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涉外商标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04 18:02

如何申请一个涉外商标?涉外商标的注册流程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申请涉外商标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申请涉外商标流程

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

办理途径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商标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申请书件的准备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

“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2)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

(3)申请人地址:可按括号内要求填写。

(4)代理人名称:

申请人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是直接申请,这一栏不填。

(5)代理人地址:

与申请人地址的填写方法相同。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

这里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商标注册的申请和注册。

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申请号或/和注册日期,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

(7)优先权:

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8)商标:

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9)要求颜色保护:

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

(10)商标音译:

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语言选择:

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

(12)商品和服务:

这里指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如:第一类,乙醇,工业用酒精;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第九类,音响,显像管;在填写时不得把第九类排在第五类前,或把第五类排在第一类前。

(1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

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即可。

(14)本申请交费方式:

在所选择交费方式左侧方框内打“×”标记。

缴纳规费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只有收到足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国际商标注册规费外,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商标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商标注册处,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

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商标国际商标注册人可在注册后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一个或多个国家。

2、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国家转让或全部转让。

3、撤销国际商标注册。

4、放弃在有关国家的保护。

5、删减商品和服务。

6、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等。

办理这些事项的手续与办理商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基本相同,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商标异议申请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要求延伸至我国予以保护的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自其在《国际商标公告》出版次月1日起的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提出异议。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内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将异议申请直接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邮寄或者送达商标局国际商标注册处。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外的企业或者自然人,则必须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内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将异议申请直接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邮寄或者送达商标局国际商标注册处。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外的企业或者自然人,则必须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局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裁定。如果异议双方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

涉外商标注册有什么误区?

商标是用来区分来源于某一企业或个体商户的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标记。由此可见,商标的最基本作用就是能够起到区分作用,避免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企业在设计、选择、注册商标时必须把该要素放在首要地位,同时结合特殊的设计、企业文化、消费者的感受等办理商标注册。总而言之,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

然而,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企业一般会走入如下误区:

(1)将企业英文名称中各词首字母的缩写或太简单的英文字母组合作为公司的商标。

通常缩写后的商标一般都是3个左右的字母组合,整体上没有任何涵义。虽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允许这种商标的注册申请,但由于这种商标整体上很难呼叫,消费者很难对其产生深刻印象,而且很容易与其他包含这几个字母的在先商标产生权利冲突,导致商标被驳回或遭到在先权利人提异议等。此外,有些国家不接受简单字母组成商标的注册,如俄罗斯不接受3个及3个以下字母商标注册,除非该商标中各字母有特殊的设计,具有相当的显著性。

因此,笔者认为,一个好的英文商标应当至少包含3个以上的英文字母,而且可以并容易呼叫。如果是3个字母以下组成的英文商标,笔者建议应当加上必要的图形要素或其它要素以增强其显著性。

(2)申请注册纯中文商标

有人认为,到海外市场注册申请纯中文商标是为了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同轨运行。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无可厚非。但是对于这样的想法必须基于海外消费者的心理感受之上,企业必须慎重选择。

总体而言,中文在大部分外国人眼中只是一种图形符号。许多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申请时,不管当地消费者是否认识中文,简单生硬地将国内注册的纯中文商标拿到国外办理,这样不仅让国外消费者很难接受,而且不利于企业迅速开拓并占领国外市场。同时,一些国家不接受纯中文商标的注册,如越南、亚美尼亚等。在代理实践中,这两个国家明确表示不接受纯中文商标的注册。另外,纯中文商标在一些国家被官方驳回的风险很大。因为审查员不理解商标的含义。

如果企业打算到海外市场注册中文商标,笔者认为,中文商标最好加上相应的英文、拼音、图形等其他显著性要素作为组合商标一起注册。

(3)申请注册纯汉语拼音商标

同中文商标一样,到海外市场办理申请注册纯汉语拼音组成的商标占很大一部分。外国消费者虽然认识由纯拼音组成的商标,但由于汉语拼音同英文的发音习惯和呼叫方式有很大差别,因此,国外消费者很难对其产生深刻的印象,导致企业无法迅速开拓并占领海外市场。

笔者认为,企业最好根据英语的发音规则和习惯来设计并注册英文商标,这种英文商标可以是英语中固有的词汇或者企业根据英语发音规则独创的英文字母组合等。如果企业打算注册汉语拼音商标,建议最好加上相应的图形等其他显著性要素作为组合商标一起注册。此举不仅提高了商标整体的显著性,而且有利于国外消费者快速识别。

(4)申请注册同各国的禁忌相冲突的商标

由于文化和语言的差异,各国都有一些本国的禁忌。因此,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必须了解目标市场的语言习惯和禁忌状况。比如,澳大利亚忌讳用兔子作为商标;印度等阿拉伯国家禁用猪的图形作商标;英国人忌讳人像作为商品的装潢;北非一些国家忌讳用狗作为商标等。

另外,有一些禁忌是由于语言差异产生的。如国内某著名的汽车品牌CHANA,其在西班牙语里代表女性的下身,带有这样商标的产品出口到西班牙语国家会造成不良影响。

注册商标右上角“R”和“TM”什么意思

根据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只有三种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后面加注:A、“注册商标”四个中文字,B、“注”字,注字外面加一个圆圈,C、“R”,R外面加一个圆圈。除此其他任何标注方式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注”是中文字,显然不如使用(R)那样全世界都比较流行,所以我们建议最好使用(R)标注。

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而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因此,TM与R是不同国家的商标标记,没有特别的关系,也有一些国内公司不了解法律规定,一味模仿美国公司,在商标上使用TM标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申请涉外商标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申请涉外商标流程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