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6-12-06 17:58

高考扩招政策的实施后,大量毕业生涌入社会,造成了就业形势的持续严峻,大学生自主创业也就自然成为了一种新的就业形式。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锡林浩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锡林浩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内蒙古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发放148万小额贷款

今年以来,内蒙古出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12月24日上午,包头市20位大中专自主创业者得到总金额为148.8万元的全区首批创业小额贷款。

当日上午,来自全区的20位大学毕业生,从包头市商业银行获得了首批贷款。其中贷款金额最多的为30万元,最少的为3000元。这20名大学生中大多数从事商品零售经营。

首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的顺利发放,标志着内蒙古全区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实现了由自主创业意识教育,政策激励引导,走向了资金扶持、解决实际困难局面的新突破,使传统的安置型就业开始向开发型转型就业转变。

据了解,在这次包头市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启动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创业办还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于近期在通辽市发放青年创业项目贷款。

锡林浩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锡林浩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锡林浩特市地税局关于自主创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有效推进全民创业工作,锡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情况,出台现实推进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支持居民创业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工作的通知》(内地税字[2011]269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我区个体工商业户和个人按期缴纳营业税起征点由现行的月营业额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按次缴纳营业税起征点由现行每次营业额100元提高至500元。

2、个人转让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支持科技人员创业

1、对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暂不争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3、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科技人员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支持农民创业

1、农村农民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低于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2、转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

3、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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