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应该怎么办理呢?

发布时间:2017-04-14 18:14

福州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如果有,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材料有哪些呢?

福州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应该怎么办理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安置房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指由于城市开发、土地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使用和居住的房屋。通常是在当地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的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特定销售的住宅房屋。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那么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既然可以办理,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所以,不用担心,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虽然在办理上要麻烦,时间上也是要迟一些,但总归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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