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四维供给主体与职责定位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20 16:20

自2012年以来,伴随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与英国《健康与社会照料改革法案》的提出与落实,国内外养老服务不约而同地形成了以居家、社区、机构作为基础的服务格局,用以满足复杂多样的老龄服务需求。当前我国养老服务的供给正在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框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四维供给主体与职责定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四维供给主体与职责定位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老龄社会的迅速来临,改革养老制度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话题。因此,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势在必行。能否探索或创新一种多元化模式,依靠社会、社区、家庭的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或是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老人提供更适合、更愿意接受的养老方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近代西方福利国家制度及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教训,尤其是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分析范式对于构建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将福利多元主义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构建一个国家、市场、社会和社区为主体的四维养老保障福利供给体系,既可以满足我国老年群体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又可以推动养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 养老保障 福利多元主义 福利三角

一、中国养老服务的资源供给主体及角色定位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作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养老风险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所以需要多元主体承担各自的福利责任,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重塑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关键在于正确界定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养老保险责任的起点在于每一个个体的责任,当个体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便会产生社会排斥,即不愿意帮助其他人获得相应的福利。

因此,首先国家需要为老年人群提供基础性的养老保障,市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的不足,通过等价交换的原贝,为老年人提供多元性的养老服务。其次,社区主要为老年人群提供互助性的、更为直接的老年服务。最后,社会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补充部分,随着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各个主体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构建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网,使得任何一类覆盖人群都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养老服务。只有各主体之间进行有效地衔接,才能消除养老服务缺失所带来的社会排斥,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的养老保障体系。所以,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可以以国家、市场、社会和社区为主体,构建我国养老保障的四维福利供给框架。

(一)国家—养老的制度保障

国家是养老保障体系制度保障的坚强基石。现阶段,中国“强政府、弱社会”的现实国情使得政府在养老保障的供给上处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往由国家主导养老保障的局面。因此,国家贝}J主要站在宏观的角度,为养老保障制定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提供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等,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平性和基础保障性的养老保障制度。所以,在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国家的福利供给职责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法,为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法律依据。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国家的立法职能是任何一个福利供给主体都不具备的。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提供资金支持。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养老保障最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是政府履行养老责任的具体体现。政府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直接的财政列支、对于养老产业的税收优惠以及政府通过其他渠道用于养老保障领域建设等。

三是进行监督管理。合理的监督管理是养老保障能够持续发展的保证。所以,应该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职责,对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日常事务管理、资金的日常使用以及市场的准入机制等方面进行监督考察,以保证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养老的发展方向

在遭遇财政危机以后,西方福利国家采取了市场化应对的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思路。目前,我国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险只能满足基本的养老需求,这就为市场发挥作用留下了一定的空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养老方式也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市场主体在社会化的养老方式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市场主体进入养老领域,不仅成为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也能够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体现的是社会成员的自主选择的过程。我国市场主体提供的养老保障主要包括商业性的养老保险、机构养老和其他盈利性的养老产业。商业性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需求。

机构养老为“三无老人’、“失独老人”提供一定的养老场所,也可以满足一些高层次的养老需求。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发挥作用的范围也十分有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成员对于养老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多样化,从以往的以生活照料为主向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医疗保健等在内的一系列养老需求发展。其他盈利性的养老方式主要指一些多样化的养老产业,这些产业能够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市场主体多样性的供给必定成为未来养老的发展方向。

(三)社会—养老的重要补充

社会主体提供的养老福利是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看到,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社会主体提供的养老支持十分有限。随着政府大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体在养老事业发挥的作用必将会越来越突出。社会主体提供的养老支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体系。由于政府职能的局限性,常常委托非营利组织开展一些管理和服务工作。例如,政府委托非营利组织负责居家养老的日常事宜已成为一种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第二,社会组织的慈善捐赠和义务服务。随着我国社会发育程度的提高,非政府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在一些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我国社会组织所提供的资金支持也会越来越大,据《2013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慈善捐赠总额近千亿,比去年同比增长21. 06%。社会主体提供的慈善捐赠虽然不是社会成员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作为重要的补充来源,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

第三,志愿者助老服务。一个国家的志愿者发展状况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文明发展程度。因此,应该积极招募志愿者队伍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志愿者的管理水平,合理制定志愿者补偿机制,从而促进我国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壮大。

(四)社区—养老的基础保证

社区作为老年人生活的载体,在养老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的社区建设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社会主体通过社区展开交流与合作,多元主体供给已成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依托于家庭基础的社区服务有了较大水平的提高,社区照料、社区医疗护理为老年人提供较为方便的养老福利。总体来说,社区承担的养老职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养老。在我国目前养老保障体系中,家庭养老仍然是养老的主要方式,家庭及朋友提供的非正式的养老支持是老人最直接的帮助。布罗诺夫斯基认为“我们通过家庭联系在一起,家庭通过亲属组织联系在一起。”

家庭为老年群体提供的精神慰藉是任何养老组织和养老方式都无法替代的。二是社区举行的敬老活动和老年人福利事业。2001年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在全国正式启动,主要目标是让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内,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且享有医疗、娱乐、健身为一体的老年福利,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近年来,社区养老在我国发展较快,社区通过对社区内和周边资源的整合,不仅能提供直接的养老援助,而且能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服务平台,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在内的“一站式”服务。所以,应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加大对社区的投入,从而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的和谐发展。

二、结语

毋庸置疑,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将越来越完善。然而,要重新审视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就必须把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相结合,为实现养老政策的完善和转变构建一个多元供给主体的分析框架。在建立形式多样、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应该有序增加老年服务资源的供给,使中国社会尽快缓解老龄化问题,进而形成一个建立在家庭与政府、市场、社区等不同社会系统的合作关系之上的多层次养老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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