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
导语:爱情是会让人成长的。有些事的确不堪回首,但是请不要逃避。我们应该从中吸 取教训,而不是累积伤痛。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优美的关于爱情的文章,欢迎阅读。更多的爱情文章尽在。
三月桃花烂漫,油菜花海一片淡香,最主要的是,这阳光迷人,我坐在阳光下的树荫里,又一次闻到那一年的春天的味道。那是记忆,被情染过的春天的记忆。
那一年,我大一;那一年,我很闲;那一年,我阳光少年;那一年,我呼吸到了自由的气息;那一年的那个下午,我又看见她熟悉的身影,偏瘦的身材,穿着活泼休闲的运动服,白皙的皮肤,鼻子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她并非长发飘飘,留着比学生头还要短的头发,五官却很精细端正,有点可爱,又带着纯真乖巧;走起路来,像是数着步子走路一样,楚楚动人。她独自一人漫步去食堂,经过我宿舍的楼下,由远到近,面庞身形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迷人,再看着她的背景由近到远。
我和室友撑着下巴在阳台聊天,或者看楼下,花坛中散步的美女。心里已不记得当时是不是在聊她,待她从食堂出来,再经过我楼下时,我叫住了她,没有预谋。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大声地朝楼下喊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她恍惚了一下,朝上面看,有点不知所措,可能是不敢确定是不是我在跟她说话。我急忙向她招手,并再复述一遍,你叫什么名字。她脸上有点微红,腼腆的答到:刘……“我听不清,你大声点。”我有点听不到。她大声的说,“M——I——N,”我似乎脑袋有点嗡嗡作响,还是听不清楚,旁边的室友刘为撑着下巴笑歪了嘴,告诉我,“M——I——N”。“哦,知道了”我朝着楼下说道,看见她笑的好迷人,但她好像急着要走。当然急着走,搭讪也许都是急促,美好,紧张或者尴尬的。我随手把手上的一个像牛角一样的菱角给她看,“这个送给你,”并示意要扔下去,“是什么东西”她好奇地问,“菱角”我告诉她,“扔下来会破的?”她有点担心,有点迟疑。“不会的”我倔强坚定的说,并轻轻地抛出去,“当”的一声,菱角落在她身边不远处,她迈着少女可爱的步伐朝落地的方向走去,捡起来,微笑着朝我说,“没有破,谢谢,”便离开了。
待她走后,我竟还在站在阳台撑着下巴在会心的傻笑。那天的夕阳如今天一样迷人,和洵的春风轻柔着皮肤,阳光晒在我的脸上,带着微微的轻灼,我略微眯一眯眼睛,躲避那阳光的强光,加上阳光照在脸上一半阴影一半红润,轮廓更加明显。我想这样的下午,我也是迷人的。迷人的风景,迷人的心情。当然自己也醉了。看着他的背景消失后,我和室友开始研究刚才的字母。M——I——N,三个字母评写一下,应该是“敏”,我大概断定她叫,刘敏。从此,“她”有名了,她叫刘敏,她住进了,我的心中。
春天里有明媚的阳光,春天里有滋润万物的春雨,春天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再一次遇见她时,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
春天下雨的傍晚有点凉,我吃过晚饭后,闲来无事,添一件红色夹克正要去校门口上网,天下着毛毛雨,有点朦胧的雾。我也不打伞,一个人走在路上。看路上有个人走过来,也并没有留意,待走进来,她对着我说:“你去干嘛?”我猛一抬头,发现是她,“刘敏?”我吃惊大喜,说出来这个名字。她有点惊讶的笑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告诉过我呀,M——I——N,m——in敏,刘敏呀。”我一边拼读她的名字,一边解释。“恩,你还真聪明,”她调皮又露出那腼腆的笑容,接着急忙问我“你干嘛去?”我告诉她,“我去网吧上网。”“哦,我刚上网回来,你记一下我的QQ,”她很落落大方的对我说,“我的QQ号是 xxxxxxxx,”我倒是有点儿紧张,急忙掏出手机记下她的QQ号,竟一时忘记问她电话号码。之后,她朝宿舍方向走去,我往校门口方向走去。
值得一提的是,那年是2006年,我所在的学校宿舍并没有网络,而自己买电脑的学生也非常少,绝大多数都是去学校门口的网吧上网,一小时2——2。5 元。那时用的更多的也是QQ,更没有现在的微信等聊天工具,手机短信是个不错的发信息的选择,但是一毛钱一条,为了节省话费,我们更多人选择短信包,我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那个时代。纯真的年代都有着一些特殊的符号,比如QQ和宿舍固定电话。
我到网吧后,立马加她的QQ,虽然知道她不能立马加我。网吧里弥漫着打打杀杀的声音,并带着香烟的馊味,这是网络和网游带来的世界,我不玩网游,但也不觉得网吧不一样,因为我就生活在这个时代。像许多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一样,我在网上遨游,这也是大学生活的一部分,不玩游戏,看看网页,上上QQ,看看电视电影。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我的QQ发出滴滴响,我点开一看。她……她通过验证,加我好友了,这样的话,她又来上网了,我思索着,简单不可思议。我兴奋的打开对话框,问她,你来上网了?她告诉我,她回宿舍后无聊,不久又来网吧了,可我心里知道她是因为我所以又来上网的。初识的朋友在网上聊天总是带着新奇和开心,试探性的东一句西一句问着,聊着。这绝不像现在微信上搭讪那样的无聊和寒暄。我不敢说现在微信上聊天就包藏祸心,但我知道那时QQ聊天只是想知道她的更多,让我的记忆里有更多关于她的片段。
这种感觉是美好的,同时也是不安和焦躁的。在自然与不自然之中,我问她在哪个网吧,并且也告诉了她,我在哪个网吧之后。不多久,却发现我身后站着一个人。她“嗨”的一声,拍了一下我肩膀,吓我一跳,我又看见她熟悉的笑容,这次更近更甜更白痴。之后,她看着我电脑屏幕说了一句你在干嘛,我相信这是一句避免尴尬的随便语,可我竟一时答不上来。她倒不介意,只是告诉我,她准备回宿舍了,过来告诉我一声。我很快接过话,“那我也不上了,一起回学校吧。”男女生宿舍都在同一个公寓,回去我们可以共一段路。
我们从网吧出来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雨来。只能站在屋檐下暂时躲躲雨,我不敢看她,看着雨幕和屋檐落下来的雨帘。她与我并排站着,看着雨幕和屋檐落下来的雨帘一动不动,默不作声。我甚至没有埋怨雨怎么突然下这么大,我不紧张,不需要用寒暄的语言来打破这种安静,安静享受这样的时光,多年以后,我一直怀念这种场景场景,这是浪漫,美好的场景,每当电影里放这种场景时,我就会会心一笑,这种感觉我也有过。在屋檐下站了一会后,她突然朝雨中跑去,就这样走吧。我跟着她,穿过马路,进了校门口,在校园的小路上慢跑。我不记得脚下踏出的雨水有没有溅起水花,我记得我一直盯着她的身影再跑。雨有点儿大,她渐渐慢下来,把外套顶起来遮在头上来避雨,一只手贴在额头上,挡住前面的雨刮到脸上。我有点心疼,有种很想去呵护的冲动,我很想把我的夹克脱下来给她披上挡雨。可是我没有,我没有勇气,我怕她不会要,我怕被拒绝,少年的心在打鼓。但是我还是试探性的说了一句,要不要我把外套脱给你避雨。结果当然是:不用。当年的我真笨,应该根本不要加“要不要”三个字,甚至根本不用说,直接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也许这就是憧憬和纯真,她没有生气,慢下来和我并排走,我也学她的样子把衣服顶在头顶上,两个人在雨中漫步。走到公寓时,已经全湿,她要朝女生宿舍方向走,她说,我走了。没有说再见。也许不会再见,也许一直在心里,不用说再见。
回到宿舍睡觉前,我用宿舍电话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在网上聊QQ时,我已问到她电话号码,并且记下。问她有没有感冒,她用猫绵的声音回答我,没有感冒,接着告诉我她有点儿困,她先睡了。电话很简短,声音很动听。也许是不想跟我讲话,也许是踏实安详的道晚安。自那以后,我敏感和想象力丰富也就从那时开始慢慢培养起来了。那天晚上我梦见了她。
第二天,她果然感冒了,我陪她去打吊瓶,心疼她的心,显得慌乱,不知如何是好,生怕哪里做的不好,照顾不周。她倒显得很恬静,半躺着在校医室的输液室里,我坐在她旁边。问她,打针痛不痛,她有点吃力的说,没事,不痛。又问她,想吃什么吗?她说,不想。只是要我呆呆的陪着。春天的温度变化大,温暖的天气在下过一场雨之后,又像回到冬天一样有点冷。裸露在外的东西都会感觉有点凉,倘若时间和空间一直停留在这种安静和寒冷当中,一定会催发内心的热情来平衡这点凉意,我也一定会发现,她冰冷的手,并主动的帮她盖上被子。也许除了懵懂,陌生,还会像正常人一样,轻松的分享和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可现在它像水晶球一样的装饰品,美好的不能走入现实,美好的无法触碰。它是水晶球,有多少折射,曲解,虚晃才能达到对面。我坐在她身边,却看见一个男同学走过来,他比我高,也比我时髦,更比我有坚定地男人性格。是找她的,我有点不知所措,他提了水果来看望她。并说着潇洒洋溢又带安慰祝福的话。我心里有点不舒服,不是因为他多少潇洒,而是回答的一个一个 “嗯”,很乖顺。又显得他们关系很密切。他没有看我,说完不多一会就走了,这代表他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呆滞的脸上显出一些忧郁,也不去看她表情,心里想问她,刚才那个男同学是谁,但又犹犹豫豫不敢问,心里默想到,这还用问吗,不是已经明摆着了吗?在后来学习生活的日子,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其实爱情里并没有情敌,只是自己心里有了情敌,结果就真的有了情敌。懵懂和爱情还差很远,我跟她也不过是刚认识的朋友,有些事不宜问不宜说,她也没有向我解释。听着输液瓶里滴答滴答的液滴声,然后输完回宿舍,继续做个大笨瓜,一切当没发生,一切有回到了从前。
大学的生活,很是自由和惬意的,人生第一次有了自我做决定的感觉。人生很漫长,白天黑夜也很漫长,在人生漫长的白天黑夜当中,如何度过才不算虚无,那就是安排自己的意愿去度过,这是我对自由和自我做决定最初的认识。一切的一切开始学会自己安排,当然首先要安排的是时间,除上课后,自我安排的时间很多,我参加了社团,并且每周一晚上到市区上声乐课。每天让自己过得很充实。似乎比起高中来,我显得更加忙了。对于那个人,我似乎刻意忘记了她。
在一个无风的晚上,我从市区上完声乐课回到宿舍。刘为和几个同学正在玩纸牌,号称三缺一。这是常事,在无聊的晚上,基本上都会摆上几桌,而我们宿舍是常驻地点。今天来看,他们兴致挺高,除了4 个人打牌之外,外面还围着几个“军师”,显然“军师”要比“主公”着急的多,虽然这种“军师”是不用聘请,也不用发俸禄,而且是自告奋勇的。大概是出于 “职业道德”。“军师”们熙熙攘攘的一个比一个声音大,“出这个”“出那个”的指指点点,好不热闹。我探过头去,看见刘为正压在中间,准备出牌。今天他当某一方纸牌的“主公”。在听取旁边人的教唆后,刘为迟疑了一下,然后重重的将手上的一对K,甩出去,好像一口浓痰通过喉咙的酝酿后,狠狠的砸在地上一样,发出“啪”的一声。“一对K”,刘为大声叫到,发出宣泄和快意的笑声,好不潇洒,简单像是快意恩仇,洋洋洒洒。我想这也正是扑克牌一类的魅力所在吧,有多少人,迷恋和迷失在这虚无的潇洒当中。待刘为仰头大笑时,才发现我回宿舍了。猛然间,“哦” 的一声,像是突然记起一件马上就要忘记的事,对我说,“安仔,好像有个叫刘敏的女人找你,她打了几个宿舍电话,我说你不在。好像找你有事,你赶快给她回一个吧。”其实,刘敏她应该记得,当初说M——I——N(敏)的时候,他是在场的,但是他已然不记得。
我心头一亮,赶紧给她打电话,我何止记得她,我的心跳突然加速。在拨通电话后,我不仅听到电话里嘟嘟的声音,还听到自己的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在拨通电话到有人接电话的这段时间里,尽管只有几秒或10秒,但等待是漫长的,敏感的心思如光速一样在飞快的转动。她怎么会找我,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喂”,一个陌生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接电话的是不是她。我知道是她室友。我急忙说,“喂,我找刘敏,叫她接一下电话,好吗?”
听到的回答是,“她出去了,你是陈安军吧?”“恩,是的。”“刘敏今天心情很不好,她找了你一天,没找到你,在宿舍又呆不住,刚才出去不知道做什么去了。”我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突然感觉到一种重担,我有些惭愧的回答,“我今天去市区上课去了,没带电话。”“没带电话,也可以事先告诉她呀,”她室友在为她打抱不平,接着我又听到,“你去找找她吧。”“好,我马上去,假如她回来,你告诉她,我找过她。”放下电话,我套上外套,就咚咚咚的跑下楼去,在公寓的花坛小路和绿化带找了几圈,没有看见人。最后也最有可能的去处就是网吧。但是现在已经10点了,再过一会宿舍大楼的门就要关上了。我加紧步伐,一路小跑奔到网吧。打开QQ一看,她给我留言了,至今我仍然记得留言的那些字,虽然简单,却对我那样的珍贵。“安,你去哪里了,我今天心境很不好,我找了你一天,我……想你了。”
如果说,萌芽中的懵懂会成长为喜欢,那这一刻我感觉的不仅是我在她心中的地位上升,更感觉到我要对她的呵护,也已经茁壮成长了。这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懵懂的托付,而我很乐意,也很憧憬。我告诉她,我去干嘛了,并向她解释为什么没有带电话,我急切的问,她为什么不高兴,遇到什么事了?她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没有说为什么不高兴,只是说,“你来了,有你在,我就没有不高兴了。现在睡得着了,我要回去睡觉了”这更坚定地让我感觉到,我有某种责任在身。“那我也回去了,快关宿舍门了,我在腾恒网吧门口等你,我送你回去。”她恩的一声答应了,很快就下了QQ。我急忙下机赶到说好的网吧门口等她。
那一夜,我和她并排走在回去的路上,她走起来步子很纤细,第一次发现她有些瘦弱,有点儿小鸟依人。我们肩并肩走,我们靠的很近,有种很想碰她收的想法。但我没有。她告诉我,上次生病看望她的是老乡加高中同学。我也说了一些关于我的事。那一夜,我发现我喜欢她了。
那一夜,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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