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镇垃圾清扫清运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17-03-01 09:4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清扫清运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那么场镇垃圾清扫清运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场镇垃圾清扫清运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场镇垃圾清扫清运合同样本

场镇垃圾清扫清运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代市场镇的清洁卫生工作,维护镇容镇貌整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 甲乙双方各自职责:

1、甲方职责:

(1)经验收乙方工作质量好,任务完成,每月付给乙方承包工作费由2009年的26296元增加到29678元(贰万玖仟陆佰柒拾捌元整),全年由2009年的315552元增加到356136元(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壹佰叁拾陆元整),实际2010年增加工作费40584(大写:肆万零伍佰捌拾肆元整),其主要增加项目为:

①上车工2009年每月866元,2010年每月1216元,2人每月增加350×2=700元;

②管理人员2009年每月916元,2010年每月1216元,每月增加300元;

③驾驶员每月增加300元;

④工具及维修费每月增加150元;

⑤垃圾车折旧费每月600元;

⑥每月增加2人,共计1332元(2009年28人清扫,2010年30人清扫);

⑦以上六项共计每月增加3382元,2010年全年总计增加40584元(肆万零伍佰捌拾肆元整)。

(2)街道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绩、考质。

(3)对乙方或乙方临时用工人员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工伤事故等民事责任。

2、乙方职责:

(1)工作承包责任区域:场镇内大小硬化街道、人行道、休闲广场、花池内、老广前路东至农机加油站、西至六桥桥头的清扫。

(2)场镇内所有打扫的垃圾(包括场镇内各单位的垃圾)运往大岩口垃圾场。

(3)严禁在街道路面上堆放各种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一旦发现乱堆乱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立即追究责任人,责成责任人搬运或组织人员搬运,甲方不付给任何工资及一切费用。

(4)制止乱丢、乱弃、乱堆现象,并按政府规定给予处罚。

(5)工作人员及时间:全员全天出满勤,每天保证有34人上班工作,其中30人打扫、2人装车、1人开车、1人管理。工作人员每天保持八个小时工作,早上8点钟前完成清扫工作,其余时间保洁,特殊情况必须提前。

(6)工作质量及任务:保证场镇街道、人行道、休闲广场、花池全天无各种垃圾,地面整洁无灰尘,大小垃圾坑内无隔天存留垃圾及各种物品。

(7)自备清运垃圾汽车一辆,手推车15辆及各种工具等。

(8)组织环卫人员学习,教育环卫人员遵纪守法,严格管理,做到文明、安全作业,合同期内的工作人员工伤、事故及民事责任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负责环卫人员的工资及劳保待遇,按考勤考核发放工资,原则上保持:打扫人员每月666元(含各种保险),装车人员每月1216元,其他人员酌情发放。

(10)工作人员要制作有明显标记的工作服装和防尘口罩、工作帽。

二、其他

1、乙方临时聘请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女的不超过50岁,男的不超过60岁。

2、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质量:打扫人员一次不合格扣20元;上班不坚守岗位一次一人扣20元;垃圾坑有隔天存留物一处扣50元。如工作质量差、面积大,甲方需派人整治,拉运所导致的费用在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3、在承包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人员工资、油价、物价上涨等因素提出合同价款变化或增加。

4、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保障场镇卫生环境良好,不能完成各项迎检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办事处、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各存一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场镇垃圾清扫清运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频次

1、清运范围: 本镇 X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内垃圾清运。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XXX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池和漏池”现象,。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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