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会议领导讲话

发布时间:2017-02-23 15:18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民主、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政务服务会议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政务服务会议领导讲话(一):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九次全委会以及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昨天,我们用了一天的时间,实地参观了德宏的州、市(县)、乡(镇)和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和州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天上午,志彬同志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德宏州等6家单位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接下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汉柏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政务服务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行政审批更加精简高效

1.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20xx年,在国家尚未正式部署前,我省就结合责任政府建设,率先开展了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经过清理,省级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392项,各州(市)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968项。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均精简率为36%,其中,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等州市的精简率超过了50%。全省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压缩了1/3以上。目前,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了86项,已经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时限最短的省会城市。

2.推动了行政审批集中、高效办理。在省级部门推进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在本单位建设公开办事大厅或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采取开设一个窗口或把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责任处室办理的方式,推进行政审批统一、公开对外受理。目前,省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50个部门基本实现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24个省直部门正式启用了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系统。省发改委等部门还创新审批方式,采取并联审批和深入州(市)现场办公等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受到广泛好评。

(二)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1.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20xx年,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州(市)、县(市、区)两级共建成政务服务中心93个,其中,州(市)级16个,县(市、区)级77个。昆明、曲靖、临沧、德宏等州市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为(便)民服务中心487个。在一些地方,还通过在村、组设立为民服务站、代办点或代办员的形式,将政务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基层。据统计,可以在州、县级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达到62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18项,收费、咨询等公共服务事项2153项。

2.政务服务的载体和形式日趋多样。结合阳光政府建设,我省完善了政府网站、服务热线、电子政务的建设和运行。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推行在线办事等服务模式,形成了实体和虚拟大厅相互促进的格局。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政务服务载体。例如,德宏州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已建成泛亚产权交易中心并投入使用。经过紧张筹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本月投入试运行,年内正式挂牌成立。楚雄州的所有县、市都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并将服务职能向乡镇和社区延伸,得到了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三)政府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1.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政府重要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实施了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截止今年10月20日,全省共组织重要事项公示4.2万余项,向社会发布重点工作通报9万多项。在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网站、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新的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公开。仅20xx年,全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1万多个,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近150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6万多条,依申请公开2.2万余件,答复率为100%。

2.加大了办事公开力度。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积极主动公开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省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面达96%以上。

3.积极推进厂务、村务公开。目前,全省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93%,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了87%。全省所有村都实现了村务公开,97%的村委会设立了固定村务公开栏,98%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基层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达85%以上。五华区、石林县、西畴县、楚雄市、景洪市被评为20xx年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

(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更加密切

1.在全国率先开通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查询专线。为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按照阳光政府建设的部署,我省建成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直接沟通群众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96128专线。目前,全省已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1.1万多部,累计接听电话60多万次,话务平台直接解答33万次,转接27.5万次,平均转接成功率为92%。

2.建立了政府与群众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行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到目前为止,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1103 项。省政府领导还就农民工进城落户、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热点工作,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听证会,与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我省还就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社会保障、民政等热点问题,组织10个省级部门的领导或新闻发言人接受在线访谈,与群众进行了直接对话。同时,各地还充分利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开展了政务系统网络查询。截止目前,已累计受理群众网上提问 1.5万多件,办结回复率88%。

3.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便民政务服务。在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等设立了政务信息查询设施,方便了群众对政务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目前,全省共设立公共查询点和资料索取点2.2万个,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2000余万人(次)。德宏、临沧等州(市)还通过建立政务流动服务队、政务大篷车等形式,深入乡镇、村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更加有力

1.实施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为了加强事前防范,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的新路子,通过查找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提出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细化到各部门的处室和相关岗位。目前,41个省级部门和相关处室已经查找并确定关键岗位228个、重点环节440个,查找风险点1045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1123条,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同时,各州(市)、县(市、区)政府部门也按规定确定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风险形式和防范措施。

2.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结合效能政府建设,省级行政处罚主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有效降低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目前,44个省级行政处罚主体都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了各类行政处罚中不同情况的处罚标准,大大降低了行政处罚的弹性;16个州(市)的规范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

3.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监督。各地、各部门通过统一开设举报箱和电话、设立投诉中心、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电子监察等方式,不断建立完善监督评议制度。目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共建立投诉中心146个;共受理群众投诉咨询5678件,办结5577件,办结率达98%。24个省直部门和16个州(市)、17个县级部门完成了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仍存在较大差距;少数州(市)和部门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审批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还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向政务服务中心授权不够充分,功能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县(市、区)仍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仍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重审批轻服务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把握新时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新要求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要求,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规划了我国“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提出要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这就标志着,今后五年,我国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管理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解决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的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为此,做好新时期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们在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必须更加重视和突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进一步突出服务发展的主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最重要的原则。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较低,各类市场主体发育不充分,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未来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紧扣“两强一堡”战略的实施,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培育产业、扩大开放、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的新要求,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实基层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发展,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动力。

第二,进一步突出为民务实的理念。政务服务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着力转变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实、做优、做精政务服务中心,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我省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

第三,进一步突出改革创新的精神。政务服务建设涉及政府部门职能的调整、管理理念的更新和服务方式的改进,需要不断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虽然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在一些方面与先进省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刚刚起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学习省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审批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推动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

第四,进一步突出系统规范的要求。加强政务服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级政府和部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涵盖了经济社会的诸多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统筹考虑、系统推进、标准化建设、绩效化管理,才能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针对当前我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改革、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必须把政务服务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努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整体协调推进和上下联动运行。同时,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应减必减,政务信息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应该进中心的事项必须进中心,对中心该授权的必须授权,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更是当前必须继续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是整个政务服务体系的核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最重要的载体。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必然要求。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新型政务服务平台的重大意义,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确保我省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长效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

1.要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体系的覆盖面。省级部门要巩固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机制,切实提高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水平。16个州(市)政府要在建成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129个县(市、区)要切实加快建设进程,务必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任务。1376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要全面启动中心建设,力争在2012年前,全面建成为民服务中心。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在行政村、社区推进为民服务站建设,最终在我省建立起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为民)服务体系。

20xx年,省政府已经明确,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府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充分挖掘内在潜力,切实保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等方面的需要。各地要结合实际,妥善解决好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问题。中心管理机构可在上级批准的政府机构设置限额内,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或者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具体的机构设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所需人员编制在本级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各地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建好政务服务中心,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与当地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建设方式与当地现实条件相适应,服务事项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2.要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发挥功能。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一要切实履行集中审批的职能。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尽量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并向窗口充分授权,不得出现在中心和部门两头受理的情况。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后,原则上各部门不得再另设办事大厅,业务量大、确需单独设置办事大厅的,也必须纳入本级政府的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二要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业务。各级政府要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证照办理、资格审核和备案、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同时,要注重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农民工服务等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

三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进驻中心的各窗口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要求,面向公众公开本部门和窗口的工作职能、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信息。同时,要建好中心内的政务信息查询区和资料索取点,并积极探索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府听证、公示和通报活动,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四要落实行政投诉功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设立行政监察管理窗口,加强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效能监察。同时,要积极受理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反映、收集和处理群众诉求的平台。

3.加快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办事制度、服务类型、运行模式、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标准化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并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行政问责等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窗口联动的运行机制,确保中心办理的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要加强中心内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考核评比、奖励问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高效、稳定的中心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中心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流程控制,科学分配和利用相关资源,提升政务服务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助推政务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质量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运转协调顺畅的有机系统。

(二)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建设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不仅是廉政建设的重点,更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目前,各省(市、区)正在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全国已有近1/3的省(市、区)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走在前列的江西等省建成了省、州、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1.全面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正在筹备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年内挂牌运行;16个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明年内全部建成;129个县(市、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2012年前建成。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整合资源,能够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尽量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建设。

2.努力实现所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要推进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特别要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转让、国有资产处置以及政府采购、药品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

3.规范交易平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管理、行政监察”的思路,既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开发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招投标等分类交易实施细则。同时,要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控,建好专家资源库、保密屏蔽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执行专家临时抽取、封闭评标等制度。

(三)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公开透明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政府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行政行为公开。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假听证”、“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大力推动决策公开。要围绕政府采购、基建工程、住房保障、食品安全、救灾救助、生态环保、医药购销、招生录取等热点问题,加大办事公开力度。要严格设定行政处罚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并公开自由裁量权限和处罚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要把基层政务公开与厂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质量。要继续推进乡镇、城市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广泛关注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特别是要加大电信、旅游、金融、农资、电力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办事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企业要继续深化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

3.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建立并优化政府网站、政务专线等公开载体,认真组织好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加强96128专线的咨询、办事和服务功能,强化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两强一堡”以及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热点、重点领域的信息通报。要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机制,畅通双向沟通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回复质量,增强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经过四轮的清理,目前昆明、昭通、德宏等州(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已降至两位数,但是仍有多个州(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还高达数百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有较大的空间。当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轮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继续精简现有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

1.要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按照可批可不批的事项坚决不批、没有依据的审批坚决取消的原则,切实取消和调整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努力解决政府管得过多、管得不好的问题。同时,要大力简政放权,该下放的必须下放,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凡是能在州(市)级办的事就不在省级办,能在县(市、区)办的事就不在州(市)办,能在社区、乡(镇)办的事就不在县(市、区)办,尽可能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2.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编制行政审批目录,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3.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要结合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推广并联审批的有效方式,对应当由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分别实施的审批事项,可以采取先收到申请的部门牵头受理,会商有关部门意见后进行审批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快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网上审批平台的建设进程,积极探索并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

(五)实施政务服务绩效考核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取得实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政务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绩效考核工作。

1.科学制定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结合我省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细化、量化的评价考核指标,进一步明晰对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政务服务的考核。

2.建立社会公众评价政务服务的新机制。政务服务要让社会满意、公众满意,必须接受社会公众评价。要推行公众评价办法,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现场评价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被服务对象,结合各部门政务服务情况,采取信函质询、网络投票、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成效进行评价。

3.运用评价结果推动政务服务建设。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部门编制、预算安排相挂钩。要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要将评价、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舆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要深入开展评价结果的梳理和分析,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深入开展。

同志们,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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