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游泳常识

发布时间:2017-03-13 14:41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旅游游泳的安全常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1.心脏病、高血压、传染病、癫痫、皮肤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2.疲倦、生病、饱食、空腹、情绪不好及酗酒后不宜游泳;

3.正确评估自我能力,游泳时不能逞强好胜,应该量力而为。泳技差者不能到深水处或离岸太远。

二、选择安全场所:

1.不可在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示标志区域内游泳;

2.不可在航道、港区、急流区、礁岩区、码头旁及水草生长区域游泳;

3.游泳时遇大雷雨或地震时应立即上岸;

4.了解水温、海浪、风力、潮流等情况;

旅游安全:游泳常识

5.不明地形或水浅处均不宜跳水、不可贸然潜入深水;

三、养成良好的习惯:

1.热身运动:入水前应先做伸展热身操;

2.游泳中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且以最大肺活量吸气及吐气,做到有节奏,不易多说话,以防呛水;

3.养成睁眼游泳的习惯,戴泳镜,以免被撞或踢伤;

4.结伴游泳以便互相照顾;

5.从事水上活动,除游泳外,均应穿着救生衣;

6.不可拿呼救的动作开玩笑;

7.离水后应立即擦干身体、保持体温;

8.游泳前应仔细勘察水域,并用浮标划分深浅水及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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