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资怎么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06-12 13:46

劳动者享有年休假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只有权利遭受侵害时才能行使。为了保护劳动者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年休假的权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

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休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等,均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也就是说,上班获得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出勤奖,休年休假一样应获得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3、年休假工资计算不同于加班工资计算。

在有的地区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国务院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年休假工资计算基础为日工资收入,尤其要注意该条例强调了计算基数是工资收入而不是工资。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来约定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基数。

因此,企业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资成本将远高于安排员工休假。

计算年休假工资的方法

首先,一年4天年假的规定明显违背国家相关规定。其次,途中离职,当年剩余年假不应再享有。你碰到的问题,不是剩余两天能不能休,而是公司应在离职前给予多少天休息或3倍补偿的事。

具体来说:工龄1年(含)至10年(不含),可享受5天年休假。注意,这里说的工龄是你正式参加工作以后累计的工龄,而不是在这一家公司的工龄(司龄)。假设你的工龄是这个阶段,那么你总共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5*4.5/12=6天(解释:2011年5天;2012年4月离职,则按已工作月份数享受当年年假,为1.875天——不足一天不算一天)。你已经休了2天,那么还有4天。公司应该在你离职前安排4天带薪休假,或给予你这4天3倍工资补偿。

法规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年休假的注意事项

当年度结束以及员工离职时,会发生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资的问题,在此总结一下:

(一)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二)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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