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包合同
房屋多少是按永久存在设计而建成的建筑物,占用土地空间,通常有屋顶,多半完全用墙包围住,作为住宅、仓库、工厂、牲畜圈棚或其他有用的建筑物,那么房屋承包合同又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房屋承包合同范文一
签订合同双方:
发包方:宣威市热水陡沟村1组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赵吉海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所属热水镇个走沟村村委会对面临街铺面1间,从事经营。为便于约束双方能及时、全面地履行合同,根椐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互惠互利的原则,拟订以下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发包物名称
宣威市热水镇陡沟村委会对面临街铺面一间。
第二条 承包期
一周年,自2012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1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
共元)。
第四条 承包费交纳
一次性交纳,于2012年10月15日一次性交清一年承包费,并在此合同上签字盖印。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约使用承包房。
2、按期交纳承包费和电费。
3、行维护承包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承包房结构。
4、 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5、自行到工商、税务、城建等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有关税费,甲方不负责任。
6、自行对防火、防盗及个人等安全进行管理,发生损失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承包房到期,乙方无条件将承包房交还甲房。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
9、乙方装修的房屋承包期满时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10甲方房屋院子内楼梯没有护栏,院子有深井一眼,如乙方的孩子在里面玩耍、上下楼梯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到义务
1、按期收取承包费和电费。
2、负责转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按期交费,若甲方收、电费时,乙方拒付者,甲方有权当即停止供电。
3、监督乙方使用承包房屋情况,发现乙方有毁损承包房等财产或改变承包房结构者,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向对方承担违约6500元。
第八条 其它
1、未尽事宜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2、今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交清承包费之日起生效,房屋承包期满时终止。
4、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双方签方:
甲方: 乙方: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房屋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卢光明
乙方:瓦工郑先平李华忠
木工张师傅
电工郑为云
以下书面呈述简称甲方、乙方。
一、乙方瓦工、木工、电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必须搭双排桥,支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半)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施工(地脚梁厚度50公分、钢筋16#、上下各3根、侧面12#各1根、柱子钢筋12#4根、平板筋10#、二层、三层圈梁24公分厚)
三、所有固梁4角高度水平一致,所有角成90度直角。
四、工价(瓦工 150元/平方,电工17元/平方)(木工60元/平方包所有材料)包基础、包屋面另加2000元,加3条烟,包2餐饭。
五、施工过程中的烟,房屋做完烟费(瓦工)一次性付完1000元。
六、基础+打垫层包10000元。
七、木工包基础,包屋面。
八、瓦工供两餐饭,1000元
九、付款方式:
打第一层楼板打完瓦工15000元,木工5000元,电工1000元;打第二层楼板打完瓦工15000元,木工5000元,电工1000元;房子做完交房瓦工付清,木工付清,电工付清;
十、房屋承包期4个月,不能超过4个月
以上几点望乙方须认真贯彻执行。
监工:卢其霞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承包合同范文三
济南市天桥区黄河河务局在泺口泺南五街一号有房屋九间对外承包,为维护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出包方:济南市天桥区黄河河务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济南市天桥区艺民饭庄 法人:白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二年。自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承包费:月承包费为600元,年承包费为7200元。
第三条:付款期限与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租金结算。乙方要于每年的6月30日、11月30日分两次向甲方付清上、下半年的承包费各3600元人民币。
第四条:水、电费的交纳
1、乙方使用不超过20kv的用电额度。如因甲乙双方用电超出甲方变压器负荷时,甲乙双方协调用电。
2、甲方根据变压器的情况,按供电、供水部门收费标准的全部费用核算后,出据财务收据,由乙方交纳,并收取5%的管理费,用乇维修线路、变压器附件等。
3、乙方用电、用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安全生产,不得违规;否则,甲方有权断电、断水。用电、用水设备(套表、开关、表箱及附件)如有损坏,由甲方维修、检验、更换,电表每两年更换一次,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4、乙方收到甲方电费、水费通知单起三日内来甲方处交纳水、 电费。若迟交,甲方将按照迟交水、电费总额的5%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不顶替水、电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条款
l、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承包房屋。
2、合同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承包期应交承包费总额的0.1%计算。
3、若乙方拖欠承包费满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条款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责任自负。
2、乙方只有合同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转包,有责任保护承包房的建筑结构和室内设施;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的任何安全问题有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如乙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己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承包期应交承包费总额的0.1%计算。
5、在合同期内,若国家规划、黄河防汛占用该房屋,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6、合同终止,乙方应完整的将房屋交给甲方;如有损坏,视情 予以赔偿。
7、合同签定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承包抵押金3000元整。 合同终止时退回。
第六条:免除责任条款:承包期内,如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造成房屋及经营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当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经济办、财务科、存档各一份乙方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济南市天桥区黄河河务局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0531-5702073
乙方:济南市天桥区艺民饭庄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0531-5719755
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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