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6-12-02 15:05

为了提高青少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远离危险、抵御诱惑、防范侵害,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资料1: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3)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针对第三人;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图一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图二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图三

中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资料2:青少年的权益保护

1、对于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法律有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2、国家对于生产、销售未成年人的药品有何规定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3、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教唆或者帮助10周岁以下、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全部的赔偿。完全没有行为能 力的未成人及其监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则应当和未成年 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

4、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

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

但在实践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什么是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符的“贵重”物品,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5、未成年人的日记可以随便翻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 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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