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模式的现象学反思

发布时间:2016-11-19 10:20

[论文摘要]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虽然受到广泛赞誉,但也存在着诸多内在不足。从现象学的角度看,当前的校企合作存在目的异化、局限于技能训练、不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价值观的成熟等问题,因而该教育模式应当着眼于学生智慧的养成,其路径是面向学生的生活世界,并强调以“悬置”为前提的直观思考。

[论文关键词]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 模式现象 学生活世界

校企合作是当前广泛提倡的职业教育模式,其源头是德国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该模式利用企业的力量与资源,使职业学校的学生切实学到能够即时应用于企业生产的实际技能,并尽快熟悉企业的环境,加强了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减轻了政府对职业学校经费投入的压力,故而受到了广泛欢迎。然而,很多人只看到了校企合作的优势,却很少注意它可能存在的缺陷。即使偶尔有人讨论该模式存在的不足,也只是在经验层面上谈论该模式实际运作中遇到的困难,而不是从根本上审视它本身固有的缺陷。实际上,虽然校企合作是一种优点明显的职业教育模式,但正如其他职业教育模式一样,也存在一些内在的缺点。现象学近些年来对我国的教育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从该角度来审视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能够更清楚地看到该模式本身存在的不足。因而文章拟从现象学的角度来关照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的实践,并对之进行评论。

一、校企合作中教育目的异化

1 校企合作中企业的目的。在本质上,企业不是教育机构,企业的使命是生产、销售或服务,赚取利润,而不是培养人才。从文化理念到实际运作,企业都迥异于学校。在我国,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目的是利用职业院校学生的劳动力,并为自己储备人力资源。另外,某些校企合作是在企业与学校的某些关键性人物的私人关系基础上建立的。换而言之,在校企合作中,企业不会以教育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会在意学生全面的、健康的发展,企业既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没有这样的义务。

2 校企合作中院校的目的。职业院校之所以大力推广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之所以乐意积极与企业合作,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技能,有利于学生的就业,但却几乎没有在理论层面上深入思考该模式正确的,理想的目的是什么,当然也不可能全面、深入地挖掘企业所具有的巨大教育力量,导致该模式在实践中常常会偏离“教育”的轨道。

3 从现象学的角度看校企合作的目的。可以说,受到热烈赞誉的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其实际目的却是非常狭窄的,甚至不符合教育的普遍宗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校企合作理想的、应然的目的应该是什么?从现象学的视角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养成学生真正的智慧,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现象学宣称自己“是一种‘做’哲学的方式,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套体系”,并且是一门真正的严密的科学。现象学认为,哲学首先是一种“思”的活动,其使命不是给予人们一大堆现成的知识或所谓的“规律”,而是确认思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并开阔人的视野,启迪人的思维,促使人们深入思考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不断地寻求人存在的意义、宇宙存在的意义。可以说,在现象学的视野中,思考是人类的本能,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生存状态。

那么,对于教育而言,教育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养成学生的智慧,“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使人具有活跃的智慧。”所谓智慧,从现象学的观点看,不是学生记住的文字信息,也不是经过训练掌握的技能。在考试中能够获得高分或能够解决实际问题,都不是智慧的标志。智慧是在教育过程中所形成的思维方式、洞察力、理解力、判断力等,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成熟的人生观、世界观。知识、技能与智慧不同,知识与技能本身都不是智慧,而是教学必不可少的媒介,其本身不是教育的根本旨趣,对于学生来说,知识、技能所承载的个体价值应该是智慧的养成。教育过程不能仅仅指向可观察的结果,更应是引导学生学习“如何思”,并走向“自觉地思”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地把学生带人到“思”的状态中的过程,是一个学生通过“思”而获得生活的意义与人生价值的过程,是一个主体的自我观念从无到有、从幼稚到成熟的过程。唯有如此,教育才能完成育人的使命,而不至于销蚀学生的主体性,导致他们迷失在所谓的“知识”丛林之中,或淹没在无意义的劳作之中。

从现象学的视角看,当前校企合作的目的显然不是定位于学生智慧的养成,明显有失偏颇。如果不在现象学所提倡的智慧养成的层面上把握教育的目的,如果对企业与学校的本质区别重视不够,如果不以智慧养成作为校企合作核心的、直接的目的,那么,校企合作最理想的效果不过是培养了一些合格的工匠。他们可能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动手操作的技能,但心智不健全,支配灵巧双手的却是贫弱苍白的灵魂。因此,如果迷失了正确的目标指向,校企合作不仅无益,反而会妨碍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会阻碍正确的职业教育目的的达成。从校企合作的实践看,这一教育模式的应然目的显然早被异化了,甚至从来就没有确立过。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的观点无疑是对无目的地、浅薄地倡导校企合作者的一个警示,是应该,而且必须严肃地反思校企合作的目的与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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