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座谈会讲话
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以维护法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检察长座谈会讲话,仅供参考。
检察长座谈会讲话(一):
20xx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紧紧围绕确保党的十八大安全顺利召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反分裂、反恐怖和打黑除恶等斗争,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集中化解涉检进京访专项工作,建立涉检信访终结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大了化解信访积案力度。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办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强化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北京和周边省市检察机关全力投入环京“护城河工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参与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等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地沟油”、“毒胶囊”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行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加强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查询服务窗口建设,不断完善和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去年1至11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259人,提起公诉1247709人,决定不批捕157898人、不起诉38968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331件46024人,同比分别上升5.4%和6.4%,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494人。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年度报告等制度,预防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拓展。加强立案监督、刑事抗诉、监督纠正违法等工作,组织开展“另案处理”案件、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以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定位,规范和加强抗诉、检察建议工作,稳妥推进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把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及时修订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和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新法施行做好全面准备。
——认真抓好中央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促进了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等改革顺利实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定直接受理案件初查工作规定,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程序和措施。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稳步推进,2500多个检察院成立了专门机构。铁检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76个铁路检察院全部移交地方。加强案例指导,高检院发布了第二批指导性案例。
——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筑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更加自觉践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全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结合地方换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检院普遍轮训新任检察长。对25个省级院落实巡视意见全面检查评估,听取了10个省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创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开通检察文化建设网。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回头看。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75人,同比下降2.2%。
——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规划,对基层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下达第三批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基层。推进“两房”建设规划实施。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加快研发检察业务统一应用软件,检察信息化整体规划已纳入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及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工程。
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这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执法理念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素质建设、执法监督制约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
(一)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执法陋习,以优良党风带动检风。二要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年轻干部下派基层锻炼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三要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健全专群结合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实名举报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制度。健全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决策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制度,探索对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健全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项检查等活动,认真开展执法办案回访工作。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要不断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文明接待室动态管理,推进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查询服务窗口建设,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言行举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注重司法人文关怀,重视在执法办案中消除、减少群众对立情绪,重视帮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的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一要重点加强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深入学习和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对涉及其他政法部门共性的问题,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注重从涉检信访、冤错案件、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等入手,分析自身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发生。二要以管理科学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全面修正、完善和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范。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规范案件来源渠道、立案环节和办理程序,对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引导各业务部门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三要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加快研发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在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部署推广。依托网上办案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有效防止、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一要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重视加强检察机关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二要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落实“十二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分层分类全面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教育、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推进教育培训改革,构建岗位素能标准,完善培训制度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实现从知识培训向能力培训转变。加大西部地区教育培训援助力度,建设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体系,促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西部、向基层延伸和倾斜。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思想,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流动配置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检察队伍渠道,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队伍。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改革和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办案组织研究,努力形成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三要着力推进职业化建设。落实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开展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职业认同、提高职业素养。完善落实检察人员职业准入、执法资格、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制定检察辅助人员职务设置等配套规定,不断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管理。探索建立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检察人员任用、奖惩、待遇与职务序列和德才表现、工作业绩、能力素质挂钩的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资助资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不断提高职业保障水平。
(四)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一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立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的登记备案报告和通报制度,建立廉政隐患摸排预警制度、检察人员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各级检察长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考察考核,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三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上级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坚决查究各类违法违纪特别是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案件。四要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制度建设,善于及时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把人民群众评价作为考核我们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检察机关要整合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职能,完善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机制,加强检察工作正面宣传,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争取新闻单位的支持,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法基本保障。要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建设。一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特别是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认真总结基层建设经验,探索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制定基层检察院示范院标准体系。稳步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基层检察长异地交流任职、任免报省级院备案制度,加大从基层一线遴选检察官力度。建立编制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分配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视基层人才培养工作,完善落实稳定基层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对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的基层检察院,在人员编制、干警招录、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高度重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建设,抓好援藏、援疆工作落实。二要落实“十二五”时期检察计财装备工作发展规划,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修订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推动完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检务保障总体水平。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稳步推进“两房”建设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建设。三要认真实施“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立项,加强基础网络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抓好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定县级院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强科技装备建设。继续推进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加强检察人员科技素能培养,加强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统筹协调,努力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形势作了科学分析,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带来的重大问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报告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突出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司法基本保障、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这些,为检察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加大,检察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准确判断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新变化,坚持“两点论”和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既看到形势大好的一面,对国家发展和检察事业发展充满信心,又清醒认识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居安思危,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实践,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一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切实统筹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两个方面。
20xx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20xx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是基础。要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强化农村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耕地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加强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三要抓住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建设,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铁路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促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四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操纵证券等犯罪,在执法办案中注意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企业相互拖欠资金、民间借贷、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五要加大对国土、资源、生态和环境的保护力度。突出查办国土空间开发、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环境监管中的职务犯罪,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六要加强对经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依法妥善处理发展实体经济、规范和发展民间投资及民间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等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促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二)着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一要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二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主要案件适用宽严政策的标准,重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三要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做好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派出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工作。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四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进检察法律文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加强释法说理。完善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探索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制度,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五要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发生在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司法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发生特点和规律,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加强线索集中管理、不立案线索事后审查,健全案件分级管辖、指定异地管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制度,完善国(境)外办案合作和防逃追逃追赃机制。二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三农”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分工负责,紧密协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要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等机制。四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初查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前移,促进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坚决防止和排除非法证据。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动侦查工作从封闭式办案向开放、透明条件下侦查办案转变,从传统人力型向综合运用情报信息、科技手段转变。五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建立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题研究和报告,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
(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重点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一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实效性,防止和克服执法任意性、选择性,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二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坚持做到“六个并重”,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两高”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三要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后,要加强接访和办案人员力量,加强接待场所建设,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与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分流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申诉案件依法及时办理。要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高检院专项报告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后的研究,及时解决民行检察理论与实践问题;切实加强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加强民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基础作用,促进民行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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