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7-06-1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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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是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和建设活动有序进行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能,也是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大队学习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城管大队学习心得体会篇1

为贯彻落实王永康市长的批示精神,学习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开拓视野,更好地服务丽水社会经济的发展,2月29日至3月2日,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小平率中层干部一行11人,赴重庆市南川区专题学习考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考察组实地参观了南川的南园路、半溪河、花山公园、区政府广场、北街、西街,流动摊贩疏导点、建筑施工工地、店招店牌等项目,并开展了面对面的座谈交流。所听、所看、所谈深有感触,倍受启发,整体感觉南川区的经济活力很强,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意识超前,水平很高。所到之处改革、开放、发展的气息扑面而来,大思路、大繁华的景象尽收眼底,城市市容整洁、秀美、管理有序、文明,环境优美宜人,人民安居乐业。通过实地学习考察,收获不少,在许多方面值得我们丽水学习和借鉴。

一、南川区城市管理基本情况

南川地处重庆南部,位于四川盆地东南边缘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幅员2602平方公里,1994年4月撤县设市,2006年10月撤市设区,辖3个街道、31个乡镇,66万人口,是重庆“135”发展部署定位打造的区域经济中心和特色旅游区。全区正在大力实施旧城改造、新城开发、生态城建设“三城同建”,推进平安、健康、森林、畅通、宜居“五个南川”建设,建成区近2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8.9%,南川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建立由市政部门牵头,部门街道分级负责的机制。市容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主要落实到市政园林管理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市政设施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4个职能科室,下属市政设施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政园林执法支队4个事业单位,执法支队承担市区的市容环境整治和执法工作,下设综合科、违章处理办公室和5个大队。近年来,南川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南川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宜居城市建设、成功创建了重庆卫生城、文明城、森林城、生态城、山水园林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使南川这座悠久的城市,增添着无穷的魅力。

二、南川城市管理的做法与经验

1、领导重视、体制顺畅。考察中,南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谈得最多的就是王永康市长在南川区当区委书记时如何亲自抓城市管理,带动了南川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空前好转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领导作用。南川区推进 “五个南川”建设,明确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以民生为导向、家庭式管理”的城市管理理念狠抓城市管理,举全区之力开展 “三城同建”和“六城同创”,全面整治城区干道、背街小巷,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

通过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牵头,市政局组织,各部门分工合作,划分网格,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建立起精细化治管模式。对城市管理对象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与控制,强化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在清洁打扫中,实行周期保洁机制,严格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细化清扫保洁机制。同时市政园林局还具有参与编制城市规划和审批、建设的职能,极大的提高了管理效能,使市容环境建设与管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严格督查、考核到位。南川完善的督查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由区政府实施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方式多种多样,有区委书记、区长定期带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一把手“拉练”形式,也有行业管理参与形式,还有由专家、社会代表、人大政协等共同监督考核形式。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完善区级领导作为网络化片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实施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园林绿化网格化管护、市容市貌网格化执法,确保实现城市管理无缝覆盖。建立由区市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沿街商铺、门店、单位小区住户门前“五包”责任制度。完善市容环境检查考评办法,对城市管理实施“三位一体”监督。

督查考核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效能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涵盖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进展等方面。督查形式为:日常督查,依据工作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督查对象提出处理意见;跟踪督查,形成监督和激励的长效机制,对照工作规划,提出整改或改进建议;阶段性督查,掌握工作进程,为党政领导提供情况和提出建议;中心工作和突击性任务督查,确保任务按预定方案落实和完成;及时通报,编发专项《督查通报》,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提升工作。敢动真格,严实督办,并每月按考核结果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排名,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3、集中财力,全面改造。南川在城市公共环境营造和管理方面舍得投入,使我们考察组感触很深。据了解,南川去年在城市管理方面投入了14亿元,实施了64个建设项目,精细化建设城市,实现了城市形象的完美蝶变。在已启动的河滨商圈改造基础上,对城区170万平方米危旧房制定通透改造规划,在延续城市文脉的前提下,分片区推进旧城改造,加快提升老城区形象。实施以道路黑化、环境绿化、街面美化、卫生洁化、街区亮化等“五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去年,改造提升金佛大道、火车站大道、北街等5条主要街道;改造提升高寺路、升清桥花园等7条背街小巷和3个住宅小区。建成了体育中心、市民广场,新建8条7.2公里城市大道,形成连接旧城、新城、生态城的5干4环3支6连线路网格局。打造以铜雕、石雕、浮雕构成的具有南川人文特色的城市雕塑景观。新建城区公厕31座,改造26座。城区装灯率达100%,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店招店牌整治,规范整治店招店牌2995块16221平方米,规范率达89%。建设各类城市绿地359万平方米,增加公共绿地383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29.01平方米。南川正是有了巨大的人、财、物的投入,才使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多措并举,努力打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几点建议

丽水虽然与南川在地理区域、环境优势、经济实力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通过此次学习考察,我们深刻认识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区域定位,“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完全符合丽水城市发展的理念,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为我们城市管理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照南川的经验,结合丽水的实际,就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1)许可与管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割裂,一旦分开相互独立就可能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为此建议加强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联动机制,相关许可事项进行联合审批,执法部门有所参与,形成一种合作意识,真正实现审批、管理和执法的一致性。

(2)数字城管是服务城市管理的一个平台,为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有效作用,建议数字城管与执法进行融合,以达到共同管理好城市的目的。

(3)鉴于目前丽水一市一区的现状,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的联动机制,深化、完善街道执法大队相关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主体作用,发挥街道执法大队的执法保障作用,真正实现管理与执法的无缝对接。

2、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机制。

(1)建议市政府对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实施联动考核,突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建议市政府在共性目标中加入城市管理内容对市直所有部门及莲都区进行考核,实现城市管理考核的全覆盖。

(2)进一步完善莲都区政府对街道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建立街道对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考核制度,由区政府和执法局一同对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进程,进一步完善执法局对街道执法大队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大队网格化管理的作用。

3、加大城市管理投入。

(1)建议老小区改造时优先对街景立面进行改造,切实改观主次街道的市容市貌,为“六城联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大排档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丽水城区只有火车站一个相对有规模的大排档疏导点,不能彻底解决城区的大排档问题,建议在城区西、北方向的合适位置确定大排档疏导点,加快对大排档的疏导工作。

(3)建议加快推进城区蔬菜批发早市的建设进度,以缓解府前菜场的管理压力。

(4)小区改造必须系统考虑基础设施配套改造,从而解决小区住户停车难、出行难、买菜难等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切勿只是实施单项改造,如灯塔小区在改造过程中不考虑在小区周边建设菜市场,那么灯塔小区马路市场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灯塔小区的环境也得不到改观,小区改造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城管大队学习心得体会篇2

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市“建最美上饶市,做最美上饶人”这一战略目标,促进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发展。3月14日至16日,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铁,支队长罗来水率队一行4人赴苏州、南京城管局考察学习,就城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与两市城管局进行了户外广告管理业务交流学习。在考察学习中,对于两市户外广告管理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 建章立制,依法管理

制定了相应的操作细则和操作流程,编制并颁布了《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等文件,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有法可依。

二、 规划先行,有序管理

按照规划、规范、规定三位一体的整体管理框架,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并进行管理。规划文本具体由两部分组成,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坚持出新、出彩、出精品的设计理念,对市区重要出入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主要路段的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召开各产权单位及部门座谈会,编制了苏州市出入口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主要道路广告设施的设置规划,完成了广告设置的详细设计,全面落实专项规划。

三、 综合整治,规范管理

全面整治、整理、整合广告资源,对全市的户外广告资源进行全面排查,不是采用“一刀切”,而是采取人性化过渡的模式,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

(1)“拆”

按照“先难后易”的方式,从20xx-20xx年,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及管理办法的广告进行拆除,坚持做到减量提档,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改造户外广告杂乱无序的现象,做到无一处楼顶广告牌,无明显影响景观的广告牌,切实整治违规广告。对户外广告过滥,而部分具有商业价值广告发布空间却没有的到合理有效的利用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整治。

(2)“审”

涉及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满二年的,2年后续批须由专业技术单位鉴定,设置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设置者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检测合格的,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检测报告。户外广告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者应当予以更新。如遇政府规划,必须拆除,无条件服从。

四、 拍卖经营,市场操作

(1)历史遗留问题

对行政许可审批还没到期的广告经营者并符合规定的予以保留,同时纳入台账资料。对违反规定的但还没到期的广告设施予以拆除,给与适当的补偿。对于到期的审批须收回进行市场化运作,分类型地逐个地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底价由拍卖公司进行估价设置,对于参与拍卖的人,每个标的应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以防事后悔约。

(2)非公载体与公共载体的拍卖

对于非公共载体上的广告位经营权拍卖前,应当向业主(产权人)说明拍卖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如果业主不同意在自己的载体上设置广告,不得擅自设置;如果业主同意设置广告位并将其拍卖,必须由产权人申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告位的拍卖价款需与业主分成,甚至业主得大头。拍买成功后,业主具有合法支配权,可以自用,也可以把广告位转让给他人,但拍卖协议只与产权人签订,与委托人无关,以此牢牢扣住产权人,方便后期管理。

对于公共载体上的广告广告位经营权拍卖,由投资城投进行拍卖,拍卖成功后,政府索取50%的拍卖价款,其余由城投公司收取。

同时,规定所有的商业广告经营权必须拍卖,公益广告不需拍卖,在产权内、厂区内的自身宣传广告可以不拍卖,指示牌不进行拍卖,如涉及到交通、绿化等部门,各部门可参与拍卖,由管理局许可。

五、监督管理,排除隐患

相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建立户外广告电子信息检索系统,打造新一代的数字城管,及时更新信息,掌握违规动态。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巡查监管,督促设置者履行维护职责,排除安全隐患。

此次考察学习,通过参观市容市貌、听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疑难问题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开阔了眼界,开拓了思路,鼓足了干劲,同时更认识到了不足,受益匪浅,收获很大。此次参观考察学习活动,将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更丰富扎实地开展,对更好地开展我市户外广告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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