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信息宣传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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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精神保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给人启迪,发人深思,宣传工作成为一种舆论导向,它将保证政治、经济、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到国家政治,小到个人素质,宣传工作都点滴渗透,无形引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信息宣传工作计划(一)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x年的规划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我局形象,发挥好舆论先导作用,以高昂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使新一年的宣传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武进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x年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常州市规划局和武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城市规划宣传,突出展现我局在全年目标任务、重大规划成果、内部效能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实现规划宣传工作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拓宽宣传渠道,活跃规划宣传形式
1、动态报道。通过规划网站、上报市局信息适时报道各科室、各单位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2、专题报道。定期对阶段性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归纳,以综述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做好专题信息报道。
3、编发简报。每季编辑一期《武进规划》简报,并发放到位。
4、对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推荐、宣传我局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根据武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工作重点,策划重点报道或邀请上级媒体前来采访,力争在各级媒体上推出有质量、有影响的稿件。
5、网络宣传。大力发挥网络宣传时效性强、影响面大的特点,充分运用武进新闻网、武进政府网、武进党建网和我局规划网站加强宣传力度,扩大规划工作影响力。
6、其他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板、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年中根据实际工作不定期进行宣传。
(二)加强队伍建设,理顺宣传工作体制
1、构建宣传联络员组织网络。各科室、各单位要配齐配强报送信息人员,具体负责内宣和外宣信息的报送工作,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编辑等工作,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宣传信息。
2、加强宣传工作者业务培训。201x年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写作能力,增加责任意识,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宣传工作者和专门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宣传工作队伍。
(三)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宣传工作程序
1、提高认识,明确宣传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规划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对外宣传信息的报送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保密的要求,并必须经局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同意,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2、规范程序,增强宣传工作的有序性。局综合科负责承担我局宣传信息的汇总、审订和报送工作,负责宣传媒体的邀请、接待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定期研究和拟定局宣传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工作安排。各科室、各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分工提出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的意向,负责提供宣传稿和相关素材。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工作考核
201x年要将宣传报道的绩效作为各科室、各单位年终考评的事项之一,各单位、各科室每月必须投稿两篇以上,工作成绩评估采用积分累计的办法,按上报信息和提供新闻线索的数量,被上级部门和各主要媒体采用稿件的数量,以及为各新闻单位采访提供服务情况等累计积分。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1、凡被中央、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同级刊物(含内部)采用稿件一篇,奖励500元,计5分;
2、凡被省(部)级新闻媒体和同级刊物(含内部)采用稿件一篇,奖励300元,计3分;
3、凡被市、区级新闻媒体和同级刊物(含内部)采用稿件一篇,奖励100元,计2分;
4、凡被市规划局采用稿件一篇,奖励50元,计2分;
5、凡被我局动态信息采用一篇稿件,奖励30元,计1分。
三、工作措施
1、组织一次“201x的辉煌”主题宣传月活动。结合近年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以“201x的辉煌”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规划业务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近年来重点目标任务进展、市民普遍关注的重大规划和市、区重点项目规划,充分展示规划部门的累累硕果。
2、继续开展“规划进社区”活动。选取中心城区入住率较高的新、老社区或村委开展“规划进社区”活动,把规划信息送上门,汇集各方智慧、意见和建议。
3、举办一次“法制宣传周”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城市规划法规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4、充实规划馆展示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201x年要对规划馆展示内容进行全面更新。要充分利用这次改造提升机会,突破传统展示手法,打造展示新亮点,吸引更多地市民和中外客商前来参观。
2016信息宣传工作计划(二)
根据《2011年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见》(精建〔2011〕6号)和《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方案》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首都文明区创建活动,区创建办宣传信息组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健全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以创建办为中心,横向连接区八大工委,纵向延伸到各街道、乡相关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区创建办设立宣传信息组,具体负责我区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负责编辑《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并向首都文明办、媒体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镇文明区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编辑上报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文明创建重要决策的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把握首都文明区创建标准,结合“做文明有礼北京人”活动主题,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摩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行动的情况。
3、上级领导在所在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4、各单位及干部群众对文明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与文明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在对口上报信息时,同时报区创建办。凡工委或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重要社会动态等重点信息,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创建办。报送途径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或拨打宣传信息组电话xxx。
(三)建立信息需求预约制度
按照首都文明办有关宣传信息工作要求,区创建办将以《宣传信息约稿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把所需宣传信息材料报送区创建办,经创建办筛选、整理、加工后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宣传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情况须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实行宣传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宣传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宣传信息被区(含区)以上宣传信息部门采用的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每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区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5分,综合编辑1条计2分;被市委、市政府和首都文明办信息刊物或市级媒体采用1条计20分,综合编辑1条计10分;被国家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40分,综合编辑1条计20分;1条宣传信息内容同时被多个刊物或媒体采用按最高分计算;首都(含部门)、市、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0、40、30分(同条宣传信息内容多次被批示,以最高分计算)。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也按上述标准计分。
每月对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印发各单位,同时将统计结果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前3名的工委,前5名的部门、街乡镇和信息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单位文明区创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工作突出的,也予以表彰奖励。
三、改进宣传信息形式,扩大文明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一)扩大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网站媒体等宣传手段和户外广告、电子屏、黑板报、橱窗、宣传栏、工地围挡等多种载体,做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编发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口号,制作横幅、标语、海报,在主要大街、广场车站、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社区(村)等重点地区悬挂张贴,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营造全民知晓创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抓住“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举办讲座论坛、演讲征文、面对面的文明宣讲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开展等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推广活动,激励海淀人民“爱海淀、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热情和信心,凝聚全区力量,同心同德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
(二)办好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
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将围绕我区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落实文明区创建各阶段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情民意等文明区创建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成效举措、存在问题、建议意见。传输文明区创建信息,扩大文明区创建共识,宣传推广文明礼仪知识,提升全社会文明和谐程度。
(三)办好《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
《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将围绕我区文明区创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客观、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创建工作情况。编辑区领导关注的信息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动态、社会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典型案例、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普刊)原则上每周一期。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本着“有情即报”的原则,实行一事一报、一件一报、一情一报,由区创建办按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媒体链接、问题与建议、舆情反应等栏目设置,整理编辑,报区四套班子领导,送区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印发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对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具有推广价值的重点信息,区创建办将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特刊、专刊)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相关部门。
四、坚持形式与效果统一、数量和质量并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要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将首都文明区创建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实现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不断强化社会单位和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携手担负起建设首都文明区的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人人讲文明,人人传播文明,提升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示范引领,强化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弘扬社会美德,特别注重主题活动的推进和文明细节的变化,挖掘好的工作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自觉践行。要发挥驻区首都市属单位和部队的共驻共建作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市民的评议督导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集各方之智,聚各方之力,真正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共建首都文明区。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报送文明区创建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着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增强信息工作针对性,认真落实“五个必报”:关于文明区创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必报;事关文明区创建组织机构运行、社会宣传发动、服务改善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报;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有特色的做法、典型和经验必报;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等重要信息必报;与文明区创建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情民意反映必报。要突出报送领导关注、急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基层群众对文明区建设的反映,及时报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要增强主动捕获信息的意识,变坐等信息为捕获信息,变“收集”为“搜集”,在信息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下功夫。加大调研力度,挖掘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有一定深度、服务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信息。要处理好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关系,善于把握全局,敢于揭露矛盾,剖析问题实质,报真情说实话,增强预警性信息的针对性、可用性。要总结提炼本部门、本街乡镇工作成效、经验,及时通过信息渠道把难点、热点问题反馈给区创建办,达到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提升形象的目的,同时,积极借助信息平台把本部门、本街乡镇的亮点展现出去,扩大宣传效果。
五、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第一,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宣传信息工作,区信息重点网络单位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宣传信息员,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确定1名宣传信息员,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宣传信息编报工作。要为宣传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为宣传信息员列席本单位、本部门除特殊事项以外的各类工作会议提供便利,确保宣传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建立定期研究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期分析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和落实做好本单位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第三,不定期组织宣传信息员业务培训,邀请首都文明办、首都文明办宣传信息工作业务专家授课,提高宣传信息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扎实做好我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2016信息宣传工作计划(三)
为做好201x年的新闻宣传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201x年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局工作动态,展示新形象、体现新突破、报道新业绩,为林业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全局年度发稿不少于90篇(详见附表)。
二、组织领导。组长:局长陈喜章;副组长:副局长郝敬华、王全波、贺长军;通信员:全局其它工作人员;联络员:张成林。
三、稿件认定。凡在以下新闻媒体上刊播的稿件属有效范围:中央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所属网站,新华网、中新网。省级:《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和所属网站。市级:《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六点》、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电视台、水母网、胶东在线网站。区级:《今日莱山》、区政府网站、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莱山新闻》节目。行业媒体:中央级、省级主要行业媒体。
电视台《莱山新闻》的发稿由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认定;市级以上平面媒体的稿件以报样和复印件为准;电台、电视台以用稿通知单、视频音频或稿费单复印件为准;网站以网页打印件和链接为准;市级以上媒体重点稿件是指市级平面媒体的一版前三题、其他版面头题和发稿字数在800字以上的稿件,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新闻节目前三条,网络媒体字数1000以上的稿件以及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的稿件。
四、考核分值的确定。1、完成市级以上发稿任务50分。完成区级发稿任务50分,其中《今日莱山》30分,政府网站10分,区电视台10分。2、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发稿为考核重点。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项。数量指标指各单位新闻宣传总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指标指各单位重点稿件任务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占总分数的60%,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占总分数的40%。3.鼓励上大报、上大稿。在省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计5分,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计10分。4.专版宣传。每刊发1个专版,除认定为3篇市级以上媒体重点稿件计入质量分外,还按照4篇稿件计入任务分。
五、有关要求及奖惩。1、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采写发稿制度,严守宣传纪律,不出现失实报道。凡有新闻媒体到我局采访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局领导并通报区委宣传部;发现网络舆情要立即报告局领导并报区委宣传部。否则区委宣传部将视情况扣分。上述凡因处置不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负面影响的,我局将被扣5分、10分和局新闻宣传工作不得分处理。局里将视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分。2、对发稿数量居全区前十名的通讯员,区委宣传部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加10分。先进个人在全局年终考评中加分,并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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