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要搞清的五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13 12:37

贷款买房已经不少广大购房者的选择,从踏入银行门槛的一瞬间到贷款还清,许多疑惑会一直贷款者的头脑中盘旋。小编整理出五大问题,一次解决你的贷款疑惑。

买房前要搞清的五个问题

一、什么时候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融360小编建议,在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二、银行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在借款初一年内好不要提前还款,因为许多地区的银行要收取违约金。如北京市一般情况下还款超过一年后提前还贷,银行是不收取违约金的。建议贷款人弄清楚不同银行的提前还贷规定。目前,银行一般都规定在借款期内、贷款发放满一年以后,经银行同意,市民可书面申请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贷款后能否出租住房?

房屋用作抵押贷款之后,是能够再用于出租的。通常来说,无论是将房屋抵押给何种贷款机构,都不会影响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房屋出租的租金也是归房主所有,也就是贷款人所有。当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贷款人有告知义务。

四、贷款还清后需要撤销抵押吗?

当你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五、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办?

贷款合同遗失或丢失时,可去银行复印,再加改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章。或者直接挂失。在结清贷款时一般银行会出具结清证明,用这个到房地局去办理撤销抵押手续,不需要合同。但各地政策可能不一样,可以去当地房地局咨询。融360小编提醒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你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你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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