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严以律己心得体会3篇

发布时间:2016-11-14 12:42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其中,我认为严以用权是最核心的部分。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本文是个人严以律己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个人严以律己心得体会一:

这段时间,我和大家一样,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了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对开展“三严三实”的全局意义和战略意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等都有了新的认识。下面,我结合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实际,谈谈对“严以律己”的认识,并深刻剖析自己在“律己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认识严以律己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其中,我认为严以用权是最核心的部分。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严以律己检验着严以修身成效,只有严以律己,才能严以用权。对领导干部而言,律己不严,不仅自己身败名裂,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古人云:“君子一日三省吾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尤其是在对待权力、地位、利益上,要有清醒头脑和平衡心态,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坚持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勤政为民的模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我们要认清周永康等反面典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形象带来的严重损害,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重大损失,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坚决维护党的团结。

个人严以律己心得体会3篇

二、正视律己不严的问题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三严三实”精神,对照“严以律己”的要求,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上仍存在一些律己不严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是二线单位、无实权”,没有以权谋私的条件和土壤,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时,不积极主动,有观望的思想。二是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在处理工作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过于追求工作完成的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时间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应付情绪,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三是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贪图安逸享受,自己认为辛辛苦苦了三十年,到这个年龄应该享受享受,因此工作激情大大减弱,常有懈怠思想,遇有复杂问题时不愿积极努力,存在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四是节俭意识淡漠。在工作生活中,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有时仍存在浪费粮食的现象。

三、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研讨和对照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我将从现在做起,立知立改、即之即改,切实改正“律己不严”的问题,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严以律己。遵守党章规定,牢记入党誓词,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抵制西方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不跟组织讨价还价,自觉维护组织的纯净性。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在作风上严以律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坚持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履职过程中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克服惰性思维,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强化党性意识,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上严以律己。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的主体作用,牢固履职为民的思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使监督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同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勤奋努力,踏实工作,坚持经常性深入联系企业、困难群众帮扶户和项目建设一线了解情况,认真抓好分管和包抓的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强化道德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上严以律己。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在权利、金钱和美色面前,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人;常思贪欲之害,以周永康、徐才厚等腐败典型为教训,坚守做人的底线,决不越“雷池”半步,努力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常怀律己之心,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务必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确保以德服人。

五是强化自律意识,坚决杜绝四风,在廉洁上严以律己。崇尚廉洁、克己奉公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维护党的形象的自觉行动,更是做人的准则,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深化对反腐倡廉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防止各种不良影响和诱惑,守住纪律和法律的底线;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防止在政治信仰、思想认识、遵章守纪上滑坡、懈怠和疏忽;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各项纪律规定,严明财经纪律,努力做到廉洁从政、秉公建言,为加快美丽岐山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个人严以律己心得体会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于3月9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XX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三严三实”重要论述,无疑为全面推进作风效能和清正廉洁建设注入一股清泉。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基。“三严三实”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己、实干兴邦,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一要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正廉洁的决心。身为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务员,肩负着党和人民重任,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身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本职工作全过程。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净化“三圈”,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公务员的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耐的住寂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坦坦荡荡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党中央正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力求营造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和谐社会。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身为公职人员,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反对“四风”,从根本上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个人严以律己心得体会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其中“严以律己”,是指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总书记的谆谆告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本、行为准则。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躬行实践。

作为一名法官,更要恪守“严以律己”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责任思维,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唯此才能更好地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严以律己”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手握戒尺,最重要的“戒尺”就是法治。必须经常对照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言行,这是严以律己的“规则层面”要求。要强化规则意识,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将法纪规则化做心中戒尺,经常对照检省自身,对照整改工作。司法工作事关国家法律实施,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因此,政法干部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着手,向群众满意的方向努力。从法院的情况看,当前,首先要认真查摆和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内容的“六难三案”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善作善成。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来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方面,我们吉林中院于2013年开展了“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对法律没有规定或有规定执行不好的司法环节进行专项治理,重新制定了32项规范,对立案、审判、执行、政务管理等各环节,从语言、着装、程序进行全方位规范,把“严以律己”的要求落实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现在,吉林中院司法行为日趋规范,“崇尚法律、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共同的工作理念和行为准则。

“严以律已”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礼记•中庸》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古人对底线思维高度凝练的概括。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准确判断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各种压力和挑战,规避风险,减少失误。只有这样才能有备无患,不至陷入被动局面。这是严以律己在“内心层面”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就要加强修身,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除却心灵杂尘,不存非份之想。 要“日省吾身”,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抛弃欲望贪念,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近年来,吉林中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理念,围绕“改革权限、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五权”要求,严格规范人、财、物、案“四权”运行。探索推进落实八项权力、三个风险等级、70个风险点的“8370”预警防控机制,强化重点岗位和热点部位监督,坚持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严肃整治“庸、懒、散”作风,营造了“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管理氛围,取得良好效果,2013年干警无违纪,院领导班子连续十多年被地方党委评为政绩突出班子。

“严以律已”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思维。随着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为官不易”,领导干部的职级职位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心存敬畏,要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这是“行为层面”要求。因此,更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要通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执行案件过问留痕制度,实行责任与权力捆绑,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觉就延伸到哪里,避免法官司法行为失范、司法责任缺失。没有责任思维,就不会敬畏权力,就不懂行有所止。经验反复证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权力不受约束、视戒尺为无物的地方。“政者,政也,己不正焉能正人”。正因此,政法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起责任意识,正心、正行、正身、正风,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工作上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生活上要怀淡薄之心,洁身自好,禁住诱惑,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清白为官,本色做人,表里如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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