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16 08:50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供大家参考!

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范文一

吴集中学关于表彰优秀志愿者的决定

开学初学校招募了45位志愿者,一学期以来,他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服从指挥、任劳任怨、不计回报、热情服务,充分体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

为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鼓励学生自我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 燕少海 龚 敬 龚士玉 朱 玉 杨士月 程思莉 戚国翠 吕孝悦 赵孝梅 陈 雪 王 洁 范 瑞等 同学“优秀志愿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校同学向可爱的志愿者学习。

吴集中学

2016年11月22日

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范文二

关于表彰优秀志愿者的决定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20xx年绵阳南山中学自主招生考试圆满结束,并完成了既定任务。为做好本次自主招生考试,校团委共组织216名同学参与,志愿者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深入到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服从指挥、任劳任怨、不计回报、热情服务,充分体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为来自全川各地的考生及家长提供帮助,也向外界展示了南山学子的风采。

为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鼓励学生自我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柯宇等同学“优秀志愿者”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校同学向可爱的志愿者学习。

共青团绵阳南山中学委员会

20xx年6月27日

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范文三

共青团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团市委的各项工作,切实着眼于服务广大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少年,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障儿童”、开展“公益讲座”、“义务心理辅导”等志愿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获得“河南省志愿服务团队之星”、“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受到团省委、省文明委的表彰,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这些荣誉的获得是12355全体志愿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经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认真评选,对在中心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决定授予郑江等10人“优秀志愿者”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在今后的志愿者服务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我们12355的志愿者们要以受表彰的志愿者典型为榜样,自觉从我做起,真诚服务、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中去,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不断成长,充分展示我们志愿者奋发向上、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在促进我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共青团平顶山市委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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