探讨人生观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探讨人生观的思修论文篇一
《和谐社会的人生观教育》
摘要:人生观教育对和谐社会构建有着重要意义,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为不同群体提供共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我们必须加强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教育,诚信友爱的人生观教育,积极进取、心理和谐的人生观教育,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平衡的人生观教育。在新时期人生观教育有新的特点,人生观教育注意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不仅提供人生的范式,更提供发展人生的武器;人生观教育回归生活,不仅注重伦理道德教育,更注重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教育;人生观教育尊重价值多元化,不仅注重灌输,更应注重引导。
关键词:和谐社会;人生观;教育
一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这说明思想道德教育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能通过引导和帮助人们自我约束、宽容谅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升境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1.人生观教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原则理应得到弘扬,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理应得到强化。这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对每一个人而言,只有确立科学的人生观,才能引导个人正确认识历史潮流,才能使人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解决“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只有进行人生观教育才能使人们自觉为国家、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的利益,竭尽全力地工作,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并真正懂得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只有进行人生观教育才能使人们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增强抵御错误思潮侵蚀的能力。牢固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信念和动力。
2.科学的人生观为不同群体提供共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尤其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共同的道德标准,整个社会具有稳定的内在秩序。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迁和结构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多样化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必然造成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及其相互间的矛盾与激荡,价值多元化成为这一时期最鲜明的特征。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使一些人放弃原则、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迷失方向,迫切需要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主导价值观来引导人们的思想行为。实践已经表明,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能促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更无法实现和谐。社会主义科学的人生观概括和提炼出了最基本的道德共识,即作为一个中国人要热爱祖国、服务人民;作为一个现代公民,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等。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正确的人生观,将其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的价值标准和价值体现,从而凝聚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人生观教育有利于提高公民综合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力支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提高人的素质。人的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生理心理素质。这三个方面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是人的素质的核心。人生观理论从多方面研究如何提高人的价值、创造人生业绩,教育、激励、推动人们自觉主动地提高自己的素质,成为兼有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生理心理健康的综合素质型公民。具备这种综合素质的公民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才能更好地担当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
具体而言,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协调好自我的身心关系。正确的人生观,能够使人们认识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了解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自己的人生提供导向,从而也为自己的心理活动提供定位系统,为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奠定基础。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协调好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是经济利益关系。经济利益关系不和谐,社会关系是难以和谐的。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利益和谐与社会和谐有着内在联系。人与人的和谐主要体现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的和谐,要求个体必须自觉协调个人的本能及需要与他人的本能及需要的矛盾,变单赢为双赢或多赢。
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以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平衡为前提和基础的,它要求人们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观念,转换自己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减少和消除不能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以便最妥善地利用资源和减少浪费。人们的消费生活尤其是享受需要的满足渗透着价值观念的影响,价值观念的转变也是曲折和缓慢的。因此我们必须进行人生观教育,引导人们从人的本质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从纯功利的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认识,自觉地抵制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的影响,建立合理适度消费的观念,为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生观呢?我们应进行怎样的人生观教育?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教育。义利观是人生观的带根本性问题,历史上不同人生观的之间的分歧与斗争也往往集中在义利观上。对义利问题的认识及其对待义利的态度构成人们人生观的内在灵魂,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义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观,要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的义利并重的义利观人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主张把义与利结合起来,把国家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把前者摆在第一位而又充分兼顾二者,既不因为要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首要性和优先性而忽视个人合法利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也不能因为要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个人利益体而忘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首要性和优先性。
所谓利益兼顾的人生观就是在人生的价值追求和评价上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很好地统一起来。利益兼顾的思想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设中坚持的正确主张,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就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公私兼顾”的方针,在社会主义时期,他又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题目下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新时期明确提出“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为改革开放在价值观方面指明了方向。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期,确立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是对毛泽东和邓小平有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是建立在两个“大多数”的前提下的,它有现实性,能为多数人所接受。一是针对大多数人而言,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中广泛性的要求。只有讲利益兼顾,才能更好地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更好地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二是针对大多数情况而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是根本一致的,没有根本利益的冲突,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们之间发生了矛盾,必要的自我牺牲是高尚的,即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时,这种牺牲是必要的,但即使如此,也应该尽可能地减少这种牺牲,应该尽国家和集体所能,切实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协调发展。
在利益方面,不讲兼顾,只讲一头,和谐社会就缺乏现实的基础。计划经济时代,人生观教育方面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多,而对个人利益的肯定比较少,甚至认为讲个人利益是可耻的。这样难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整个社会活力不足。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个人利益越来越受重视,关注个人利益也不再是一件羞耻之事,只要按社会要求去实现个人利益,就是光荣的。但有些人却只讲个人利益,少讲甚至根本不讲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以致见利忘义,使贪污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滋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经验和事实已昭示人们,强调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才能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诚信友爱的人生观教育。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而人际关系和谐的前提条件是诚信友爱。这里讲的“诚信”,是指诚实守信,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誉,守信用,它要求在人生活动中要守时、守约、守诺,不作假,知行统一。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为人之本,是待人处事的基本准则,这不仅是历史上先哲们对人生哲理的概括,也是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社会秩序来维持,而社会是由不同的群体和个人组成的:他们之间建立在利益制衡和诚信基础上的相互交往,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实质内容。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人们的社会交往呈现出一种严格的等级秩序,利益制衡具有强制性,诚信的作用有所弱化,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秩序主要以国家或政府信用来支撑的话,今天市场经济社会仅仅依靠国家或政府信用就远远不够了,它要求全社会所有群体和个人,在“个人诚信”层面上广泛建立起诚信关系,使诚信充分发挥它对社会秩序的整合功能。这种整合功能体表为:
首先,诚信有助于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道德水平。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还很不成熟,市场体制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各种相应的制度与法规未有效建立,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因而弄虚作假、损人利己的空间和机会比较多,失信行为更容易发生。严重的社会失信现象,产生了诸多的社会冲突。为维护新的合理的社会秩序,需要大力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使人们之间相互信任,信守承诺,促使诚信真正成为人们做人做事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觉悟,提升社会组织的道德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实现理性化运作。
其次,诚信有利于社会组织关系的稳定与和谐。诚信是一个社会组织有效运行的基础,无论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如何,诚信原则都是每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诚信,社会中最基本的财产制度就不可能形成,各种物质财富就不可能被拥有、使用和保持,社会成员就不可能生产和分配他们为共同体生存所需要的东西。没有对诚信的有效履行,也就不会有任何协议,也就不会有联合的事业和系统的合作,更谈不上社会组织和人际之间的交往,社会组织的稳定与和谐将受到威胁。
再次,诚信可以增强社会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凝聚力、亲和力。从社会的角度而言,诚信是一个社会的责任问题,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对一个集体而言,诚信会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我以集体为荣,集体以我为荣”。从个人角度,诚信要求人们对个人的言行负责,人无信则不立。诚信反映了个人的人品。一个社会组织的有效维持,诚信是最基本的底线。只有人际交往中相互信任,才可以消除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化解交往中的矛盾,才会有人际之间的凝聚力、亲和力。
崇尚友爱,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孔子提出了“仁者爱人”的思想,这里的“爱人”,就是要对人有同情心,乐于关心人、善于帮助人。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求人们不仅要敬爱自己的长辈,而且要推广到敬爱别人的长辈;不仅要疼爱自己的子女,而且要扩大到疼爱别人的子女。墨子则提倡“兼相爱”、“爱无差等”,要求不分等级、无差别地爱人,不相欺侮,不相傲视,和睦相处。这些都凝结着人们共同的情感,体现着尊重他人、爱护他人、帮助他人的道德要求。人们相互之间的友爱,使人性获得了精神的慰藉,它能够超越差别,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共同体的和谐,使之富于凝聚力。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根本条件,是支撑和谐社会发展的道德支柱。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了人们生活的节奏,居住条件的改善使更多的人们有了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而同时人们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关心也遇到了新的课题,必须加以认真的研究。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关爱他人,关爱所有的人,但首先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当代中国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人去关爱。社会生活中“嫌贫爱富”的倾向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加以改变。在人生观教育中发扬关爱精神,也为建立当代中国的慈善事业提供了思想基础,一些成功人士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关爱他人的人生观的引领下,会对慈善事业以更多的支持。
社会和谐要求社会成员以诚相待、相互包容、尊重个性。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越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第三,积极进取、心理和谐的人生观教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它要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各方面人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它倡导的是积极进取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认为人生实践是一个创造过程,以开拓进取的态度迎接人生的各种挑战,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百折不挠的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充分发挥创造力,就能领悟美好人生的真谛,提升生命的价值。
但这种进取的人生观又是与平和的心态、和谐的心理结合在一起的。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而且社会竞争十分激烈,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个人都正面临着巨大的心灵震撼。社会适应问题、学习就业问题、恋爱婚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以及家庭问题等,随时都会使我们陷入困惑之中。再加上社会上诸如分配不公、腐化奢侈等等现象如一股股强劲的潜流冲击着我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这些带给人们的是无尽的忧虑、焦躁、沉闷、愤然,甚至无措。因此,心理和谐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息息相关。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心理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心理和谐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和人的内心保持心理平衡,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具体来说,心理和谐首先表现为个体内部心理和谐,即个体内部心理成分(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的协调统一;其次表现为人事心理和谐,即人在处理事情时的冷静、适度和乐观;再次表现为人际心理和谐,即人与人交流上的默契和融洽。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表现。
心理和谐,才能够比较客观、理智地观察分析问题,才能在人生进取的过程中减少或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例如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竞争,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它有助于激发竞争主体的进取心,有助于竞争主体客观地评价自我,扬长避短、展现才华、不断提高。但在竞争中缺乏平和的心态,把竞争推向极端,惟利是图,不择手段,就会造成道德的沦丧。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人与人之间有竞争的一面,也有合作的一面,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争取“双赢”。因此,应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
心理和谐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固然很多,最根本的是一个人对“人”的基本信念和态度。当一个人能以乐观而非悲观、积极而非消极的态度对待“人”所具有的一切优点与缺陷、不足时,就会在与人交往中,持积极正面的态度,宽容、理解他人,有爱心,这就有利于建立起良性互动的人际关系。相反,一个心胸狭隘、偏执的人,是不可能与他人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的。许多心理学的研究都表明:过度关注自己的人,不仅难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而且会体验到更多的焦虑与失败;而那些具有利他精神、宽容的人,生活更有快乐感、幸福感,人际关系更融洽。
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也有他的短处,要客观地评价自己和客观地评价他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人们“各得其所”,每个人都能有良好的发展空间,这要求人们以平和的心态接受自己,也接受他人。心态是否平和与个人的思维方式及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紧密相关,盲目的攀比往往会使人失去心态的平衡,淡泊个人的名利也许更有利于心态的平和。
要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必须在健全社会各种制度的前提条件下,培育人们爱与尊重的内心世界,并把个人的目标与社会目标有机协调起来;把社会规范与个人的欲望有机地协调起来,构建友善、宽容、互助等健康的社会心理环境,使不满的情绪得到及时释放,不健康的心理得到及时矫正,让人真正体验到内心和谐、人际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快乐,这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才能稳固。
第四,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平衡的人生观教育。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个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人是一个整体,物质性和精神性都是人性的一部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人的生活的内容。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我国实行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就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高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物质生活是人们生活的基础,人们追求和关心物质利益无可厚非,人们可以合理合法地用自己的劳动、经营和创造,得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和收入。劳动、技术、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都可以按贡献参与分配。任何人只要付出了劳动,实现了价值,就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利益和财富。物质利益是人们可以努力谋取的对象。
人们在生存需要满足后,要求过更好的生活,追求享乐和发展,这是人正当的需要,也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但如果把追求物质的感观的享乐和金钱变成人生唯一的生活目的,那就会使人生步入歧途。一些人贪污腐败,违法犯罪,很重要的原因是过分追求金钱和物质生活享受。显然,如果这种由物质利益激发起来的动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那就会朝恶的方向发展,促使人们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的私利,严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造成社会生活的失序失范。
勿庸置疑,人的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但精神生活有表现出摆脱和超越物质生活需求的特征,也只有摆脱了物质性需求的羁绊而获得精神性满足的生活,才能成为一种创造性的生活,只有在这样的精神生活追求中,个人才能激发出极大的创造热情和生命活力,提升人的智慧和爱心,促使人们追求生活中的真善美。因而在人生观上强调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和谐,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人的素质,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等行为,引导人们追求超功利的生活意义。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因为现代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又使消费主义抬头,加大了人类对自然界的掠夺,恶化了人类的生存环境。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和谐的人生观引导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时,重视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人生观教育应该赋予受教育者生存、发展和享受的能力,进而增进他们充实丰富的精神生活。人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并不能完全体现人之为人的完整意义和价值,人的丰富的精神生活才是人的本质的确证,是人追求的目的。今天不少“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关心的不再是社会在物质资料上的贫困,因为他们认为资本主义面临的难题不再是物质资料的贫困而是物质资料相对精神的极大富足;用弗洛姆的话来说,是富足中极度的贫瘠与无聊;人类在现代已创造了无数的奇迹,但这些都是物的奇迹,而天地间最大的奇迹——人,真正的人,正在迅速地消失。西方学者的分析是值得我们思考的。物欲的极度膨胀容易导致精神的空虚和内心的扭曲。因而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平衡就是人生观教育中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
三
现代社会人生观教育内容上有了新的变化,人生观教育方式上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这种特点如下:
第一,人生观教育注意发挥人的主体性,不仅提供人生的范式,更提供发展人生的武器。传统社会的个体具有极强的依附性,个人的利益与价值完全依附于血缘群体。这是因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利”。“交换手段拥有的社会力量越小,……把个人互相连接起来的共同体的力量就必定越大一家长制的关系,古代共同体,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而且传统社会发展缓慢且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人生观教育的目标是把上一代人的经验和统治者的价值观作为范式,传递和提供给下一代,下一代在这种环境下也只能遵循和完全接受,教育对象的信念就是教育者的目标,二者是完全统一的。教育的目标是为了培养社会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工具”,少数个体的主体性也往往被作为异端而抹杀得一干二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体在历史发展中,从完全依附于群体到个体自主独立,个体的主体性不断得到提高。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原来隶属于群体的各成员才得以分化为市场经济中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更是极大地提升了人的主体性。在今天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尊重和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与此相适应,人生观教育也就必须从提供人生范式的被动性目标转向提供人生的范式与发展人生的武器相结合的主动式目标转变,这种转变一方面能使教育的引导与人生发展的内在需要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个体的主体性,完善自我,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另一方面使得人生观教育在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中能与时俱进,发挥它的人生导向功能。
第二,人生观教育回归生活,不仅注重伦理道德教育,更注重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教育。过去的人生观教育中过分注重伦理道德及人格价值教育,人生丰富的内容被严重地狭隘化了,人的价值只剩下了道德价值,人们总为自己道德上的不纯洁或达不到道德高境界而焦虑,人似乎是为某种道德原则而生存,成为它的奴隶,人自身的生活及主体地位反而被忽略了。这种以人的理想化人格为诉求的教育,把道德价值作为人的最高追求目标,确实造就了一批道德楷模,但也形成了社会的道德虚伪,滋生了一些“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人们的过多的注意力转向了自身的道德修养,而不是去认识和改造外在的客观世界,窒息了社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格的全面发展。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创造着人们的生活,而且将人们带到了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奇特的世界,于是人们必须提高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潜藏着的对生存的关怀、对发展的渴求和对幸福的向往的潜意识被不断地激活,成为当今社会人们价值追求的主旋律。现在人们更为关心的是个体自我在社会中的竞争力,个体的成功和发展,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幸福。他们希望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双赢,在追求社会的发展中也促进自我的发展,寻求一切发展的机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人生观教育也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面对人们丰富的生活,把尊重人、关心人和关爱人作为人生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文关怀的良好氛围。
当然任何时候我们都并不否定人对道德的追求。道德本身是人的内在规定性,道德是为了人们更好的生活,真正合乎人性的道德,一定有助于个体生命质量的提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佛兰克认为生活高于道德,“道德具有推进个人良好生活之功能,而不是无端干扰它。道德是为了人而存在的,并非人为道德而存在”。人也不只是一个道德人,人的存在方式是多样的。生活离不开道德,但道德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和唯一,人类的生活包含着比道德更为丰富和广阔的领域,只有那些被生活需要的道德才进入人的生活并指导人的生活。正如佛兰克所说:“道德规范并不涉及所有行为。人生及其理想要比道德及道德的目标更为宽广和丰富。没有道德人类不可能达到他的目的,道德是一个绝对必要的条件,但仅仅道德的满足并不能实现人类的希望。……我作为一个人的目的比作为一个道德自我的目的也更为宽广,这个目的包含了道德,却不仅仅是道德。”因而人生观教育在注重伦理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关注的是人的生活本身,人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幸福,其终极指向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第三,人生观教育尊重价值的多元化,不仅注重灌输,更应注重引导。传统社会是一个封闭而稳定的社会,一元的和绝对至上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是维系社会的重要力量,人生观教育执行的就是社会这种统一的价值体系,它通过各种权威机构和手段向新一代灌输统一的人生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维护社会运转的秩序。这种人生观教育的规范整合功能非常强大,也具有绝对性,作为个体只能听命和服从于社会的规范。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由于科技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之间产生了广泛的联系和影响,这必然分解文化、价值体系及行为模式的一元性,形成多元的文化环境,使得任何个体人生价值观念的确立都必然置于多元价值的联系中,有多种选择的可能性。教育者的目标与教育对象的信念可能发生分离,因为教育对象在接受主导价值观念教化的同时,其它的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地提出挑战,社会的价值导向并不能简单、直接决定个体行为的价值取向。社会的人生观教育的价值目标对个体而言,仅仅是他确立人生价值信念的一个参考,有可能成为个体人生价值信念的养料和精神资源。面对这种情况,人生观教育应始终保持社会教育目标和个体信念之间的合理张力,突出教育对个体人生观念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体现社会的意志,在阶级社会中,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着教育的性质。人生观教育引导的重点由告诉人们“做什么”转向引导人们认识“为什么”和“怎样选择”,激发他们的人生自觉,提高他们的自律水平。这时候“教育的基本作用,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在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同时,引导人们在尊重多元文化基础上提高价值选择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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