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买卖拆迁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有风险吗

发布时间:2017-05-10 13:12

对于现在想要买卖拆迁安置房的家庭来说,关心的话题主要是在这方面有哪一些规定,有没有风险,了解了这些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那么我们下面就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相信大家读了本篇文章以后可以了解,可以让大家在以后的选择中尽量的避免。

徐州买卖拆迁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有风险吗

徐州买卖拆迁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

1、政策方面。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地区的重大工程造成的动迁而建造的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或配套商品房。这种类型的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但是有规定要有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范围内不能进行出售交易。

2、购买拆迁房应主要以下几点:要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购买。

3、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是有明确限制的;房屋的权利人,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特别授权;相关费用的缴纳。

徐州买卖拆迁安置房有风险吗?

1、风险是有的,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

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

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徐州买卖拆迁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徐州买卖拆迁安置房有风险吗?相信大家读了本篇文章以后可以了解到相关信息,这样在需要办理的时候会让您省去很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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