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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的论文范文
浅谈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的概念
内容摘要:论文简要阐述了汉语语境中民族概念的复杂状况及其原因,认为将英文中不同“民族”概念划分为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是解决这种混乱状况的办法。文化民族是人类在漫长历史过程中自然发展的产物,而政治民族是近代以来在各种经济、政治力量相互作用下的人为的产物。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
关键词:民族概念;文化民族;政治民族
作者简介:张建军(1975- ),男,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族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11)03-0007-06
在民族理论界,民族概念问题一直都是研究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一般情况下理论界认为,在汉语语境中,今天我们探讨的“民族”概念,即通常意义上的语言、文化、地域甚或血缘相异的群体,早已有之,但是在古汉语中并没有以“民族”这个称谓来称呼此类群体,更多地是使用“某某人”,如匈奴人、汉人、胡人。而文献中出现的“民”“族”则主要是指人民、民众和家族、宗族,是两个词。直到近代以后,随着国门打开,西学东渐,一些西方的思想理论随着中西交流的开展逐渐传入中国,包括许多经由日本辗转进入中国的理论和概念,其中就包括“民族”概念。这时“民族”作为一个词的用法才和我们现在在常规意义上理解的“民族”的概念结合在了一起。最早接受“民族”概念的是当时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和革命者,如梁启超、孙中山等人。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内外部的民族矛盾和对立都十分尖锐,因而这些知识分子和革命者所理解的“民族”概念十分复杂,他们既将一个国家的全体民众称为民族,也将国内的汉人、满人等称为民族,甚至还将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称为民族。后来这些人在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的时候,他们对于民族的这种相互纠缠的认识也传播开来,由此造成了汉语语境中民族概念复杂和混乱的开始。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成为其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理论,特别是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直接影响了中国共产党有关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思想、策略和方针的制定,其中斯大林民族定义则是中国共产党认识民族、制定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1]。但是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引入并未解决汉语语境中“民族”概念的复杂状况,反而由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将斯大林民族定义用于具体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引发了理论界的长期讨论。在民族识别工作中,斯大林民族定义的使用一直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许多民族的最终确认需要对其进行变通。后来不断有学者提出新的民族定义,但是都未能得到理论界的一致认可。
一、民族概念在理解上产生问题的原因
为什么会造成“民族”概念理解上的这种乱象呢?清末民初时期,中国引进的民族概念,主要是来自西方近代学者的政治著作。而19世纪正是西方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思想兴盛的时期,西方学者的著作中涉及的“民族”主要是受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影响形成的现代政治民族概念,而非我们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认识到的语言、文化、地域甚或血缘相异的群体。斯大林所认定的民族同样是基于近代欧洲历史经验和背景的民族,自然也就是政治意义上的民族。所以中国从西方吸收来的民族概念——主要是政治民族概念——在用于中国的实际的时候,出现了种种混乱和不适应的情况,就很容易理解了。
第一,中西方关于“民族”的历史实践不同。钱乘旦先生在考察了欧洲民族发展的历史情况以后认为,在欧洲的古典时代,民族主要“是将文明和野蛮区别开,‘民族’到底是什么东西,在那时是十分模糊的”[2]6。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大大小小的封建割据领主和掌控普世基督教神权的教会统治着整个欧洲,人们的身份认同要么是某个领地的领民,要么是某个教区的教民,尽管群体之间存在语言、文化上的差异,但是这种群体差异要么被更高层次的宗教认同所掩盖,要么被大小封建领主的领地所割裂,不存在因语言文化的一致性而产生的群体意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民族概念,无论是文化的还是政治的。“在这种情况下,‘英格兰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波西米亚人’等等也主要表示他出生在哪一块土地上,而很少带有‘民族’区分的意义”[2]9。到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造就了西欧众多的政治民族,也造就了西方社会“政治民族”的概念——Nation。
而在古代中国,虽然没有使用“民族”这个词,但很早就有了“五方之民”的观念。人们已经注意到彼此之间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如《史记•匈奴列传》对匈奴就有这样的描述:“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3]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匈奴这个群体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描述,这种描述事实上就反映的是人们观察、比对不同文化群体的角度。在古代中国长期大一统格局下,人们之间的广泛交流,促进彼此联系的同时,也唤醒了人们之间基于文化差异的群体意识。
第二,中西方“民族”与国家关系不同。在西方近代以前,由于贵族领主的家族世袭制和“君权神授”的政治体制,国家与民族是没有关系的。一个甲国贵族照样可以成为乙国的君主,仅仅因为他是原国君的亲属或是得到教会的同意,即便他此前一天也没有在这个国家呆过,并且根本不会说这个国家民众通用的语言。国家的领土可以因为贵族间的一场联姻而发生变化,生活于其上的民众也随之变为另外一个国家的臣民。“在欧洲历史的早期阶段,精英阶层试图使自己与‘平民’或‘大众’分离开来,而他们的权利和特权也正是在这种刻意的分离中被赋予正当性。政治边界是根据封建主的领地范围而不是按某一民族或某一共同体来划分的。对封建时代的人们而言,地主与农奴隶属于同一个社会的观念是不可思议的——因为,精英们不仅与农民实际相隔绝,他们还使用完全不同的语言。因此,在农民眼中,封建主不仅与他们不属于同一个阶级,封建主还因为有着与农民的民间文化无关的语言和文明而被视为一个完全不同的高贵种族——而这正是他们有权进行统治的依据”[4]。到了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民族主义用人民主权把国家与民族联系起来,民族Nation甚至成了国家的代名词,所以又叫“民族国家”。政治民族与国家之间结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
而在中国,鸦片战争以前,人们对于国家的认识主要是受儒家“天下观”所主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依照儒家思想,君主受命于天,统领万方。不管在哪里的土地,都属于天子管辖的土地;不管什么文化的群体,都是天子治下的臣民,都必须服从君主依照儒家伦理思想的教化。君主统治的政治合法性是通过其对儒家伦理思想的接受来实现的,不论其原本出生于哪一个文化群体,要想实现对“天下”正当的统治,必须如此,就像清朝的满洲人那样。所以一直以来中国古代王朝不断兴替,但是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现政治思想大一统以来,位居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文化基本保持一贯,这与中国主要为农耕经济的社会实际是紧密联系的。对于文化与中原地区迥异的群体,历代中央政府的首先选择是同化,如果因主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直接用儒家思想文化实现同化,则主要采取“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政策加以安抚、怀柔和羁縻,这一切的前提是保证政治统一。这一政策的实施在造就了当今世界最大的历史文化群体——汉族的同时,也使得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以贯之地保留到了今天。所以古代中国“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概括起来就是:第一,国家的统一;第二,多“民族”的共存。到了近代以后,中国接受了西方民族国家的政治理念,进行了政治民族的塑造,“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开始出现。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与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主权中国相互融合,结为一体。
因此,在汉语语境中,当“民族”概念被引入的时候,既被拿来定义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血缘—文化群体,也被拿来指称统一国家内的地域—文化群体,还命名了现代国家意义上的全体国民,多重任务必然造成了多重理解。所以要准确理解“民族”概念,必须对“民族”指代的多重对象加以区分和辨别。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来仪教授指出:“民族概念的涵义本身就因各经典作家常常按照自己使用角度和范围的不同而各异。如,若以时代作为划分标志有‘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之分;以进化程度为标志有‘野蛮民族’、‘文明民族’之分;以经济形态为划分标志有‘游牧民族’、‘狩猎民族’、‘农业民族’之分;以社会形态进行划分又有‘资产阶级民族’、‘社会主义民族’之分;如此等等。”[5]王希恩教授则根据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不同情况,“将民族划分为“潜民族”、“自在民族”、“自觉民族”三种类型[6]。而民族理论界在近些年,又将文化人类学界常用的“族群”概念引进来,用来区别国家意义上的民族概念。这样进一步加剧了我们理解“民族”概念的难度。
二、关于“民族”概念的分类
要区别这形形色色的民族概念,我认为最简单的办法是回到“民族”的英文原意上去。通过对“民族”的英文原意的再认识从而明确概念,加深理解。在英文中,可以表达语言、历史、文化、信仰、风俗、认同、血缘、地域等等差异群体的概念有很多,主要的有people、nation、nationality、ethnic、ethnicity、ethnic group、tribe、clan等,这些词语在不同的文献中都曾经被翻译作“民族”。仔细辨别这几个词语,可以发现其中含有的“民族”概念清楚地分为两类,People和Nation是一类,主要是指涵盖一个国家的全体成员的民族,用美国著名学者卡尔•多伊奇的话说,“一个民族(nation)就是一个拥有国家的人民(people)。”[7]5nationality、ethnic、ethnicity、ethnic group是另一类,主要是指种族、文化、风俗、宗教等方面存在差异的民族,或者直接就是指少数民族。所以,仅仅只用一个词——民族——来概括这两种含义是非常勉强的,必须对汉语“民族”进一步细化。我认为根据这两类“民族”所具有的主要特点将其命名为“政治民族”——对应于People和Nation,和“文化民族”——对应于nationality、ethnic、ethnicity、ethnic group等,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王联就认为,应该“用nation对应中文的‘民族’一词,而用ethnic group等词对应中文里的其他‘民族’、‘种族’概念”,同时他还认为,将民族划分为政治民族和文化民族……很有必要,很有道理”[7]8。安东尼•D•史密斯则直接对这两类民族分别进行了定义,他将政治民族nation(他称之为“民族”)定义为“一个有名称的人类聚居形式,它有共同的神话和记忆,有共同的大众公共文化,有既定的祖国,具有经济统一性,所有成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而将文化民族ethnic(他称之为“族裔”)定义为“具有共同祖先神话和历史记忆,具有共享文化成分,与历史版图有一定联系,具有一定团结的(至少在精英层面是这样的)、有名称的人口单元”[8]65。
按照这样一种划分,困扰理论界多年的民族概念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无疑,在我们日常生活和感性认知中遇到的“民族”,像汉族、回族、藏族等民族,他们具有鲜明的历史、文化、宗教、风俗或者语言等等方面的独特性,因此自然就是文化民族,可以称之为族群、族裔,即英文里的ethnic,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方译名就是,The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PRC。也有人因其具有浓厚的历史印记而称其“历史民族”。而在国家的全民角度和政治层面我们常常论及的“民族”,如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法兰西民族,即英文里的nation,他们与主权、领土、国家等等方面紧密联系,并且常常被用来直接指代国家,如联合国就叫the United Nations,具有明确的政治属性,可以被称为政治民族。也有人为突出其产生时间上的近代性和对现代化社会的推动作用,而称之为“现代民族”,以区别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历史民族”。比如斯大林就认为:“民族不是普遍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9],“世界上有不同的民族,有一些民族是资本主义上升时代发展起来的,当时资产阶级打破封建主义割据局面而把民族集合为一体并把它凝固起来了。这就是所谓现代民族。”[10]
三、关于“文化民族”
文化民族的产生是早期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进步的结果。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拓宽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带动了人员的交流,改变了早期人类群体的组织结构和社会关系,瓦解了原本的氏族、部落,促进人类社会由血缘共同体向地缘共同体迈进,一些地缘较近、联系较紧密的不同血缘群体逐渐形成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生计方式,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共同的意识和身份认同,在他观和自观的对照中形成了早期的地域文化共同体——文化民族。文化民族形成后,由于自然和社会原因,经历了聚散离合的发展演变,有些早期的文化民族被其他民族所同化,有些离散瓦解,有些吸收、兼并、同化了其他文化民族之后发展壮大了,有些文化民族分化成了几个不同文化民族,而有些文化民族的成员相互结合又形成了一个新的文化民族。这种彼此迥异的发展演变过程使得延续到今天的各个文化民族拥有了不同的历史发展脉络,因而在各自的文化认同要件和身份边界划分上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特点,很难用一种模式或概念去涵盖所有的文化民族。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一种公认的民族定义难产的原因。所以大多数定义都给出了充分的弹性和回旋余地,如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民族构成“六要素”理论就是一个代表。这个理论指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11]尽管学术界对于不同文化民族的具体产生时间和发展脉络存在争议,但是在大体上都同意上述关于文化民族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认识。
四、关于“政治民族”
很多学者认为,民族是一个外来的概念,这里的民族就是指政治民族。与文化民族不同,政治民族的产生、发展过程与近代以来的整个人类历史进程密切相关,其身上带有的鲜明的现代性和政治性令学术界异常关注。
如果追踪“民族”(nation)一词的语义变更过程,会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一事物。美国学者里亚•格林菲尔德归纳了意大利学者泽尔纳多关于“民族”一词早期历史演变的观点。[12]2-9泽尔纳多指出,英语中“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语natio(出生,出身)。最初,这个概念是贬义的,专门指来自同一地区的外国人团体,并且兼有异教徒的含义。后来这个词在原有意义上又产生了引申义,被用来指来自不同语言或地区到西方基督教大学学习的学生团体,比如当时巴黎大学就有4个民族:光荣的法兰西民族,包括所有来自法兰西、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学生;忠诚的庇卡底民族,来自荷兰;可敬的诺曼底民族,来自东北欧;忠贞的德意志民族,来自英格兰和德意志。这时的“nation”已经没有了贬义,但由于大学辩论的时候,来自相同地区的学生往往结为意见统一的社团,“nation”又有了表示相同意见群体的意思。后来在教会会议时,这个意见一致的群体“nation”被用于指“教会共和国”中的派别。这些派别的代表是教会内部各种态度的代言人,是一些各方面都很优秀的人物。这样,“nation”又产生了一个新的意思,指政治精英、文化精英和社会精英。在这里,泽尔纳多引用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中的一段话来证明:“在第一和第二时期,民族,也就是说,领主和主教们,经常开会,那时还谈不到平民。”[12]3里亚•格林菲尔德认为,“nation”这个代表议会里精英的意思,到16世纪的英格兰被用来指英格兰的全体居民,并与“人民”(people)一词同义。由于民主的发展,人民终于与精英实现了统一。这标志着“在我们今日所理解的该词的意义上,世界上第一个民族出现了”[12]5。从此nation概念本身就带有了一批居民和一个国家的含义,这意味着“主权人民”的诞生。这样Nation概念就从最早指代的外国人团体、异教徒,经由意见共同体、精英,发展到了主权人民,再后来传播到全世界,最终变成了政治民族的概念。
关于政治民族的产生,尽管一直以来都有两种观点,即所谓的“原初论”(primordialist)与“近代建构论”(constructivist)[13],或像安东尼•D•史密斯那样将对立的两派分别称为“持久主义者”和“现代主义者”,但是仔细分析会发现“原初论”或“持久主义者”的观点——强调现有的政治民族其认同的标志和标榜的特性,如语言、文化、传统、宗教、血缘等等都是与生俱来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立不住脚的,这种观点本身就是对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没有分清楚的结果。“近代建构论”和“现代主义者”则认为,政治民族是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工业化和现代化运动的产物,它的出现应该归功于民族主义的建构。政治民族所拥有的如政治主张、共同的大众公共文化、经济统一性、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等特点,正是对工业化和现代化运动的反映。所以政治民族相比较于历史上的民族无疑是属于“另一个范畴”[8]34。
厄内斯特•盖尔那认为,在西方的前现代化社会,从统治阶级到普通民众,特别强调的是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性,而不是共同性,这种文化差异性赋予了政治统治以合法性。直到现代社会工业化大生产带来的职业流动性、不稳定、快速变化的劳动分工对人们提出文化同质的要求,原来存在于不同人群中的“低俗文化”就慢慢地被一种“高层次文化”取代了。这种“高层次文化”包含通用语言、普遍识字、精确表达、技术性等等非个性化内容。盖尔那认为,文化同质群体的形成是通过民族主义运动来完成的,他指出,“民族主义时代并不仅仅是这个或者那个民族的觉醒和政治自我表现的总和。而是当总的社会条件有利于那种统一的、相似的、集中维持的高层次文化时,当这种条件遍及到全社会的人口而不仅仅遍及到为数很少的精英分子时,就会出现一种局面,即定义明确的由教育作为后盾的、统一的文化单位构成人们自愿地并且往往热情认同的近乎唯一的一种组织单位。这时,文化单位似乎成了政治合法性的自然源泉”[14]73。简言之,盖尔那认为,“是民族主义造就了民族,而不是相反”[14]74。埃里克•霍布斯鲍姆与盖尔那持同样观点。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从一个不同的角度论证了政治民族产生的现代性。他提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5]。本尼迪克特•安德森重点通过对殖民地国家政治民族形成的考察,论证了政治民族作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如何在印刷资本主义、殖民地朝圣之旅、现代文学和报刊出版等等方面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如同阶级身份的差异一样具有一种明确的、绝对的、不可变更的差异,但是资本主义社会在破除了阶级身份的绝对差异的同时,也在表面上形成了一种虚假的公共利益。这种虚假的公共利益掩盖了实际上存在的不同阶级利益。而这种虚假的公共利益的承载者就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民族。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一种和实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然而这始终是在每一个家庭或部落集团中现有的骨肉联系、语言联系、较大规模的分工联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现实基础上,特别是在我们以后将要证明的各阶级利益的基础上发生的”[16]。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每一个政治民族——“虚幻的共同体”——里面都包含着拥有不同利益的阶级,每一个阶级追求各自不同的利益导致彼此的矛盾和对立。统治阶级通过政治民族这个虚幻的共同体营造出一种“虚幻”的普遍利益,从而将人们联结成为一体,而这里的所谓普遍利益实际上只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第一,在汉语语境中,民族概念的复杂和混乱是中国的历史和国情所造成的,其具体的表现就是把属于不同范畴的“民族”概念混为一谈。第二,将英文中带有“民族”意义的各种概念进行划分,分别用“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加以表述,是厘清汉语中不同民族概念的一个比较粗略但是却很有效的办法。第三,文化民族是人类在漫长历史过程中自然发展的产物,而政治民族是近代以来在各种经济、政治力量相互作用下的人为的产物。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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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民族丛刊》(哈尔滨)2011年3期
作者: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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