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渔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02 12:48

信,是触手可及的岁月。那么,给渔民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给渔民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给渔民的一封信范文一

全市广大渔民朋友们:

你们好!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起湘江段全线干流实行禁渔制度(2013年4月1日12:00至6月30日12:00)。禁渔期间,湘江段全线干流禁止任何捕捞作业。

实施湘江禁渔制度,是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保护湘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构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湘江和维护湘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湘江流域禁渔期间,市渔政部门将一如既往地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管理,对禁渔期间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湘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请渔民朋友遵守湘江禁渔期制度,同时欢迎您及社会各界对湘江禁渔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种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株洲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举报电话:0731-28682363。

株洲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2013年4月3日

给渔民的一封信范文二

广大渔民群众朋友:

自2011年始,我县实行了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制度的实施以来,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大渔民也从中得到了实惠,禁渔期制度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规定,自2017年起的我县禁渔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渔范围:西江郁南江段水域、罗定江郁南江段水域(南江河)。

二、禁渔时间: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期间,敬请各位渔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做好渔船“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措施,共同做好禁渔工作。我们将加强执法监管,对违反珠江禁渔期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广东省渔政总队郁南大队

2017年2月28日

给渔民的一封信范文三

尊敬的渔民朋友们:

你们好!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11月2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别就渔业管理体制、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范。希望广大渔民朋友仔细研读,认真学习。

《条例》在养殖业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在养殖规划、养殖许可、“三项记录”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多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在“三项记录”的建立上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和处罚规定。

《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养殖生产应当建立水产品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销售后的两年:

(一)渔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

(二)渔业投入品的使用日期、用法和用量;

(三)水生动物疫情、水生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四)水生动植物收获或者捕捞日期,以及销售日期、销售量、收购者。

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未如实记录或者保存生产、用药和销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罚款。

“三项记录”的建立既是生产者日常管理能力的体现,也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更是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必要条件,可谓利人惠己,何乐而不为?

最后,对渔民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密切配合表示衷心地感谢!祝大家事业兴旺、年年有余!

灯塔市水产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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