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依据法津法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对本国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会计管理体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 在不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背景、历史阶段, 其内容都有所不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随之暴露出来。因此,研究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进行对策分析,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1. 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会计群体的独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仍十分普遍。据了解,目前各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严重扰乱了我国的财经秩序, 阻碍了资本市场的有效发展,延缓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1.1双元控制主体弱化了会计控制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通过控制经营者的任免和报酬来控制企业,达到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目的。经营者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以完成受托责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虽然是一种委托——被委托关系, 实际是企业的共同控制主体。会计信息是他们的沟通工具。所有者通过会计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并对经营者实施必要的干预。经营者为完成受托责任,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控制、决策,最终又利用会计信息报告其行为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客观存在着“代理人风险”,理论和实践中又无法设计出一种完美的契约来消除。 因此,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目标、利益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使信息成为决定双方切身利益的关键。在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会计人员的任免权限在各单位,其档案关系、组织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职位升迁都由各单位决定,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成了形式,会计人员自身利益的实现牢牢掌握在经营者手中,经营者成了现实的会计控制主体。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由经营者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来实现的。为了粉饰自身经营业绩,各种虚假会计信息便应运而生。
1.2监督机制的弱化及缺位
《会计法》规定,我国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报告进行社会审计,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国家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实施监督。
注册会计师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是外部性的,只能从外部促使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此外,这种监督还是事后性的,无法做到事前、事中监督。从“琼民源”事件中可以看出,事后监督根本无法避免虚假会计信息造成巨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我认为,理想的监督控制机制应使每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各个体间相互制约形成利益均衡。以上分析表明,所有者通过会计信息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而会计信息又是被经营者控制利用的,结果造成了所有者控制权的虚置,通过会计信息行使控制权已不可行。
1.3与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要求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入, 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不再是单纯的国有经济,许多非国有成份, 如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均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 现有的所有制结构还将发生重大变化, 但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主要侧重于对行政机关、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而对非国有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几乎到了撒手不管的地步。再者,现行的《会计法》主要规范的是会计工作,而涉及会计人员管理的内容大多比较抽象,使得会计秩序混乱和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难以得到根本的解决,市场经济难以得到健康的发展。
2. 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措施
选择合理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固然能为搞活企业及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但却不能从根本上制止会计工作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不良行为。为了保证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在企业及有关单位中顺利实施,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各方投资者利益,保障会计人员权益,优化会计行为,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2.1完善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
①由会计部门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启动合理的考核机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的办法来评价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并以此作为对会计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
②对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可采取由被委派单位考评、管理机构考核等形式,甚至可以引进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再监督,审查监督委派会计人员和单位是否按照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要求进行业务处理,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可靠等。
③要求委派会计人员定期向会计管理机构汇报工作。年度终了,会计管理机构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统一考核、统一评审。考核中要注意听取被委派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做到有取有舍。会计管理机构借助于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对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促使委派会计人员廉洁自律、尽职尽责,避免委派会计人员在工作上出现无所作为或滥用职权的现象。
④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留用。没有合格者,必须继续参加业务培训,直至顺利通过考核。对经培训考核仍然没有合格者,可以分流到其他岗位。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创造出一种竞争机制,另一方面促使广大的会计人员始终保持着一种敬业精神,从而促进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2.2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这一职业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品德,它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正确处理会计事务的行为规范,是调整会计人员职权与职责之间相互关系的思想武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几个方面。从长远考虑,应在各层次、各类型的会计教育中增设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对现有在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广大会计人员不但明确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还要懂得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强化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形成会计行业良好的道德风尚。
2.3加强会计人员上岗资格的评定
根据《会计证管理办法》和草拟中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严把会计人员上岗关。只有具备了会计从业资格的基本条件,通过全面考核,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禁止无证人员上岗,对雇佣无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要严厉处罚。结合会计证对会计人员加强管理,实行注册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挪用公款等与会计职务相关的违法违纪人员,对无故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对无故不参加年检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吊销从业证书。情节严重者,不得从事会计职业。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并不是一劳永逸,对在岗的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业绩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差,不能胜任其岗位职务的会计人员予以暂时离岗,并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可以再上岗;在一定期限内不合格者,吊销从业证书。
2.4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对在职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①有助于新的会计政策和财会制度的学习贯彻; ②有利于及时了解实际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③有利于了解中外会计的发展趋势。这可以说是后继教育的最主要的目的,也是不断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程,需要会计管理部门支持、重视, 会计教育部门研究、探讨,各级管理部门监督、考核。严格事前培训资格审查制、事中培训工作检查制和事后培训工作评估制。不断规范继续教育制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以适应新世纪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 结语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虽然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体现了多方面的优点,但是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使之更加适合我国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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