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7-06-15 07:38

处罚,指依据法令规章,加以惩罚,即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供大家参考!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

被处罚人姓名:胡家智。

现查明:2016年03月19日14时许,胡家智、曾诚、向军在丁万发的邀约下,由胡家智出资80元购买4坨礼炮准备去炸鱼,四人先后在永顺县车坪乡茶园村河里和塔卧镇文昌村“枕子坝”处非法野外用火,违法永顺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当天15时许,四人在塔卧镇文昌村“枕子坝”处河里炸鱼,由丁万发(另案处理)点燃礼炮,在燃放第二坨礼炮时,由于最后一发礼炮冲到河边的茅草笼里发生“哧火”引燃茅草,与坎上的杉树林接火,引起森林大火。经过林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过火总面积176.1亩,其中有林地91.7亩,未成林地84.1亩。

以上事实有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因违法人情节特别轻微,对其从轻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胡家智罚款贰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永顺支行缴纳罚款贰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顺县森林公安局或永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永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二

公安机关

___公(______)决字[______]第___号

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现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

3.法律依据;

4.处罚种类及幅度;

5.履行方式及期限(含合并执行的情况);

6.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结果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

7.被处罚人的法律救济途径;

8.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章及决定日期

本文书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三

被处罚人:xx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的规定,现决定 —————————————————————————————————————————————————————————————————— 处罚。

履行方式: ————————————————————————————————————————————————————————。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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