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明节加班几倍工资_2017年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7-06-02 12:28

2017年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你是否被通知要加班呢?如果是的话,那你有必要了解一下2017年清明节加班有几倍工资以及2017年清明节的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解答2017年清明节加班有几倍工资以及2017年清明节的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2017清明节加班几倍工资_2017年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2017清明节加班几倍工资

(一)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所以###清明节的假日中4月4号(其为法定节假日)就要按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而4月2号和3号(这两天是公休日)就要按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来计算。

二、2017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2017清明节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认定了加班时间的基础上,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即员工的小时工资率。员工的小时工资率=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因此,要确定员工的小时工资率的前提就是清楚界定“月工资收入”和“月计薪天数”两个概念。案例中各方争议的一个重点就是应以1200元、900元、还是750元作为“月工资收入,和应以25天还是21.75天作为“月计薪天数”。

1.月计薪天数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和《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由此可见,月计薪天数法律明确规定一律为21.75天。

2.月工资收入

月工资收入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其是加班工资争议颇多的一个环节,实践中“月工资收入”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月工资收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月工资收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月工资收入”,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原则上“月工资收入”以员工实际月工资为标准。如果有具体的地方法规,遵照相应的地方法规执行。例如,上海市就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月工资收入”可以按照“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确定。应当注意一点,虽然说,原则上以实际工资收入作为“月工资收入”计算加班费基数,但是,未在工资条中体现的补贴及津贴,可以不计入“月工资收入”。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另外,需要特别强度一点,即“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应以最低工资确定“月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案例中小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收入为900元/月,因此,应该以900元作为其“月工资收入”,其加班工资基数=900÷21.75=41.38。

如果小李是在上海地区,按照70%计算其“月工资收入”的结果为63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其“月工资收入”应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四、2017清明节加班工资倍数的确定

加班工资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都是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从立法的角度是不给予鼓励并加以限制的,因而,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员工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例如,《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做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是对员工权益侵犯的行为,员工都可以依法申请法律保护。

五、2017清明节加班的时间限定

既然企业安排员工加班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那么,企业是不是就可以无限定的安排员工加班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可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时,无论给多少加班费,用人单位都违法了。

例如:浙江化工设备制造企业明确规定,本单位员工车间操作工人工资为950元,如果单位安排加班,那么,所有加班人员的加班工资一律按照5元/小时计发,从管理人员到车间工人一律如此,单位觉得这样的做法非常公平,然而,由于不同员工在相同的额外工作时间做出的额外贡献是不一样的,因此,单位统一规定加班工资标准的办法看似公平,实质上是不公平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属于“加班基数”确定范畴,在上面我们已经详细阐述“加班基数=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六、2017清明节加班相关问答

问题1: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回答与分析: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即使单位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计算在上述36小时之内。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时间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2:计件工资制是否也有加班工资

回答与分析: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单位,《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因此,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单位,由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非劳动者自愿延长),超过标准工时制度的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的规定,调整计件工资单价,在计件工资的核算中体现出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问题3: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否就没有加班

回答与分析:经过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审批后,企业对于某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求的,不存在加班的概念。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前提是必须获得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需要注意的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企业必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周期内遇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也应按《劳动法》第44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亦不得超过36 小时。对从事第三级或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时间。

问题4: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回答与分析: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问题5: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回答与分析: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分析: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

点评:另外,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问题6:出差在外的双休日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回答与分析: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第一种情况,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该项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第二种情况,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只不过是在出差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7: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回答与分析:不能。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8: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有什么法律后果

回答与分析:《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也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则要被责令按劳动者工资报酬的1至5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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