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论文报告
发展低碳经济是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其具有降低碳强度、实现低碳生活、加大能源替代、发展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控制经济体的碳排放弹性三大关键要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低碳经济论文报告,供大家参考。
低碳经济论文报告范文一:低碳经济出口结构优化对策
1低碳经济下我国出口结构不合理对出口的影响
(一)出口规模下降
低碳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发展大趋势,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开始以保护环境、降低碳排放为借口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类似征收"碳关税"的贸易壁垒。因为出口结构不合理,出口市场单一,集中在发达国家,而且我国出口发达国家的产品多数是高碳高排放的货物产品,发达国家一旦开始征收碳关税,我国大部分的出口产品将失去现有的低成本优势。不仅如此,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我国的出口产品面临的"碳关税"高达26%,这种严峻的形势可能给我国带来出口量下滑21%的严重后果,大大影响我国出口规模。
(二)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我国传统高碳企业在国际低碳浪潮中遭遇巨大挑战,迫使一些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由于我国出口结构现状,我国出口以低端产品为主,主要表现为产品科技含量低而且碳排放量高,为了应对发达国家的碳壁垒,企业不得不减少产量,这样会导致我国出口量大幅下降,而且,企业在短期内改进技术、提高自身技术水平、降低产品含碳量基本上也是很难实现的。要使我国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家的标准,企业一定会加大成本,我国出口产品价格也随之升高,如此一来,我国产品将失去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
2低碳经济下我国出口结构存在的不足
(一)贸易结构以高碳货物贸易为主
我国对外贸易结构,长期以来是以货物贸易为主,事实上,我国以货物贸易为主的贸易结构与低碳经济的发展存在巨大矛盾。因为货物贸易大部分都是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拥有更多的碳排放量,不利于我国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中国近几年不同行业的能源消耗数据来看,高能耗主要来源于以货物生产为主的行业。我国服务贸易以运输服务与旅游服务为主,而这些行业的碳排放量也相对较高,而碳排放较低的金融、保险、医疗和教育等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较薄弱。
(二)产品结构中高新技术产品份额过低
我国出口产品结构极不合理,其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不断增大,但高新技术产品份额还是普遍较低。目前,一些新兴高科技产品如手机、电脑等产品的加工,我国都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完成的,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发达国家来说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只是简单但加工装配环节的扩大,并没有掌握核心科技,对一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弱,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低碳经济背景下,这种以低成本和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为主的落后产品结构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贸易方式以"两高一资"加工贸易为主
我国出口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并且我国加工贸易中也以"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为主,这种低附加值产品的利润空间也是相当有限,也没有充分地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以及周边产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完成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在我国出口比例中还是普遍偏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能源消耗大国,碳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以"两高一资"加工贸易为主的贸易结构大大消耗了我国的土地、劳动等资源,这与低碳经济的发展原则相违背。
(四)出口市场结构单一
我国出口市场结构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这些发达国家一直热推低碳经济发展,以保护环境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主张征收"碳关税",设置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来抵制外来商品对本国商品的竞争,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商品的目的。我国高度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单一出口市场结构,使我国很容易被动的受发达国家的牵制,容易遭遇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绿色贸易壁垒。
3低碳经济下我国出口结构优化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1)加大法律法规中相应的惩治力度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非常有限,而且惩罚力度太小,这给那些通过破坏环境、污染大气而获取经济利益的商人以可乘之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较少,并且相当抽象而不具体,此外,在2010年7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内容中,只有四条惩罚条款,惩治力度太低。所以,我国要从立法上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在应对发达国家贸易壁垒,维护我国权益的同时还要加强法律体系的调整,加大法律法规中关于环境保护相应的惩治力度,细化到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加强可操作性,让环境污染者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2)积极参与国际碳规则的制定目前,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碳排放量参照标准,我国在提高综合国力的同时应该积极参与碳规则的制定,发挥发展中大国的良好形象,在国际谈规则制定上掌握一定主动权,维护国家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我国的出口结构向低碳化转型。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趋势,我国要增强环保意识,加快开发清洁能源,降低我国产品的碳排放量,促进我国出口产品的低碳化。
(二)行业层面
(1)设立专门的行业低碳发展协会
设立专门的行业低碳发展协会,对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进行强有力的指导和监督。首先,专门的行业低碳发展协会应定期举行大会,组织行业内企业学习研究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制定符合国际标准又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的碳排放标准,引导行业进行低碳生产和进行适度良性竞争,适应低碳浪潮的发展,避免遭受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其次,低碳发展协会也应引导消费者绿色低碳消费,提高绿色环保意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
(2)培育低碳产业集群
培育低碳产业集群可有效促进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培育低碳产业集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将传统高碳高排放制造业产业集群向低碳产业集群靠拢;将工业园区综合改造为低碳产业集群,从整体上降低工业园区的总体碳排放量;将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优化为低碳产业集群,让生产性服务业低碳化;开发新能源,将新能源新材料定位于低碳化。
(三)企业层面
(1)加大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研发
我国出口企业应加大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研发的力度与资金投入,设立专门的低碳产品研发部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发新能源,使用清洁能源,降低企业碳排放量。同时,企业要自上而下深深植入绿色、低碳的生产理念,真正做到低碳生产,低碳销售,低碳服务。企业还应积极开展与国外先进企业的低碳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低碳技术,提高低碳产品研发能力。
(2)积极开发多元化国际市场
我国应积极开发多元化国际市场,以市场多元化来分散我国出口中遇到的碳壁垒风险。首先要巩固、深化和扩大欧美、日本等传统市场,企业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其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尽可能控制高碳产品的出口,降低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中高碳产品的比重。其次我国还应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如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居民购买力增强,并且和我国有较好的地缘优势的亚洲国家和金砖国家,这些新兴市场国家低碳技术的门槛较低,并且国内经济发展较快,市场较大,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
低碳经济论文报告范文二:国际经验下低碳经济投融资研究
一、基于国际经验的中国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公共财政投融资力度不足
低碳经济的投融资模式是一种双体系,涉及投资与融资两方面问题。纵观发达国家的低碳投融资模式,其融资渠道通畅完善,方式灵活多样,拥有着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作为低碳经济立法先行者的英国,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普遍开征的气候变化税(CCL)。在2004~2010年间,英国GDP从22208亿美元上涨3.36%至22955亿美元,而人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7年间的下降幅度高达12.22%。碳税作为一种刺激性经济政策,已在丹麦、荷兰、挪威、德国等全球范围内推广实施,实现了低碳经济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诸如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投入力度大,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大都超2%,而我国直接用于发展低碳经济投融资的资金却远远不足,虽然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在逐年增加,从2008年的4937.03亿元到2012年投资总额的8253.46亿元,同比增长16.02%,是2004年的4倍之多,但是其所占GDP的比重低,仅为1.59%,只能够达到控制环境恶化的目的。同时,我国政府的重视程度不足,法律力度不够强化,缺乏碳减排的激励机制,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投融资体制和强制性的减排约束。据统计,我国每年在节能环保市场上的投资不到1000亿元,低碳经济存在严重的投融资缺口,大约在2000亿元左右。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2009年发布的《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预测,照目前的投资增长速度,到2020年,节能、新能源行业和其他环保行业至少有2万亿资金缺口需要弥补。
(二)商业银行参与度不高
技术与资金是发展低碳经济投融资的最关键的两个要素,而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的资金投入不仅要在量上得到改善,更要追求质的提高。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绿色信贷,利用金融杠杆,推动了世界经济由“高碳”向“低碳”的成功转型。在支持绿色信贷投融资方面,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实践了赤道原则。赤道银行提供了环境保护和风险评估框架,第一次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的最低金融行业标准,目前采用赤道银行的机构以扩大至27个国家的67家机构,其业务总量占全球项目融资的85%以上份额,业务覆盖100多个国家。而中国的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兴业银行,虽逐步与国际标准相接轨,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其绿色信贷总额与总资产的比例仅有3.46%。《中国低碳金融发展2014年度报告》称绝大多数银行这一比例低于2%,资金缺口高达现有融资的20倍之多,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已研制出符合自身需求的投融资方案。但不能否认的是我国商业银行对低碳项目的服务与信贷刚刚起步,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工具创新不足,实施绿色信贷的内在动力不足,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三)资本市场融资支撑不够
资本市场是调整产业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低碳经济周期长、技术新、投入大的特点使得碳基金、碳保险、碳证券等融资工具应运而生。目前,国际上已设立约50家的碳基金用于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发展,不仅提高了能源的利用效率,而且为低碳发展筹措了大量的资金。以英国为代表的碳信托基金,自成立以来已实现了1700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任务,节省了超过10亿英镑的能源支出。我国的碳基金始于2005年,刚起步不久,规模较小。具有低碳环保性质的上市公司数量少,低碳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困难,比例仅为10%左右。技术转化资金不足,缺乏相关扶持政策,资本市场参与低碳经济的融资程度不高。
(四)金融衍生工具缺乏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在日本京都通过《京都议定书》,由此推动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迅速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的碳交易额为108.6亿美元,2008年迅速上升到1263.5亿美元,增长了126.6%,2011年更是创下了1760亿美元的新高。与此同时,碳交易量从2004年的0.94亿吨爆炸式地增长到2012年的105.266亿吨,涨幅高达110.99%,2020年的碳交易量有望达到440亿吨。《全球碳预算》显示,中国是碳排放量总量最大的国家,约占27%;其次是美国,占14%;欧盟占10%以及印度占6%。目前,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碳排放资源,是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有关碳交易的衍生工具市场,欧盟气候交易所(ECX)的排放贸易制度体系占到全球碳交易市场的68%,美国芝加哥交易所(CME)已成为全球自愿碳减排市场的典范。各种金融衍生品如碳期货、碳期权等层出不穷,对资金的扩张起到了强烈的刺激作用,碳交易市场俨然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具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目前,上海、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污权交易所已启动交易,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碳市场机制尚未成熟,碳金融衍生工具缺乏创新力度,买卖碳商品的定价权无法掌控,我国仍处于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链的低端位置,尚未形成信息透明、统一标准化的碳交易市场。
二、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的作用方式
(一)作用机制
影响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的制约因素众多,主要包括能源效益、供应安全、风险预警、运营机制和实施力度这5个方面。通过研究制约因素的作用机制,有利于趋利避害,通过采取合适的方案,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该研究问题分为3个相互联系的层次,同一层次的因素既受上一层次因素的制约,同时又对下一层次因素起着制约作用。其中,最上层为最终目标层,即促进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中间层为制约因素层,包含能源效益、供应安全、风险预警、运营机制和实施力度5个制约因素;最下层为作用对象层,即分别从社会、经济、生态3方面探讨对制约因素的影响。3个层次之间交互制约,形成如图1的促进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的递阶层次结构。低碳能源、供应安全、风险规避、运营机制和实施力度是是维持社会健康运转、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以及生态可持续化发展的“血脉”。能源结构的合理优化以及利用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探索挖掘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减少传统化石能源的耗用,增加对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无碳能源的选择与预测;近年来能源战争的爆发以及“煤荒、油荒、气荒”的出现使得传统化石能源不可再生的弊端日益显现,人们更多地倾向于寻找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此确保有充足稳定的可再生能源的供给;信用风险、金融风险、市场风险的合理规避,能够最小化对社会生活、经济增长和生态优化的威胁,权衡好风险和收益的关系,保证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的“三性”平衡;节能减排政策、税收优惠等保障机制与激励机制的运用,如政府强制性对高碳产业采取减排措施,对低碳产业实施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保障法律权利和福利权利等进一步地刺激了产业的低碳化和投融资的发展;创新与重视力度的加大,能够活跃我国的低碳经济市场,为我国低碳投融资的发展注入新生的活力与迸发力。可以看出,这三个层次构成了一种交互相织的网状关系。人们对社会的要求、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对环境预期等因素的影响,都会使能源效益、供应安全、风险预警、运营机制和实施力度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而影响低碳经济的投融资发展。研究层次结构的作用机制,可以得到制约因素对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的影响强弱,更加明确其在社会、经济和生态在发展低碳经济投融资过程中的重要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不断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低碳经济的投融资体系。
(二)促进作用
随着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亟待解决,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低碳经济的规模化发展。虽然我国的低碳经济起步较晚,而且面临着多种问题,但不能否认的是,发展低碳经济投融资促进了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也双向地对公共财政、绿色信贷、资本市场和碳交易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如图模型所示,发展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的影响是相互的。投资低碳经济能反向地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构建和完善绿色税收体制;实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国际社会的双赢局面;促进多种融资工具的创新,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与竞争力;逐步提高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的话语权,提升我国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绿色信贷和赤道银行的规范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逐步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步伐,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拓宽了低碳产业的融资渠道,日益活跃的碳交易和推层出新的碳金融衍生工具也共同推动了和谐共生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机制的发展与创新。
三、主要结论与建议
构建低碳时代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我国低碳投融资模式的转型已经到了关键时刻。针对我国低碳经济投融资的发展现状,分别从公共财政、绿色信贷、资本市场和碳交易四个方面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
(一)政府不仅应制定好低碳制度
更应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运用宏观手段激励金融机构的融资和直接的资金供给,微观上配套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等财政政策,积极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低碳领域。宏观与微观层面双管齐下,投融互动,适时选择不同的碳税政策,适地实施差别税率,实现低碳经济增长方式在量与质上的双向提高,统筹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体系。
(二)商业银行应继续完善绿色信贷体系
主动接纳并演变为赤道银行,有效发挥资金优化配置的功能,为低碳耗能企业上市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同国际市场相接轨的步伐,为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在低碳经济的投融资方面提供至少80000亿元的资金准备,力求实现金融机构的自身效益和我国低碳经济持续繁荣的共赢局面。
(三)我国应继续发展和完善顺符合中国机制的碳基金
在资本市场上促进碳金融与碳市场的发育,在制度层面上运营政策工具促进国际协调,增加低碳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场的数量,鼓励和扶持高科技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低碳经济结构转型与升级,使我国的碳基金项目更好地融入到国际的资本市场中去。
(四)中国碳交易平台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应积极融入国际碳交易市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断创新碳金融衍生工具,逐步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主动定价权,最终构建起统一、多元化的碳交易市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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