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本科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6-11-03 13:35

公共政策执行是关系到政策成败的关键,改进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政策的有效落实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政策本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政策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一:基于新公共管理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思考

摘要:提升政府应急能力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新要求,科学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完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是当前政府改革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以新公共管理为视角,详细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的内涵和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含义,系统分析了当前政府应急管理机制面临的现实困境,结合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及其适用性,对完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

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国在应急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但目前我国行政应急起步较晚,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何以应对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新公共管理视域下的政府应急管理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对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了借鉴意义,也为政府应急机制的研究开创了新的视野,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我国进入风险社会,加强政府应急管理迫在眉睫。

1.新公共管理的缘起及内涵

新公共管理的诞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政府规模的扩大,政府角色的膨胀。其次,传统官僚体制的弊端不断暴露。再次,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新技术革命尤其是信息革命对政府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为建立灵活、高效、透明的政府创造了可能。"新公共管理"最早是由胡德于1991年在一篇名为《一种普适性的公共管理》的文章中提出的,伴随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知识经济化以及西方各国政府管理改革逐渐得到发展,它主张采用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它以管理主义、公共选择理论、产权理论、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为基础,包括崇尚政府管理职能的市场化、推崇自由化的管理、强调管理的政治性质、倡导企业家型领导者这四个方面的内容。

2.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含义

政府应急管理是基于突发事件的出现而提出的,由于突发事件具有突然爆发、难以预料、后果严重这些特征使加强政府应急管理提上日程。结合我国专家学者对突发事件进行的概念界定,认为突发事件是指在某种必然因素的支配下出人意料的发生,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或影响而且需要立即处理的负面事件。它从不同的维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目前我国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这四种类型,而且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政府应急管理是指政府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通过有效的管理系统和方法组织动员相关社会力量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以化解和救治各种危机,从而保障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的财产安全,恢复社会稳定,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社会正常秩序。应急管理是政府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政府在发生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一种非常态的管理模式和政府行为,在突发事件频发的状况下,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和公共安全责任者的政府必然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承担重要责任。

二、当前政府应急管理机制面临的现实困境

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是成功应对危机,维持社会系统良性运行的保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而政府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影响社会的稳定,虽然我国政府在应急管理方面取得重大进步,但是当前我国应急管理机制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综合应急能力欠缺

政府综合应急能力是评价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当前频发的突发事件对政府在新时期的应急能力提出了挑战。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的职能弱化、权责划分不清使政府应急权利与责任并未落实到位,而且我国大部分官员缺乏相关的应急知识和经验,面对突发事件经常会手足无措,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调动相关人力、物资、财力投入到抗灾过程中,贻误危机应对的最佳时机,严重影响了救灾的效率。因此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应急模式与经验,发挥政府在突发事件应急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府的应急能力。

2.信息技术支撑力度不够

受传统的依靠"人海战术"而忽视技术支撑的危机应对模式的影响,现代信息技术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运用、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应急资源保障系统建设等多个环节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很多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健全的危机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对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分析处理能力不足,以至于信息资源在危机应对中的价值未能充分体现,同时受传统的行政管理思维模式的影响,漠视公民的知情权,封锁突发事件信息、不客观的发布信息或者报喜不报忧都会引发公众的心理恐慌,为各种谣言、流言的传播滋生土壤,最终导致突发事件扩大升级,使应急管理陷入被动的境地。

3.应急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是提高政府总体应急能力的关键,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国家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安全生产法》等35个与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我国法律法规的建设还处于不断发展状态,系统性差,操作性不强,存在许多立法空白,至今还没有一部统一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状态法,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义务,没有对公民的权益作出相关规定,也未形成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模式,阻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必须将完善应急法律法规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

4.非政府组织参与力量有限

作为公共安全责任者与公共事务管理者的政府由于其地位与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主导地位,但是也应看到,政府在危机应对中作用和力量有限,不可能全面解决各种问题,因此需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由于受传统惯性思维的影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应对中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政府也未重视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与制度保障,参与渠道比较狭窄,参与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参与网络。同时以政府为主导的应急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也存在责任意识弱化、综合协调指挥能力差等缺陷,所以应大力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实现治理主体由单一的政府变为由政府、非政府组织各方有序参与的合作集体。

三、强化新公共管理理念 完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面对上述政府在应急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以及新公共管理在我国政府改革中的借鉴意义及适用性,文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完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1.落实问责制,提升政府综合应急能力

首先,树立危机意识,落实行政问责制。危机意识是危机管理的起点,危机治理必须更新行政观念,强化政府机构运作中的危机意识,把危机管理纳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落实行政官员的行政问责制,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奖惩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职责,进一步促进政府官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其次,提高政府应急指挥能力。政府的应急指挥能力是政府应急能力的核心。首先,要监督各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预防事件的发生;其次,迅速调动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同时能协调不同部门、地区之间的协同应对,确保应急机制运行的高效顺畅;最后,合理安排受灾人员和灾后重建工程,避免遗留危机后遗症,稳定公众心理。

2.依靠科技,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系统

新公共管理理念作为现代政府公共服务的一种范式,它的兴起是政府信息化的动因,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建立灵活高效的信息系统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多元化的社会,坚实的技术平台和畅通的信息送达渠道对于有效的危机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及时、准确的了解和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既是应急管理机构处置突发事件的必要前提,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调动公众参与和配合突发事件处置的重要条件,因此政府机构与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和多元化的信息系统,确保多元信息过程的常规运作,通过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公众心理,避免流言和谣言的传播,增进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行政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3.倡导法治,完善应急法律体系

新公共管理倡导以法治来规范效率,实现公平竞争,它是建立在权力运行的法制化的基础上,对侵权行政、专断行政起到预防作用,结合新公共管理倡导的法治理念来推进政府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加快立法步伐,使突发事件有法可依,对规范政府权力有积极意义。首先,尽快出台应急管理的"基本法",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蓝本,制定完善不同类别、不同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专门统一的紧急状态律,如《传染病防治法》《防洪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细化法律规章,增强实际可操作性,同时针对新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加快立法步伐,为潜在的突发事件提供法律依据,填补法律空白。其次,加强对各机构各专门法律的整合,以免形成较强的独立性、过重的部门管理色彩和分散的管理体制,对政府的应急行政职责权限进行合理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贯彻法治原则,保障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行政,使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4.强化"顾客导向" 构筑社会共治模式

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与公民的"顾客导向",要求组织及其雇员站在顾客的立场上,以追求顾客满意为基本目标,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各种团体、组织之间的关系来保障政府权力的运行。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政府的社会职能日益弱化,不可能对所有的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引入新公共管理的经验以实现政府危机应对模式由政治独立模式向社会共治模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充分发挥政府的核心应急作用。在应急管理中,政府因其地位、职责和手段之所在必然要扮演主要角色,政府能否科学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关系政府自身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发挥其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投入应急管理之中。

其次,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创造良好氛围。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仅靠政府应急部门和专业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非政府组织作为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一支越来越活跃的力量,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民间组织,重视社区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创造条件。

四、结语

加强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重视其应急长效机制,不仅是当前政府改革攻坚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政府应急管理常态化的永恒主题。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任重而道远,强化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是新时代提出的新使命,相信我国政府必然能面对这一新的挑战,构建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长效路径。

参考文献:

[1]秦启文等著.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应对[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2]薛澜.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蒋树声.建设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M].群言出版社,2009

[4]彭未名等著.新公共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5]魏秀芹.创新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的思考[J].经济师.2009,(8)

[6]燕芳敏.加强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几点构想[J].理论学习.2008,(2)

[7]胡德锌.论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完善[J].公共行政论坛.2009,(8).

[8]崔凯.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角色与定位分析[J].行政管理.2009,(5).

[9]董幼鸿.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J].民主与法.2008,(3)

公共政策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二:“新公共管理”视野下的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摘 要】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西方各国的兴起,成为西方政府改革的基本趋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绩效管理的概念被更多地运用到公共管理中去,“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经验对于解决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政府绩效管理;电子政府

1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政府绩效管理的基本主张

新公共管理是关于应如何管理公共部门的最新的范式变革的理论[1]。学界将“新公共管理”看作是一种以强调明确的责任制、产出导向和绩效评估,采用私人部门管理、技术、工具,引入市场机制以改善竞争为特征的公共部门管理新途径。所谓政府绩效管理指通过制定政府提供指导和服务的长期目标、达成目标的策略、评估绩效的标准,而对政府的公共产品、行为和服务的管理活动,以期达到提高政府生产力,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的一种管理行为。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绩效管理的基本主张有:

(1)绩效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价值是经济、效率、效能、公平和环境,显示了其对绩效的关注和对经济价值优先性的强调。(2)市场取向。新公共管理提倡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使公共服务市场化。[2](3)引进私营部门管理理念。新公共管理主张引入绩效测评、战略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举措。(4)“掌舵”而非“划桨”。新公共管理理论一方面主张政府拥有“掌舵”的职能;另一方面,它主张将其原来拥有的管理职能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外包给下级公共组织、非政府公共组织甚至私营部门,使政府不再 “划桨”。 [3](5)责任政府。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由错误责任制走向成就责任制。新责任制主张双向回应,即高层公共管理者对政治家负责,公务员对公民的需求保持灵敏的反应[5]。

2 我国政府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绩效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

2.1 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方面没有保障

当前我国的政府绩效管理采用的绩效管理和评估活动,多数都处于自发状态和半自发状态。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评估的内容设计和评估构建等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更没有形成制度化。

2.2 政府绩效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首先,评估主体不齐全。从评价的参与者来看,政府绩效评价存在评价主体缺位的误区,即只重视自我评价,漠视社会评价,或者只注重社会评价,而忽视自我评价。其次,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尚未建立。我国目前的绩效评估存在片面地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将经济指标等同于政府绩效的评估指标指标单一、缺乏科学性。最后,评估方式存在误区。从评估的方法上来看,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着重视定性评估、忽视定量评估的误区。从评估手段上来看,我国对政府部门的评估主要是定期进行评估,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

2.3 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给政府绩效管理带来沟通和交流的障碍。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甚至连信息公开的法规都没有制订,这就为政府绩效管理带来障碍,很难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健康快速发展。[4]

3 完善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绩效管理立法工作,实现政府绩效管理的法制化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立法保障是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首先,要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道路。要从立法上确立绩效管理的地位,保证绩效管理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环节,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其次,从法律上树立绩效管理的权威性。绩效管理机构在政府中应具有相应的地位,享有调查、评估有关政府活动的权利;评估活动能引起公众的关注,有充分的可信度和透明度;评估结论能够得到有效传递和反馈,切实用于改进政府公共管理。再次,颁布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对公共管理过程哪些项目应该进行评估、开展什么形式的评估、评估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把绩效管理纳入一个正常发展的轨道。

3.2 引入公民参与机制,实现政府绩效管理评估主体的多元化

改善政府绩效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引入公民参与机制。政府绩效管理本身就蕴涵着服务和人民群众至上的管理理念,政府绩效就应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导向,树立公民取向的绩效观。改进政府绩效管理必须取得民众的关注与参与,民众的关注与参与必定能有效地改进政府绩效管理。改善政府绩效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引入公民参与机制。首先,公民参与意味着公民可以以社会的主人和服务对象的角色对政府绩效提出要求,协助和监督政府机构对他们的开支负责、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对他们的承诺负责。其次,公民参与使得公民的作用重新定位,成为了政府的问题架构者。充当问题架构者的公民能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帮助政府机构界定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监督目的是否达成。再次,公民参与意味着由公民选择、界定应评估的对象、在公共服务设计中增加指标体系的社会相关性,选择那些最需要监控又最能体现对公民负责的重要项目,以保证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符合公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3 发展电子政府,实现政府绩效管理信息化

电子政府是现代政府有效行使职能的强有力的工具,其带来的开放性大大加强了政治行政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程度,为政府绩效管理提供了可以利用的载体。[5] 一方面,电子政府的信息网络使得行政信息的传递更为迅速及时,反馈渠道更为畅通。对政府内部而言,加强了操作执行层与高层决策层的直接沟通,从而切实推动绩效管理活动的开展;对社会公众而言,电子政府为公众提供了直接表达意愿、传递信息、咨询、监督、审核、建议、表决的机会。另一方面,电子政府为政府绩效管理朝着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多方面支持。电子政府所具备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及其信息资源库,运作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共享信息的范围和参与者的身份确认机制,电子政府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维系电子政府良好运行的人员素质保证,都为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所需的支持,并为整个政府绩效管理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 J•E•莱恩.新公共管理[M] .赵成根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2] 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理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3] 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等.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4] 冯静.论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2).

[5]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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