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十项规定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17-01-12 14:32

根据中央、省委精神,日前,中共毕节市委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对市级领导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具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毕节市十项规定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毕节市十项规定具体内容

毕节市十项规定具体内容

1、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级领导要改进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形势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干部群众商量解决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要密切联系群众,市委常委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推进干部下基层常态化,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3、要精简会议活动,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全市性会议多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4、要精简文件简报,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各部门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精简内部刊物,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一律不得出刊。

5、要规范检查考核,对各种检查、评比、考核、达标活动进行严格清理。市直各部门必须的检查考核须报市实绩考核办严格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6、要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规定,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和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

7、要改进新闻报道,领导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活动的报道,除涉及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突出报道民生和社会新闻;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市直部门、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8、要严格文稿发表,未经市委统一安排,市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不为他人著作作序。

9、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不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搞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10、要筑牢廉洁防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决不允许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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