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应届毕业生创业政策
应届生出来做创业,就要了解清楚相关的创业政策,应届毕业生有什么创业的优惠政策呢?2016年关于自主创业有什么政策出台了?今天小编整理了2016应届毕业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2016年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727万。面对“史上最难就业季”压力,许多高校毕业生开始谋求自主创业。为了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今年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新的优惠政策有何变化?给应届毕业生创业提供哪些优惠?
按照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此外,税收限额标准还可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最高上浮20%。
“以今年6月毕业的一位大学毕业生为例,如果他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在今年7月开业,而且所在省份扣减限额在国家定额标准基础上上浮20%,即9600元。如果他在今年实际经营时间为6个月(从当年5月至年底),则今年可以扣减的税款限额为(9600元/12)×6=4800元。如果在2015年正常经营一年,则可以扣减的税款限额为9600元。”
我区某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解释称,新政策规定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最高可享受9600元。
不仅如此,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如果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由于小微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因此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规定,将可以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值得注意的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将给予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按照新的优惠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后,便可以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应届离校毕业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就业失业登记证》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享受优惠政策。这次优惠政策的时间持续3年,期限从2014年1月到2016年12月。
2016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盘点
去年十一月,教育部下发《通知》,全力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明确提出:“积极拓宽重点领域就业渠道”,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了5个就业方向。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领和服务保障,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发实施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等新项目。积极推进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促进政法专业毕业生就业。
2.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
各地各高校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业。要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向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输送毕业生。要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开拓就业岗位。要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引导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创业。
3.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
各地各高校要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要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研发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等领域就业。
4.继续做好高校学生征兵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早部署2016年高校学生征兵工作,认真落实大学生征兵任务。逐项落实各项政策,重点落实好退役高校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新生宣传单、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政策。逐校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人开展宣传动员,办好“网上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对大学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确保高校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5.支持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中小微企业是增加就业的主体,各地各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要针对中小微企业特点,主动组织中小微企业集中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要持续关心到中小微企业等基层就业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跟踪服务、定期回访等方式,帮助解决工作和学习上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心。
今年2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保持今年就业的形势稳定,在2016年的就业当中,人社部还会采取以下政策:
一、要把就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协调推进,更多的创造就业岗位。
二、多措并举,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当中职工的安置工作。
三、继续实施大学生的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努力做好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工作。
四、继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创业的能力和职业转换的能力。
五、继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六、继续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特别是加大网上的服务力度,为广大就业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广东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同比翻一番
从28日举行的2016年广东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获悉,面对超过80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广东实现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创业比例“双提升”。2015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3671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14%;毕业生对就业单位工作满意度为82.5%。
2015年,广东高校应届毕业生为51.9万人,比2014年增加4.7万人,加上外省入粤求职及往年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共有超80万高校毕业生在广东求职,约占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十分之一。
来自广东省教育厅的数据显示,广东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步提升。截至2015年9月1日,2015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4.8%,比去年增加0.19%,位居全国前列。
据介绍,通过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广东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突破,2015年,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3671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14%。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突破。广东全省有52所高校设置创业学院,97所高校开设创业课程必修课,建有创业实践基地969个,共约84.7万平方米。
此外,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学生顺利就业,广东省有关部门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2015年,广东全省到农村从教的毕业生人数有2618人;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有39.01万人,占参加就业毕业生数的79.06%,比去年同期增加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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