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申请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做呢?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也是需要用到相关的材料的,小编为你带来了“分公司营业执照”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据此,设立分公司也应该申请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盖章)
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注意: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准备的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备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件》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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