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伴我行手抄报资料

发布时间:2017-01-05 13:58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民族的未来。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做法制手抄报让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制伴我行手抄报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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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律常识

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法制案例

案例一

李某,男,16岁,汉族,在校学生,住陕西省王光马岗乡。李某向同学佘某索要钱物未成,佘某就告诉无业人员远某等人,远某得知后警告李某不要再向佘某索要钱物,如果再要就用武力。李某为此要“教训”远某。2009年6月12日下午,李某要求社会上的另一帮无业人员张某去教训远某,张某又叫了宋某持钢管至太仓市某镇新华桥,对远某及远某的朋友沈某、房某进行殴打,致远某、沈某受轻微伤。

案例二

王某(男,20岁)、李某(男,21岁)社会青年,并有前科。结伙在校学生方某(男,18岁)、吕某(男,18岁)、吴某(女,18岁)于2009年4月一天下午,到某镇一游戏房玩。途中王某提出身上没有钱,李某说问学生敲,方某、吕某无反对,吴某说够刺激的,我要去看看。进入游戏房后发现有3个学生正在打游戏玩,王某叫吕某去将靠右面的学生叫出来,吕某没有动,方某为逞能,即上去把该学生拖拉出游戏房,拖至旁边一条弄堂内,其他2名学生随后也跟了出来,李某上去问被拖的学生要钱,遭拒绝,王某拔出事先携带的西瓜刀朝该学生背后肩膀部猛砍3刀,造成轻微伤。该学生即从裤袋内拿出50元,给了王某,其他2人怕吃亏也拿出106元给了吕某。赃款均被5人挥霍。

法制格言

1、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2、沉默将被理解为同意。

3、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恰好是对“司法能动主义”的批评)

4、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5、当一部制定法所为之服务的理由不复存在的时候,这部法律也便会随之消失。

6、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7、合法的婚姻以双方之合意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实而成立。

8、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9、让法官来回答法律问题,而把事实问题留给陪审员去裁断。

10、坚持已经做出的抉择,且勿打破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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